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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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篇1

根据市政协今年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提案委、研究室、市农业局及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于5月份深入我市部分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店下镇、硖门乡、点头镇、管阳镇的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12家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三友鹿业、前岐福昌蘑菇、天和茶叶、黄金鸡、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赴浙江洞头、文成等地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概况和特点

20xx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月15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05家,其中:茶叶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食用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蔬菜瓜果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家禽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业综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渔业养殖类28家,以及花卉、经济林类21家,农机7家,累计注册资金达10.58万元,发起人2386人,涉及农民社员1.75万户,带动农户5.06万户。在2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2个,注册商标42个,确定为XX市的龙头企业1家。2015年12月22日我市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如溪大洋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兴办的益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牛、羊由合作社农户饲养,公司提供种苗、防疫、养殖技术指导、销售等全程服务,合作社成员经公司销售产品后获利。

2、农民合作创办型。如由6名农机大户自发组织成立的XX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跨区作业,与店下、秦屿周边农户及种植大户签订机耕作业订单,明确了服务项目与机耕时间,确保了农户及种植大户不误农时,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服务对象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与农户及种植大户双赢的目的。

3、两委牵头引领型。如2015年10月15日成立的XX市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由柏柳村两委牵头, 213位农户自发入股,村委会成员兼任理事长,合作社注册资金8万元,其中:农户入股7万元,村集体入股1万元。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打造品牌。

4、技术人员领办型。如XX市艺农花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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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园区内建立了20亩的示范园;投入10多万元建立新品种引进风险基金,采取种苗无偿提供、试验适当补助、减产酌情补偿等办法减轻农户的生产风险;合作社注册“一线天”等商标,申请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志使用权,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如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编发《福鼎食用菌》会刊、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菇农的科技水平。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类合作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规范整顿,推广无公害茶园专用肥和绿色植物杀虫剂,使全市茶叶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15年茶叶抽检合格率达100%。目前,全市在有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各种“五新”技术示范片、生产基地、展示田等,示范效果显著,较好发挥农业“五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与发展。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借助市、镇、村三级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将各类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在网上发布,拓宽客户联系渠道,落实订单,开辟市场。店下天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加强与北京、上海、广西等大中城市销区市场的横向联合,组织福鼎茶商在北京、天津等建立茶叶批发市场,开创了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名特优产品专业市场的先河。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组织蘑菇营销队伍近1000人,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立“福鼎蘑菇”营销窗口近100个,每年销售福鼎双孢蘑菇1万多吨。

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与提高。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如:梅氏茶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建立无公害基地、统一价格,打造福鼎白茶品牌;前岐蘑菇、秦川蔬菜等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和主导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双认证。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中发现,我市在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多数农民群众也不清楚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利益,即便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也因受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影响,认同度不够高,参加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多是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导致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虽然登记成立,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次分配”大部分没有实行;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多数合作社都是由公司在操作,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甚至“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是发展水平和服务层次不高。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合作社规模小、档次低,总体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能力较弱。创办合作社的发起人少,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社员数不到全市农民总数的15%。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领域还未拓展。虽然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达279家,注册商标只有42家和无公害认证2 家,有数量,没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存在。有的纯粹打政策擦边球,或由少数人操作,缺乏带动性,甚至名存实亡,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发展水平和层次较低。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融资困难是调研中合作社反映最多的问题。2015年初,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省银监局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转发银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农业部门积极与银监局和农村信用社联系,并多次组织合作社贷款,但由于缺乏扶持合作社融资的具体措施,而商业性贷款利息偏高,多数合作社望而却步。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建议

为推动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在干部和群众中还普遍存在模糊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造势,通过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农村干部专题培训、与群众座谈面商等方式,做到干部重视,群众欢迎。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作用、意义及典型经验,用事实教育群众,激发他们的入社热情。有计划地对市、乡镇驻村干部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领导进行严格培训,赋予他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任务,组织精干有力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其服务指导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同时做好办社带头人和农民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能人、涉农企业、村干部办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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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领导体系,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乡、村合作社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建议市政府每年围绕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培育10家市级示范社,作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经贸、财政、质监、金融、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统一调度,建议涉农部门每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与示范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4、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培训、服务和扶持工作,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经营的合作社,将列入“黑名单”,确保合作社建设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成立服务中心,帮助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帮助合作社抓紧完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二次返利”等制度。

