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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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1

《xx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收悉后,xx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x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xx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xx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xx县、xx县民政局加强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xx县、xx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13号)要求,xx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xx为组长,县民政局长xx、县教育体育局局长xx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xx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xx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xx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xx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xx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xx县民政局、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x号),要求xx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xx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x月x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xx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x号)、《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我局对照《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XX地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进行了自查。

一、学习方面。上半年我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xx个,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要求xx个。通过理论学习快速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减降费各项政策的知晓度,教育全体党员、全体干部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不存在学习上级精神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但在在学习中,有时按照清单要求查找学习资料时存在找不到资料或学习内容掌握不准确的问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讲话,有时只能以新闻稿代替,建议上级部门统一下发学习资料。

二、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集中办公人员没有外调、外借人员,经地区局答复,不用成立临时党支部。但我局所有减税降费工作,都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原则下进行。

三、“六税两费”及退抵税问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来,截止20xx年6月末我局“六税两费”共减征x万元,共涉及x户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x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积极配合办理减税降费退、抵税工作,及时给人民银行传递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性文件,协调取消财政审批环节,开展电子退税业务,方便纳税人,批量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退税。截止x月x日,办理普惠性退税x笔x户,退税金额xx元,并按期统计汇总上报办理退税情况、建立联系不上纳税人清册。针对此种无法联系未予完成退抵税的情况我局已经于x月x日和x月x日在xx市电视台进行两次公告,并于x月x日在xx市税务局第一分局进行通告,争取尽快联系上纳税人,若后续联系上纳税人或纳税人接到公告通知后到我局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我局会依法按规定及时办理。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能享受减税降费的红利。其中纳税人因自身情况自愿放弃退税的,已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征管科技司关于退税问题的问答口径及《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x号)的要求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重复税务登记问题。根据省局下发重复登记纳税人疑点数据,我局均已完成核实处理工作,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减税降费宣传及培训问题。我局于x月x召开xx局减税降费工作会议并于x月x日正式发文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又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减税降费工作宣传、指导、落实、解答等职责,x月x日所有工作小组投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减税办主任由一把手担任,抽调局内业务骨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办公,组织内部业务培训x次,共计x多人次参加。全力做好减税降费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扎实落地。

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均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开展,共召开三轮四场培训,现场培训纳税人x余户次;另外通过微信及龙税通短信平台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信息一万余条。在公示栏张贴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材料,将印制纸质宣传产品摆放在办税服务厅明显位置,供纳税人自行取阅。通过xx电视台等媒体和平台跟进政策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以减税降费为主题的税收开放日活动,将减税降费作为税收宣传月的重要内容,对政策口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进行重点宣传辅导,通过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

六、超时办结事项问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各项业务。进一步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提高税费征管效率。

七、纳税服务问题。我局在办税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由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工作记录。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小微企业快速响应机制受理专岗;受理登记“其他渠道”的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并进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账销号。在办税服务厅公告实施“最多跑一次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并设置领导值班标识。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设置社保费收缴业务专窗、个人所得税专门窗口、“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并摆放专窗标识。调整综合窗口和专业窗口数量、设立简事快办窗口、集中处理“疑难杂症”的专门综合窗口等措施,防止出现窗口忙闲不均,提高窗口办税效率;严格执行咨询导税服务,落实首席导税员制度,按要求配备首席导税员,并配强配足导税人员及时解答涉税费咨询,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参考税务总局下发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办税场地、设备、系统、网络和人员等安排。按要求在每月下旬召开次月办税服务厅工作预判分析会,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前防范办税服务厅拥堵。实施错峰申报,提供错峰预约服务,发送征期申报提醒,主动预约纳税人提前办理相关业务,辅导纳税人使用多元办税渠道,避免征期后期集中拥堵。

开展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电子税务局体验区设备全面排查,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能够满足办税使用。在办税服务厅公布省、地、市三级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途径。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3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财税〔20XX〕13号)文件要求,以确保减税降费、个税改革、“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国家利民政策扎实落地目标为目标,全面了解我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实施,开展了减税降费评估工作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阿坝县落实减税减费政策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宝华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赫洛杰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减税降费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县财政局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开展纳税人座谈会、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实际操作等一系列工作,通过新闻媒体、QQ群、微信群、电子LED屏,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画报和走访纳税人等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活动,让全县纳税人、缴费人家喻户晓。

