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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清欠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1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xx〕4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5月6日,我局组成审计组、6个审计人员,对桐柏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采取嵌入式、点穴式、专项调查式等方式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及清欠工作安排情况。
2.审计组从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基础数据入手,重点调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检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长期、累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3.分析拖欠账款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合理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建议。
(二)桐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的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排查,并积极与施工企业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但是在落实具体措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未将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未对严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二、审计结果
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其中20xx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20xx年第一季度清理偿还0.00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8%。
(一)从拖欠主体来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额为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扩建工程(申铺段)项目协议价1448.55万元,协议上定于20xx年1月18日开工,实际是20xx年8月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3亿元未拨付。
(二)从拖欠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类项目。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工程建设类项目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产业聚集区道路BT模式建设总合同价为3916.4万元,项目于20xx年5月18日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2亿元未拨付给南阳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从拖欠的时间来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亿元,占18.75%;拖欠3至5年0.02亿元,占12.5%;拖欠1至3年0.09亿元,占56.25%;拖欠1年以内0.02亿元,占12.5%。例如桐柏县教体局20xx、20xx年建毛集镇一贯制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2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拖欠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0.04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零七个月。桐柏县程湾人民政府20xx、20xx年建镇完全学校拖欠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0.02亿元,拖欠时间达5年以上。
(四)从产生拖欠的原因来看,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因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亿元,占比100%。例如桐柏县司法局办公楼20xx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并于20xx年委托南阳市天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宛天舒专审字[20xx]第138号),审定价3144.17万元,截止审计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团205.48万元,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清欠任务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办,办公地点设在工信局,虽然也在按计划清理偿还欠款,20xx年清偿率达70.84%,但没有制定具体清欠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的相关文件。
(二)清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桐柏县清欠台账显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笔总额5741.34万元,20xx年已清偿4067.16万元,20xx年底余额1674.18万元。20xx年1-3月偿还拖欠款70万元。截至20xx年3月31日未偿还1604.18万元,要加大清偿力度,尽快将欠款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对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拖欠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化解。在清理欠款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协调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尽早完成清欠任务。
(三)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坚决杜绝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打白条”行为。
民企清欠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2
为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治欠办〔20xx〕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周密部署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实施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立即成立清欠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派出专人负责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对所有县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
(二)坚持真抓实改,全面排查在建工程
1、全面排查问题。坚持问题为导向,全面聚焦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扎实开展问题摸排。对直管的杭埠河治理、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综合治理和城南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深入工程现场展开拉网式排查。此次专项行动,基本做到了在建工程全覆盖,排查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偷报瞒报。
2、部门协同抽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此次专项行动市水利局加强部门协作,抽调精干力量与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抽查。此次共抽查了4个建设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个,分别是市本级1个、金安区1个、裕安区1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1个。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改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全面清理整改。严格建立问题动态台账机制,按照“边查边改、应改尽改、能改速改、力行力改”的`原则,针对问题严重程度及类型,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销号时限,强化问题整改。针对一些成因复杂,难以解决的问题,市水利局联合市劳动保障支队联系施工总包方、分包方和农民工代表现场调解、共同协商,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三)畅通维权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局为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安排责任领导,抽调骨干力量专门接访农民工上门讨薪事件。今年以来,我局共接访12批次农民工上访维权事件,涉及农民工170多人,涉及金额360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缓解了社会劳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公共关注
为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市委市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对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公示,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震慑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目前存在的不足
一是专职人员缺乏。农民工工资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基本民生底线,但要维持常态化管理需要有精干力量专职负责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大量时间、精力和各方的配合,仅靠1-2名工作人员兼职,维权力量薄弱。
二是农民工自身意识淡薄。排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对自身权利义务了解较少,不注意保管自身劳动合同和考勤记录,导致维权时取证较难,不利于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局将继续深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不断巩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农民工的利益放在心上,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设置宣传台、实地走访培训等方式,深入水利建设工地,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人们的心里。
三是加大惩戒力度。要综合运用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手段,从严惩处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通过相应机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民企清欠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3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民企清欠自查情况的报告 篇4
根据省政府、省清欠办对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和安排,市政府、市领导高度重视,28日下午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研究讨论了此项工作,彭国勇局长对当前我市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通过对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认真摸底,排查核实,x市上报山西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组的欠款总额为15.8亿元,欠款主要集中在住建、教育、交通、文化、卫生、林业以及市政等领域。我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涉及第一阶段优先清理欠款。全市无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及市属以下国有大型企业,全市融资平台公司拖欠账款均为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金融机构,不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截止10月底,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阳泉市清理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7.2亿元,清偿比例为45.57%,全省排名第八位,达到计划清偿进度。对于零清偿、零报告主体双清零任务,大部分已完成,1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偿。
x局长对接下来清欠工作提出了几点措施:一是实施动态跟踪,落实资金来源。将月报表制度改为周报表制度,加强清欠还款的每周分析研究,跟踪还款实时进度。根据拖欠单位性质、经费来源的特点,分类施策,对拖欠账款要逐笔制定偿还方案。对清欠难度大、年底计划不能完成任务的县区和单位,统筹制定解决方案。二是加大督办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市清欠办要根据每周还款情况组织对清欠进度缓慢的县区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约谈。加强督办力度,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惩戒措施,对问题整改不力、清欠工作落后的县区和单位,将落实中央要求,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从严控制津贴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限制措施。三是加强上下沟通,明确工作重点。及时了解基层困难问题,及时上报省清欠办,寻求政策支撑支持,积极化解困难问题。
x对市清欠办、市财政局以及各县区提出要求,对清欠工作要加强重视,提升政治素养,坚定信心,确保我市清偿欠款任务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