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xx号)要求,我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xx月初,我区研究制定了《xx区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二、我区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自查清理情况
(一)各委办局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本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我区各委办局业务主管部门29个。经查,涉企收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9个,共涉及27个收费项目(包含政府定价项目26个,市场调节价项目1个)。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4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7490。75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给排水管理所收取污水处理费,年收费额6704。5万元,区民防办收取民防工程费,年收费额488。6万元;涉及经营服务类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6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10558。61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和自来水装接业务费,年收费额分别为4888。19万元和1929。1万元,区xx市容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取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额1222。02万元。
我区各委办局没有中介机构收费或指定中介机构收费的事项。
(二)各乡镇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经查,我区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三、清理整治建议意见
近年来,我区通过对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政府部门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此轮清理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收费项目,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议保留部分收费项目。20xx年,我区有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项目26项,包括民防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证费等,根据收费性质和用途,建议全部给予保留。
(二)建议统筹考虑部分涉及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我区有市场调节价的涉企收费项目1项,即“招标、中标服务费”项目。该项收费于20xx年xx月xx日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xx年收费金额为410。6万元。为了更好地服务xx生态岛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我区拟取消该项收费。鉴于该项收费涉及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议市级统筹考虑。
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黔财非税〔20xx〕7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国务院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42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贵州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黔财非税〔2022〕7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务院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2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21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贵州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