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自查报告

优短文提供的投诉自查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投诉自查报告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x月x日,运检部会同安监部对10kVxxx线线路改造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施工队伍管理

xx公司配电运检班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已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时,书面明确配农网建设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约定现场不文明施工扣罚标准。现场施工人员均要求穿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作服,安全帽,携带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卡。项目单位应安排专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作业情况,随工开展现场文明施工检查。

(二)政策处置管理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确保赔付金额准确合理、赔付手续齐全合规,确保政策处理协商有理有据,对于用户的不合理要求有礼貌的拒绝。

(三)现场规范管理

项目单位已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对施工开挖、材料堆放、施工通道、设备安装地点、拆旧物资堆放及其清运等涉及的'青苗补偿、交叉管线及三线搭挂等政策处理进行交底并严格施工方案审批。吊车、货车等大型施工车辆占用道路的,在经得交警部门同意后在道路两侧通行口设置安全围栏,并安排专人现场看护,防止行人车辆进入施工场地。

(四)用户沟通协调

要求施工单位对用户的诉求及时反馈,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电话能及时接通,答复准确、规范。积极协调施工单位与相关用户开展沟通,避免矛盾升级,引发投诉。各项目单位管及时处理95598、12345、现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配农网建设投诉或潜在投诉意见,主动上门与用户开展沟通协调,了解用户反映情况和需求,争取用户理解,避免用户投诉。

二、存在问题

(一)现场施工管理

1、完成电缆井盖修复工作后,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全部复位,遗留部分电缆盖板未完全封闭,容易危害到行人安全,引起投诉事件。

(二)现场规范管理

1、个别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堆放不规范,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有效的对现场进行清理,如将电杆放置于人行道、施工废弃物随意堆放。

三、下月工作打算

1.继续要求主管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组织施工负责人认真学习国网xx省电力公司部门文件电运检〔20xx〕70号,提高施工队伍规范施工意识。

2.加大农配网建设的飞行检查力度,对发现施工不规范的队伍,进行通报,并进行相关考核。

投诉自查报告 篇2

我中心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本着“找准问题,深抓根源,定好方向,边查边改”的总体思路,围绕抓好征求意见、评价分析、排查梳理等重点环节开展工作,切实把握原则、把好关口,努力在“求深”、“求真”、“求实”上下功夫,确保了排查梳理阶段的工作质量。通过排查梳理归纳出为以下几个方面。现汇报如下:

1、中心接种门诊接种儿童人数较多,人群比较拥挤,排队时间长;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礼貌待患、方便病人、优质服务和语言文明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2、经召开病陪人座谈会,部分住院患者代表反映二楼住院区域无厕所,要求二楼能够建设厕所;

3、输液室空间过于狭小,儿童和成人输液室没有单独设置;

4、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如对待对新农合报销法规政策不理解的'群众存有急躁思想,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循循善诱的工作,有时态度生硬,不能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提供方便。

5、服务流程、导向标识、便民措施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6、卫生保洁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门诊及病房服务设施还不能完全满足患者需求,需要更新和完善,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中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整改提高,通过建立整改台账、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让群众看到实效,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奋斗目标;

一是在新兴南路问天广场东侧门头区域新建一处接种门诊,分流部分接种儿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树立医院服务品牌。对医院所有职工进行包括服务理念、服务流程、服务言行、服务规范、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形式、内容、技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达到增强沟通意识、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沟通内容、掌握沟通技巧、提高沟通效果的目的,使加强医患沟通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收集出院患者对医疗技术、服务态度、治疗效果、康复指导、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通过采取用“心”沟通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减少和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用崭新的服务形象树立医院服务品牌。

二是新建一处水冲式厕所,方便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

三是中心分别设置了儿童和成人输液室,并安装了空调和电视等服务设施。

四是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促进医患和谐。

完善导医台等便民服务窗口功能;在门诊大厅和住院病区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医院服务对象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方便病人查询和监督举报。

五是加强后勤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行政和后勤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坚持为临床一线服务的中心思想,加强与医疗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围绕医疗开展主动服务,努力构建团结一心,和谐向上的服务环境。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更新和改进门诊及病房服务设施,满足患者需求。完善院内各种导向标识,加强对室内外环境保洁的管理力度

六是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医德水平,让群众满意。通过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出院病人回访等形式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群众满意。

