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

优短文提供的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 篇1

一、工作进展情况

在乐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快速有效推进,截止2月17日,我市基本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前期已排查建档的353幢9.6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上城镇C、D级住宅房屋已完成治理改造224幢7.8万平方米,共完成了全部任务的63.46%。

2.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通过近段时间各乡镇(街道)的努力,全市已排查城乡危旧房245761户,面积3235.49万平方米,其中C级危房928户,面积12.74万平方米,D级危房20xx户,面积24.17万平方米;已腾空1313户,面积14.82万平方米;拆除478户,面积6.02万平方米。

二、主要作法和工作成效

对各乡镇街道的社区、驻村干部等参加排查人员进行危房鉴定知识培训,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初级危房鉴定人员,第一时间对城乡危旧房屋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危旧房底数,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住房和遭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住房的安全情况,重点突出排查出租房,突出排查年代久远的三层以上住房、山边水边等灾害易发点住房,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乡危旧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安全鉴定,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落实“五个一律”措施。

乐清市住建局成立八个疑难危旧房鉴定小组,带领危房鉴定专家分片对各乡镇危房鉴定工作进行指导。

对危房拆建提出减少审批环节,放宽审批条件,调整审批内容,减免规费收取,强化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大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危房,房屋所有权人须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市财政给予每户不超过1.5万元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D级危房,房屋所有权人对危房进行拆建的,给予每户5万元资金补助(其中慈善基金1万元)。确保危旧房能够得到彻底整治,永绝后患。

各乡镇、街道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治理和扶贫搬迁等工作,全力推进城镇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尽快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

比如北白象镇鹤浃村利用旧村改造项目,多建部分房屋,把本村住房困难户也纳入该项目中来,共为9户村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不仅完成了旧村改造的任务,也同时解决了本村住房困难户的危旧房拆除后异地安置的难题;磐石镇拆除了建于六七十年代的磐石镇小学,立项建设新的磐石镇公办幼儿园;淡溪镇拆除了原乱搭乱建的临时棚建筑,利用该地块新建了临时菜场。

三、下步要求

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一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年底前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

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 篇2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成效。近期,易俗河镇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前期排查,发现花果山社区玉兰南路原灯饰厂存在违规改扩建行为,并用作出租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初期判定,该房屋户主将一楼房屋改扩建,并分隔成多个单间用作出租经营,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行为。易俗河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对该场所进行查封,要求其暂停营业,并立即汇报有关情况。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经县、乡镇、社区负责人多次上户走访,做通户主思想工作,提升其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最终户主积极配合原灯饰厂房屋拆除工作,现已完成全面拆除。

下一步,易俗河镇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自建房排查管控,落细落实安全措施,做到问题清零到位。

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 篇3

农村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20xx年10月以来,xx省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xx年12月底,全省超过1.3万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覆盖率100%,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实现了国家和省工作方案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快:思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有力

xx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省长吴政隆、副省长费高云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xx年10月12日,费高云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满意的“江苏答卷”。20xx年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起草省一级工作方案。20xx年10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负责同志,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实: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组织推进

xx省政府建立了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省长费高云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赵世勇共同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两位副秘书长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在国家“5+8”部际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5+12”省级协调机制。20xx年12月15日,费高云、赵世勇召开省联席会议,听取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了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市级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严:加强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20xx年12月8日至11日,省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分成5个组,赴13个设区市开展专题督导。督导组共现场走访15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22个行政村,与镇村两级开展重点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省联席会议作了详细汇报。重点排查期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两次印发专题通报,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特别是重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印发6期工作简报,传达国家和省最新部署要求,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常州、盐城、扬州、镇江、宿迁等市组建专题督导组,挂钩县(市、区)开展督导。

准:突出技术支撑,强化宣贯培训

为从技术层面指导各地做好排查整治工作,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组织业内专家,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性评估及鉴定技术指南》,同时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也及时组织培训,全省共有近两万人参加,为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南通市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组织十余家鉴定检测机构与县(市、区)进行工作对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由局内多个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东台市、泰州市海陵区等落实省工作方案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开展排查整治,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排查准确性。

下一步,xx省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和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针对前期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对于经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对于其他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安全性评估、鉴定,制定整治方案,切实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县镇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加快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全面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同步推进全面整治工作。

二是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针对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的保障政策,特别是对于生活困难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托底保障政策,避免相关农户返贫、致贫。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和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宣贯培训,动员相关技术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房屋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引导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汇报 篇4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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