5、明确思路目标,制定实施意见。最近,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若干意见》,结合福鼎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级示范社评定的具体规定,积极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括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等方面政策措施。同时,财税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应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各乡镇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建设补贴和奖励基金等,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篇2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按照十八大要求,在新的形势推动下,旧城镇闫隆村利用内部的人才、技术、场地设备等各种优势和管理经验,整合农机资源,合理购置农业机械,成立了大亨农机专业合作社。

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黄骅市大亨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位于旧城镇闫隆村,xx年开始与农业局合作进行大型机械播种、收割机深耕等作业,xx年3月注册成立。拥有固定资产400万元,占地面积460平方米,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配套机具42台(套),入社会员144户,年均耕作面积1万余亩。合作社的成员绝大多数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或村中的“能人”,对农机化操作技术、农业机械的应用、推广等有极大的热情。合作社的建立不仅满足了周边群众的耕作需求,而且为农机规模化作业和土地流转创造了条件,走出了一条适合农村发展的新型路径。

几点做法: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管理,合作社在广泛征求社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并明确了社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细致分工,组建了三个责任小组。业务组负责联系地块,签订作业合同;机务组负责机械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后勤组负责收取作业费,备品备件、油料的购进及帐目的核算。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合作社制定了《农机作业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油料配件供应制度》等基本制度,采取统一管理、统一作业、统一结算的运营方式,实行“单车核算,分别记帐,节余归己,超支自负”的核算办法,有效地提高了生产率,降低了成本。合作社作业、收支与财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接受会员监督,做到透明、阳光。三是搞好培训,强化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制定了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定期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与农机部门紧密结合,严把入社关口,强化入社机械、人员的源头管理,入社机械必须牌证、手续齐全,按时年检,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诚信服务,健康发展。合作社始终坚持信誉第一的原则,如果农机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同时合作社坚持照顾困难农户,对五保户、低保户实行耕收费减免政策,树立合作社的形象,维护合作社的信誉。xx年夏秋两季合同作业面积12000多亩,合作社社员收入比不入社提高了20%以上,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合作社由于起步时间较短,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资金不足,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发展壮大靠个人投入远远达不到发展需求。特别是农业机械的购置、维修等需要大量的资金,农机作业的费用需要提前垫付,这些都给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困难。加之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了解和加深,必须通过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实力进一步增强,产生对农民的吸引力,进而保证合作社的健康规范发展。二是农机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合作社大中型机具与日俱增,但现有场库棚不能满足农业机械的存放需求,大量农机具只能露天存放。加之农机具存在使用周期短,存放时间长的特点,长期风吹日晒,冰霜雪冻,使很多机具锈迹斑斑,损坏严重,不但缩短了机具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维修成本,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浪费,而且影响了机具的作业效率和使用年限,进而影响了农民投资购机的积极性,延缓了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三是大机械与小地块矛盾突出,影响合作社的发展。由于农村长期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一家一户小块经营的现状短时间内很难扭转,大机械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于开展连片作业,从而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农机使用率,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步伐。四是农业机械维护保养不够。合作社的机具保养维修跟不上,存在维修设备单一,配件不全和维修人员缺乏等问题。

三、对合作社今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各级组织,尤其是乡、村两级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统一规划、统一种植,以利于组织大机械统一耕种模式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使乡、村两级组织真正在落实十八大要求中能够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探索建立组建规范、统分结合的发展模式。农机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逐步探索建立起一套组织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造血”机制。二是探索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要在稳定现行土地政策基础上,实行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更好地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鼓励通过入股、租赁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使那些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而没有得到高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向“农民专业户”集中,帮助“农民专业户”成长为“农业专业大户”。通过对土地的重组、规划,实行规模化种植,建立高产创建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而很好的解决小地块与大农机的矛盾。

