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治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事情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照《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对于印发〈全县乡(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事情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我镇仔细开展财经纪律执行事情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事情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小冀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事情高度重视,特意成立了以书记荆瑞芳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事情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仔细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自查自纠事情
1、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财务治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操纵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别存在私设“小金库”。
2、财务治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治理规定,严格执行要紧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关于别合理、别规范的票据坚定别予入账。并且严格要求机关干部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一客别多陪,尽量安排大伙就餐,严格操纵待客标准。公车别外借,并且也别借用企业等部门车辆,公车别私用,落低油耗和维修成本。
3、财经纪律执行事情。我镇仔细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五”,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事情;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让下级组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事情;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治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事情;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事情;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治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别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事情良好,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将来,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别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治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决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降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具新台阶。
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2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数据准确,入账及时;校长执行
4、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
5、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6、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3
兴义市财政局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xx〕21号)要求,兴义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部门按省厅要求开展自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肖勇同志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具体分解落实到局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求涉及到的人员站在财政反腐倡廉的政治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按要求圆满完成此次迎检工作。
自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
3、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分工、廉政风险防控等;
4、财政监督管理情况;
5、现行财政体制执行情况;
6、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情况;
7、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8、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情况;
9、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
10、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
11、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自查亦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和分析,确立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篇4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