投诉自查报告 篇3

2022年6月6日接到编号网络的举报,投诉内容:2022年6月5日晚上23.30分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接到投诉后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讲这样的刺激性气味不是每天都有,一般几天一次,而且都是在晚上。执法人员立即对投诉问题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国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办理了年产10000吨活果壳木质煤质活性炭项目,环行(2010)08号。

二、现场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属长期停产状态,项目建设的.地管内存放有黑褐色的半固态的物体,散发刺激性气味,且场区内多辆标有危险化学品字样的车辆及几台车载危险品罐。执法人员对企业门卫进行了解,地管内存放的黑褐色的半固态物体为煤焦油,他们是从焦化厂运输过来临时贮存在地罐中,和其它危险化学品车辆一般都是晚上进入该公司,在卸煤焦油时有刺激性气味。卸后罐体盖好后不再散发刺激性气味。煤焦油特性易燃、易爆,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公司的行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三、处理情况

1、我局对该公司下发了《关于责令国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企业对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2、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送达了《关于国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抄告函》要求开发区督促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2022年6月11日上午,县应急局已对该公司违法经营行为现场实施了查封。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投诉自查报告 篇4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普通消费者家庭引入家政服务现象越来越多,促使家政服务行业不断扩张。市工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一次专项调研,结合消费者协会数据,详细统计了全市家政服务行业的消费投诉情况,认真分析了造成当前家政服务行业消费投诉集中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建议。

一、家政服务行业消费投诉现状

(一)合同类投诉比较普遍。

这类投诉的具体表现:一是合同规定模糊,对具体细节约定不明。一些家政合同中提到“约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服务,家政公司要提供其他服务人员”但“自身原因”的具体范围没有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导致部分家政公司随意调换服务人员。二是家政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服务,存在服务滞后、服务延迟的现象。三是家政服务人员由于自身原因突然离岗,家政公司未及时找人替岗,或者替岗的服务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四是一些家政机构先把价格标注的相对较低,待服务人员开始提供服务时,再以多种理由临时加价,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减少服务项目。

(二)欺诈类投诉呈现多样化。

该类投诉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一是“家政托儿”欺诈。部分采取中介模式经营的家政公司雇佣家政明星人员做“托儿”,业主相中的服务人员与真正服务人员不一致,其目的在于收取一次性中介费用。二是虚假广告欺诈。部分家政公司在街道、居民小区内发放内容含有“专业”、“全能”,“荣获某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字眼的宣传广告,吸引客源,或在广告中承诺一些事后不能兑现的条款,比如:“如果保姆不满意,可以多次调换”、“如果介绍保姆不合格,可以申请退还押金”,导致业主在接受服务后对服务项目无法满意。三是无合法主体资格。部分经营者在未取得合同主体资格和正规经营场所的情况下,仅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从事临时性无照经营家政服务行为,通过发布广告电话招揽生意,临时“招兵买马”家政服务人员,一旦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消费投诉,则立即解散,消费者受损利益无法得到赔偿。四是“会员卡”式欺诈。部分家政公司以“会员优先、价格优惠”等名义拉拢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并交纳数目较大的会员费,但事后承诺常常不能兑现,预付的会员费却不予退还。

(三)质量类投诉较为典型。

该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家政公司服务质量方面。一是“以次充好”。一些规模较小的家政机构,为减少成本,使用自己勾兑的清洁剂等材料,一方面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另一方面劣质的洗洁剂易给LED等设备造成损害。二是“道德风险”。由于少数家政服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较低,部分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三是“名不符实”。据消费者协会统计,当前多数家政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达标准,尤其在育婴师、“月嫂”等需要特殊服务领域,目前仅有30%的服务人员取得了正规的资质证书。

(四)“私约”类投诉维权困难。

个别家政人员在服务一次或几次后与消费者签订“私约”,让业主交纳定金,建立业主与服务人员单边联系,避开家政服务公司,逃避中介费用。一旦服务出现纠纷或是服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中途突然离岗,业主维权常常处于“找不到人、公司不管、投诉无门”尴尬局面。

(五)“保险类”投诉约定不明。

由于现在家政有许多时候是高空作业,并缺少相应的防护措施,所以在服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危险,而部分家政公司没有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所以在出现事故时纠纷不好解决,有时需业主承担不利后果。