(二)政策引导,培育典型。一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壮大经营实力。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各级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综合运用税收、资金和项目等有效手段,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扩大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合作社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及省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增加农机作业合作社的数量,扩大现有合作社的规模。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信息,在切实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发展壮大经营实力。二是要强化扶持培育,突出抓好典型带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培育,认真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示范带动,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对于典型示范户,政府要特别加强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这一专项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优先补贴,实行多购多补,还可以累加多补,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以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保险政策,帮助他们增强抵御各种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领导,市、县、乡党政分管领导、涉农部门要领导到位、谋划到位、支持到位、督导到位,善于发现和总结培育典型,及时制定、完善各类政策措施,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真正把农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涉农部门强大的工作合力,从体制、机制、科技、政策运行各个方面,实实在在解决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制定规划,有序推进。要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认真分析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情况,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济体系。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充分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使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新的更大解放。三是把握原则,规范发展。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要着重把握好发展原则:即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在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创建的发展模式,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不断创新农机服务组织方式;坚持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以农机化推动产业化,以合作方式带动规模经营;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发展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保证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要扶植抓好合作社的典型,鼓励他们由点到面向外辐射,打破村与村、乡镇与乡镇、县与县的界限,向周边村镇覆盖,不断以市场为导向,扩大耕作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率,促进“家庭农场”发展,进而实现合作社的大发展、农业生产的新跨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县农业局的支持配合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1.22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2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营销力度,创建知名品牌。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要借助中央网信办扶贫佛坪的有力机会,积极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报告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掌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农经站抽派有关业务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典型调查与面上统计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走访了全市10个县区86个乡(镇、办事处)1750个合作社,发放了调查问卷1200份,收回1165份,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毕节市抢抓“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发展机遇,紧紧围绕马铃薯、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中药材、烤烟等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多元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极大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了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全市合作社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涵盖了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资料购销、农副产品加工、科技推广服务等各行业,有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经全面调查统计,目前,全市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012个,注册资金共计90.17亿元,成员数达24.36万人。全市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71.69万亩,年经营收入34.87亿元,成员年均纯收入9543元;带动22.64万户农户,4.6万贫困人口就业。合作社共注册商标261个,共获53个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qs)认证,9个标准化生产认证。全市合作社按产业分类为:粮食种植类838个,水果类543个,蔬菜类722个,茶叶类201个,中药材类487个,养殖类2654个,水产类76个,林业类418个,农机类110个,加工类69个,休闲观光类91个,服务类241个,其他类580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从全市来看,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建形式多样

全市组建合作社的形式主要有七种:一是农民自发组建,这类合作社最多,占全市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二是村干部带头组建,主要是村支两委人员依托本村产业发展创办,如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三是专业大户牵头组建,这类合作社基本属于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创办,如金沙县满山红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五是农村能人牵头组建,如纳雍县新房乡长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六是返乡青年创办,如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七是依托龙头企业组建,这类合作社成员入股额度大,严格按照企业运作,按股分红和返利,如大方惠民辣椒专业合作社等。

(二)辐射带动面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按照产业特色来组建的,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多个村甚至跨乡跨县农户的发展。如纳雍县新房乡长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范围从一个行政村地域扩大到新房、阳长、百兴、寨乐、老凹坝等乡镇,甚至在大方县、七星关区和水城县南开镇都建立了基地,已成为纳雍蔬菜产业的领头军和蔬菜生产的典范,有力地推动了新房乡及周边乡镇蔬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威宁县玉龙乡在兴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土地入股方式,带动兴发、营寨、团结3个村农户,辐射玉龙、牛棚两个乡镇15个村,建成优质核桃种植基地10000亩、优质板栗基地500亩及占地50亩的规模化种养殖基地。

(三)经营形式灵活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状况、群众经济基础及素质高低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形式较为灵活。如威宁县玉龙乡祥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就是结合了当地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生猪养殖习惯,群众基础好。合作社实行入股分红制,以现金入股的社员年终可以参与分红,未入股的社员也可以享受“五统一”服务,获取相应收入。

(四)农户成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使农民成为合作社的主体,实行进退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市已经发展的70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90%以上的合作社成员全部是农民,另有部分合作社虽有一定数量的非农民社员和社会团体社员,但成员的80%以上是农民。

(五)产业步伐加快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涵盖蔬菜、粮食、马铃薯、精品果业、茶业、中药材、烟草、生态畜牧业、核桃、渔业、林业及特色种养业等各类产业,规模经营面积达165.6万亩,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已从单一的生产领域逐步向加工包装、品牌创建、流通销售、休闲农业、农旅结合等经营领域拓展延伸,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产品包装、市场营销、产地认证等统一服务。

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做法及取得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转变,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都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农业板块经济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市场经营主体,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切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在推动农业园区、“4321”工程建设及“六大农业板块经济”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已逐渐成为推动农业板块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贵州举利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生产种植、产品开发、市场销售、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一体的辣椒产业合作社,基地覆盖超过6个乡镇,形成了规模较大的辣椒产业带,种植规模达到1.5万亩,年产干辣椒2000吨以上,带动农户8000余户,种植农户年总收入超过3000万元,实现了“培育一个经营主体,振兴一项特色产业,激活一方经济发展,富裕一方农民群众”的目标,合作社生产的辣椒除供给全县外,还销往周边市县、贵阳市、四川省等地,初步形成了种植规模化、管理规范化、产销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实现精准脱贫