(三)加强督查调研。减税降费工作推开后,县财政局、县税务及县人社部门先后11次就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推进情况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地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委、审计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县税务局先后开展内部专项检查5次,向县纪委监察委等专项沟通汇报3次。县财政局主动开展督查调研,并制定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表》,明确责任分工、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四)扎实开展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一是严格核实应退信息,建立应退抵台账;二是根据应退抵台账和退库账户核实信息,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统一填报《退抵税申请表》,编制《退库清单》;三是及时建立退抵税台账统计表;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对纳税人多缴税款进行退还。经过努力,县税务局对阿坝县全县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2242笔,共计金额120万元。

二、减税降费对组织税收收入的影响情况

(一)疫情影响减收。20XX年1至5月我县开工复产情况减收190万元,其中增值税减收16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收5万元,个人所得税减收15万元、城建税减收10万元。

(二)疫情政策性减收。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减收210万元。其中:我县抽调部分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预计车船税将减收10万元、根据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下调至1%,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在3月至5月中预计减收增值税200万元。

(三)去年减税降费翘尾减收。预计县本级税费减收1381万元。以上3点共计减收1781万元。

(四)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截止5月31日阿坝县完成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60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征收299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计征收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共计征收人数8622人,缴款226万元。

(五)加强预算保障

1.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我县税收薄弱,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将进一步加大我县税收收入的压力。在税收收入压力持续加压的情况下,根据我县实际,将采取加大部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调入力度,并且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弥补减收。

2.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我县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XX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数10916万元,20XX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数10117万元,20XX年一般性支出预计比上年压减7.3%。20XX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1571万元,20XX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为1787万元,20XX年较20XX年增加了216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40万元。

3.兜牢基层“六保”底线。严格落实《防范县级“六保”支出风险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严格保障序列,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足额保障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坚决兜住“六保”支出底线。

三、阿坝县减税降费减税降费实施效果

(一)深化增值税改革方面

自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以来,阿坝县税务局积极作为,快速响应,以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政策宣传前期准备、中期发力、后期保障为工作模式,积极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减税降费氛围,对全县重点税源进行多方位的宣传,重点对制造业、服务业纳税人就税负变化等方面了解纳税人需求,解读政策影响,在办税服务厅播放深化增值税改革宣传视频加强宣传力度。

(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方面

1.多渠道抓实政策宣传辅导,通过行业网设置专栏、LED显示屏、走访纳税人、专题培训等形式及时推送宣传相关政策、文件及指示精神,至此共辅导纳税人800余次,上门辅导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20余份,发送政策短信12900余条,张贴减税降费宣传资料70余份。

2.按要求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扩宽并公告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导税服务、藏汉双语服务、领导坐班制度等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改革措施的纳税人分类别主动预约办税;办税服务厅设置减税降费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问题,并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建立科学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应急处理及时稳妥。

(三)降低社保费率方面

为落实从20XX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19%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等相关工作,阿坝县税务局主动与人社、医保等部门开展降低社保费率相关工作,共同促进政策落实到位。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

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阿坝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阿坝县涉企性收费目录清单、阿坝县政府基金目录清单等“三项清单”。坚决落实国家、省、州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县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政策效应分析

通过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在疫情期间,新政阿坝县友亮蔬菜店减免增值税9.5万元、阿坝县兴旺肉食经营部减免增值税4.17万元、金川金清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减免增值税3.73万元。在实地核查的时候纳税人表示明显感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给他们带来的红利,在疫情期间助推复工复产起到积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其一,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出台,惠及广大纳税人,某些行业减税降费效果明显,但某些行业成效较微,如阿坝县建筑行业,其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故存在减税不明显的实际问题。其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对地方财政影响存在结构性差异。阿坝县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济不发达,地方财力匮乏,财政运行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撑。经测算,因减税降费政策实施阿坝县县级财政收入预计每年减少1000万元以上,这对县级财政运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宣传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辅导,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进行清理规范,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发挥到最大。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小型微型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扶持政策,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仍很突出。所以,我县各部门还应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全面整合分散在全县各个部门的相关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集中投入,扶持一批重点小微企业,形成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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