二、家政服务行业消费投诉较多的原因

(一)法律盲区,管理欠缺。家政服务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由于家政服务业本身的性质特殊,如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保障等,都无法用《劳动法》来规范,因此家政服务业被排除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外。目前,没有一部调整和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仅有一些地方的.服务标准,导致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等问题无法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致使家政服务员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偏低,更谈不上规范的管理,由此产生的纠纷不断。

(二)培训不够,素质不高。目前家政服务业主要的从业人员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下岗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而家政公司单纯追求利润,缺乏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这些因素致使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质量良莠不齐,客户对家政服务员提出的素质要求难以实现。市家政行业中,参加家政培训持证上岗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仅占30%。同时,由于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也不高,素质难以提高。

(三)把关不严,诚信缺失。家政市场准入要求不高,一些无照经营的“中介”常常“打擦边球”、钻空子,求职者只要填一张简历,留下联系方式,回家等消息,一旦有客户需要,求职者不经过任何培训,就可以直接上岗,此外一些房屋中介、职业介绍所在提供中介服务之余,也帮助客户提供家政服务。由于中介公司在运作、收费方面都存在不合理、不规范行为,并且缺乏相应的后续服务,在介绍人员质量和保证家庭安全方面均无保证,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诚信方面存在缺失。

(四)信息不畅,供需矛盾。由于家政服务在信息提供、服务配套、服务品种、服务质量等总体上差距较大,加之宣传不够,形成供求信息严重不对称,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存在着不相适应的情况。同时,居民家政服务需求迫切,特别是一些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如月嫂、家庭护理等。许多违规经营者利用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等,结构矛盾突出这一现实情况,拟定不平等合同、大搞虚假广告宣传、服务以次充好,使得家政市场欺诈横行,乱象丛生。

(五)标准不一,监督缺乏。市家政服务行业虽起步较晚,但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重要时刻,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并没有同步,目前还没有建立覆盖全市的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各自为政”,监督管理体系尚未构建起来,责任部门模糊。消费者对于家政服务行也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向家政服务企业投诉,大部分消费者不清楚应该找哪个管理部门投诉。

三、工商部门强化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家政服务合同文本。在多方走访、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家政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家政服务合同书》,进一步细化家政公司、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对服务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对家政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二)构建家政信息公共平台。在“红盾信息网”构建家政信息中心平台,建立四项机制。一是信息收集机制。由企业注册部门、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成立信息收集团队,结合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年检、经济户口巡查、日常监管反馈的信息,将家政公司的真实经营信息进行甄别、归纳、整理。二是信息分析机制。由办公室、调研室、消协、纪检等部门每月开展“信息分析联席会议”,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机关负责人,为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三是信息发布机制。将工商部门采集、分析的家政数据、预警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定期更新,畅通家政信息内外沟通渠道,增强公众信息认知,弥补家政企业、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四是公共投诉受理机制。在网络平台上设立投诉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消保科、消协等部门实行“三工作日回复制”,根据举报息,开展实地核查,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四项机制,构建信息查询、投诉受理、市场预警、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家政信息网络平台。

(三)推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基层工商所根据属地监管要求,对辖区从事家政服务的公司进行严密排查,通过行政预警和行政指导等措施督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厉打击“黑家政”、“野家政”等无照经营单位以及部分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行为。同时指导家政公司推行执业人员资格公示制度,将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峻及联系方式在经营场所予以公示,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实名管理档案,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坚决不许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督促家政公司加强培训,强化管理。

(四)加强虚假家政广告监管。商广科在广告登记备案时严格审查广告用语,对用语中出现的荣誉、资质等信息认真核实,严把广告许可核审关。辖区工商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广告用语不规范等行为,对辖区家政广告进行严抓细管。消保科、消协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两*一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选拔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的群众作为广告联络员,在家政公司经营场所设立投诉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查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体系。

(五)扶持地方龙头家政品牌。重点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企业,以带动和提升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网络,丰富服务项目,推进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妇联等部门,学习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的成功模式,动员下岗和外来务工妇女积极参与,树立品牌意识,帮助家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优化服务,打造乳山家政服务龙头品牌。

(六)行业协会构建长效机制。工商部门主动牵头与地方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成立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家政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统一家政服务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行行业自律,加强家政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家政企业的“行业协会诚信评定”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家政服务业长远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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