中央明确提出,“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我市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在产业带上,建在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带动贫困户获得收益,实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采取“村支书+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特惠贷”贷款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参与合作社经营,三年分别按6%、7%、8%获得固定收益(每年每户平均3500元)。同时,贫困户可以在合作社领养能繁母牛,产仔半年可以出售,所得收益农户和合作社按五五分成;超过半年的,除了每头牛仔上交3000元外,剩余归农户自己;出售时是肉牛的,所得收入按农户占60%,合作社占40%进行分成。这种经营模式解决了贫困户及合作社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同时,降低了贫困户的投入风险,保证贫困户获得“固定收益+二次获利分红”,提高了贫困户的经济收入,加快了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步伐。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既能根据市场需求作出有效响应,发挥传导市场信息、统一组织生产、运用新型科技的载体作用,又能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优质产品,形成新的供需平衡,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黔西县腾达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食用菌种植销售,菌棒销售,供应生产原材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方面,合作社以工业化、标准化为理念,综合利用农、林业生产的下脚料木屑、边皮、枝丫材、玉米芯、秸杆等做为原料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优化生产组织形式,开展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推进合作社向现代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目前,已建成食用菌菌棒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菌棒培养大棚5630平方米、出菇大棚33682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9台套,xx年发展香菇周年栽培85万袋,平菇42万袋,产保鲜香菇1378.5吨,全年完成销售额1350.9万元,创利税311.9万元,每亩每年可带动农户实现利润6.43万元。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山区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山区特色现代农业日益迫切,“谁来种地”、“谁会种地”、“怎么种地”等问题,已成为发展山区特色现代农业绕不过的“圈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能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解决劳动力不足、技术欠缺等难题和矛盾,又能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宽广的平台,有力推进山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如赫章县平山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中寨村流转荒山草坡4500余亩,建成高效蔬菜大棚1500个2500亩、大樱桃示范种植1000亩、观光示范采摘园500亩,一个具有山地特色高效的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已基本建成。由公司统一进行平整和土壤改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化大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被流转土地农户及农村致富能手到基地进行种植技术培训,合格后,农户以零租金返包大棚自行种植、自行管理;合作社统一提供苗木、肥料、技术指导及产品销售等服务,并与种植农户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产生效益后,采取“五五分成”,如中寨村农户陈淑琴和朱永琴各租种了两个大棚,到年底每人纯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通过合作经营、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股份经营等形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把产加销、农工贸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突出了规模经济效益,既有利于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又有利于让农民从整个产业链中获得更高收益和更好回报,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如纳雍县过路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方式,每亩土地租金按照400斤玉米折价,租用农户300亩土地种植蔬菜,租金一年一付,同时合作社长期反聘农户在地里务工,农户每天有60—80元经济收入,1年人均最少可以获得1.5万元收入。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大部分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了有效对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进入市场时“买难”、“卖难”的尴尬,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民造成损失。如纳雍县阳长镇马店村果伟养殖专业合作社,把生猪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联合起来,实行“五统一”管理后,从养殖所需的仔猪、饲料购进到生猪出栏、销售都有专门的队伍来组织,直接面对市场,生猪在出栏前就已经有了“订单”,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社员不需要奔波于市场寻找销售渠道,专注抓好养殖管理,扩大养殖规模,加上推行统一防疫和“两全三保”技术服务措施,社员不担风险,收入稳定,生产发展快。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利益联接机制

经过合作社在生产发展中的长期探索实践,涌现出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专业合作社“五联五有”模式,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村支书+合作社+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七星关区兴联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问需式”扶贫模式,黔西县腾达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1+9”技术落实模式,织金县恩雄经济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制”发展模式,赫章县平山乡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反租倒包”经营模式,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变”促“三同”体验式干部培训模式等大量先进典型经营模式,创新发展出二次返利、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利益共同体等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实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

四、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合作社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合作社对农户、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覆盖面和带动能力不够等问题。

(一)内部管理不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增加较快,但质量提升较慢。

(二)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效益不断提高,但是辐射带动能力仍然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012家,入社成员及带动农户数仅占全市农户数的15.4%,经营能力弱、运行不正常的合作社占比达到32%。

