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营商环境作风问题自查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营商环境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篇1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x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营商环境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篇2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 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 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营商环境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篇3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和育人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价办法》(齐督考发〔20XX〕8号),积极践行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事项,按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校认真进行阶段性自检自查,报告如下,请社会监督。
一、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承诺的措施、经验和成效
我校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和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施“三全育人”工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党务工作者,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服务学生发展的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教学组织、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学生学业考核。完善心理育人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学生满意度。建设“三全”助困育人体系,落实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大力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获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通过专家审核,进入迎接专家进校考察阶段,同时师范类专业认证已经启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林学3个新专业通过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盲审。大力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大力推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新型课程群建设,持续改进低阶性、陈旧落后的“水课”,积极谋划和实施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建设。《市场营销》和《笔尖上的艺术》两门课程获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截止目前,我校拥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21门,为学校的一流课程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依规办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公开承诺以来,先后出台了《齐齐哈尔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大学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齐齐哈尔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规划性文件,为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主动公开人才招聘信息,积极提供咨询、解读服务。学校人事处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发布了《齐齐哈尔大学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齐齐哈尔大学附属中学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严格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进行招聘工作,确保人才招录过程公平公正,全面落实人才政策。依法进行采购并积极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我校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XX年度黑财采【20XX】29号文件精神规范进行招标采购。截止目前,共完成招标采购项目69项。采购前在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积极为供应商提供咨询、解读服务,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并积极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
(三)聚焦现代化新龙江新鹤城建设,加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校地、校企产学协同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XX年9月以来,我校利用研发出生物除臭、纤维素水解和淀粉水解等复合功能生物菌剂和作物秸秆生物腐殖化技术体系,成功实现了对作物秸秆的腐殖化处理并原位还田,实现了秸秆资源的综合化利用。在甘南,龙江,泰来,富裕,富拉尔基区,梅里斯,讷河和昂昂溪区等区县已用该技术处理秸秆合计16.3万亩。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共建长效服务机制。校地合作持续推进。我校与齐齐哈尔市进一步针对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秸秆利用、现代农业、冰雪体育、鹤城品牌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八个领域24个项目开展市校合作。合作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有一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校企合作,共同搭建合作共赢舞台。我校与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联合申报了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学校与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人才共享机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并与其共同申报了黑龙江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通过这些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了校企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为企业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好公众、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校通过公开校风邮箱电话、校务邮箱等途径畅通与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我校坚持“开门”搞教育,扩大师生员工的参与,广开言路,各部门(单位)公布征求意见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到基层走访调研、到业务部门“走流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将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的急忧盼问题列入整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落实。广大师生切实感受到了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五)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我校坚持“以制度强化师德、以典型引领师德、以活动推进师德”的机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价值引领,把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要求,坚持“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标准,不断提升教师思想素质。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改善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严格执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标准》。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统筹推进四项重点措施,在检视整改环节,组织教工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查找在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立行立改。广大教师的精神面貌不断改善,干事创业劲头不断增强,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对标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比省内外同类院校,对照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奋斗目标,我们在一些工作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教育观念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教育教学改革相对滞后;学科建设内涵性不强,重点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不够突出;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教育管理还没有充分发挥合力,协同育人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等等。
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科引领作用,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全面推进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聚焦现代化新龙江新鹤城建设,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新空间,着力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创新,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着力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效能;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新局面;持续优化育人环境和营商环境,为龙江和鹤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贡献!
营商环境作风问题自查报告 篇4
今年以来,县水务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聚焦重点、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落到实处。
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内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将我局涉及的x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并且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力推进水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二是不断规范公务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四是在涉企收费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的收费标准规定收费;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我局在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依照“放管服”
改革的工作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放管结合,优化审批服务。一是精简办理申请材料,提高服务水平。如河道采砂许可,申请材料仅需提供三种到四种材料,同时在办理中协助申请人填报相对专业性的技术材料,降低申请人材料提供难度。二是放管结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在行政许可中可能发生的误解和争议。在河道采砂办理中,对可能引发申请人采砂活动导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全面征求意见和公示,消除疑虑和误解。
做好涉水服务,确保供水安全。一是实施了易武镇集镇供水工程,目前主干管网已经建设完毕,水厂及其他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建成后能够满足易武集镇及周边的供水保障;二是我局正在建设的关累镇纳甲河水库,建成后供水能够保障关累港口及关累镇集镇的生产、生活用水。三是开展勐满田房水库和勐捧回利河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建成后,勐满工业园区和勐满集镇生产生活用水得到保障,勐捧镇及周边生产、生活用水紧张单一问题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囿于各方面条件不足,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足。营商环境工作包括工作机制、网络和信息手段等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改进和提升,现有人员对工作的认知不足,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还不够。
二是“放管服”进展不一,影响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目前“放”的工作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等工作,进展相对比较顺利。“管”和“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双随机一公开”由于工作机制还未理顺,人员和流程还未充分运转起来;“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还不够,整体政务服务水平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工作执行力。充实营商环境工作人员数量,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试验区审批局、市监局等部门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营商环境工作认知和业务水平。
二是优化水利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投资开发环境,规范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企业投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和防洪安全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中优先给予安排。在工作开展中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水源、供水工程建设。供水有保障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局不断加大工程建设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水源和供水保障工程,主要有易武集镇供水工程、田房水库、回利河水库、盐塘水库扩容改造工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