(三)优势产业竞争力不强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优势产业发展布局不合理、规模经营不大、品牌意识淡薄、生产管理不够规范、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等问题,经常出现有生产、无规模,品质高、产量低等现象。

(四)品牌建设比较滞后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宣传、打造力度不够,大多数商品杂牌多、名牌少,缺乏叫得响的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品牌,致使各类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竞争力不强。

(五)融资贷款比较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发展资金短缺现象,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及时获得急需发展资金,难以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抵御市场经营及自然灾害风险。

(六)扶持力度较小

专门用于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资金较少,已经出台的扶持政策门槛也比较高,申报程序比较繁琐,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扶持较为困难。

(七)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成员之间仍然是一种松散的、简单的买卖或合同方式,没有完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缺乏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及村集体之间长期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根据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下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产业融合,培育壮大各类合作社

1、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合作社。围绕全市六大农业板块经济建设,积极引导培育一批马铃薯、商品蔬菜、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林下经济、中药材、高山生态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水利、林业、旅游、金融、科研、供销社等部门结合,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

2、扶持兴办合作社加工企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加工档次,进行农产品深精加工,适应国内大中城市消费市场需求。支持合作社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和技术,建设标准化车间,改造升级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合作社加工水平,重点在核桃、刺梨、天麻、荞麦、辣椒、民族工艺品、茶叶、肉牛、肉羊、可乐猪养殖、香肠、腊肉等特色养殖加工方面取得突破。

3、鼓励发展服务型合作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大力发展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和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运销仓储、电子商务、技术指导、动物防疫、草产品收储供应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农村农贸市场、商店超市、旅馆饭店、家庭手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物业管理、旅游观光、文化娱乐、交通运输、沼气建设以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培育服务型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发展农家乐、农耕体验、采摘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旅结合的新型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引导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马铃薯、辣椒、生态畜牧业、中药材、茶叶、林下经济等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方面联合和合作,引导合作社之间跨区域组建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合作社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黔西县“五联五有”(社团联盟、资金联手、产业联动、市场联通、村社联结)农民合作发展模式,为提升联合社综合实力及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1、开展示范社创建。按照示范社合作社“六有”标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每年开展一次市级、县区级示范社认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和示范社动态监测及项目监管制度,增强示范社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2、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以各级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引导合作社在登记注册、规范章程、明晰产权、完善机构、财务管理、利益联结、统一服务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和成员账户设置、股金设置和盈余分配、年度报告和档案管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收益分配公平和社务公开等,真正把合作社建设成为产权清晰、运行规范、管理民主、服务有效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3、加强合作社品牌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好“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合作社农产品品牌知名度,鼓励合作社纳入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优先支持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

4、建立合作社动态监管机制。工商部门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准入登记,严格审核合作社登记资料信息,防止套用国家政策资金合作社的产生。农业部门牵头、供销等部门参与,每年要开展摸底调查和实地巡查,对合作社特别是名录示范社进行动态监管,切实掌握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建立合作社监测年审退出机制,对运行不正常的合作社,及时进行淘汰、依法吊销,并及时公布合作社相关信息。

5、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通过组织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和邀请有关专家到本地培训等方式,大规模开展合作社理事长、辅导员、经营管理者、财务人员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对成员的培训教育,培养广大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的素质。

6、提升合作社科技水平。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推广机构在合作社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项目方面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农业科研推广项目。鼓励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农村青年、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村支两委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参与、领办合作社。

鼓励合作社科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提升合作社科技水平。

(三)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

1、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结合“三变”改革,支持村两委班子、村委会牵头兴办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及村集体将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投入合作社经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各级各类农业生产发展类专项资金(除补贴、救济、应急类外)、项目优先安排到由村集体或村集体领办、创办或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通过合作社发展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创新户村社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农户+合作社+村委会”合作模式,发挥村级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把村级基层组织力量融入合作社生产经营链条,鼓励农户用土地和劳动力等入股,合作社提供种苗、技术指导及产品回收,村委会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和后续监督管理,产生收益按照“7:2:1”或“5:3:2”等比例进行分配,实行三方联管带动三方受益。

3、建立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新机制。按照农村“三变”改革要求,探索“合作社+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模式,深化“一市五金多套餐”问需式扶贫模式,支持和引导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将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集中折股量化到当地产业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经营,实行贫困户按股分红,既保证其产业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又实现产业化精准扶贫。对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的合作社,在项目资金安排、贷款融资、政策性保险上予以倾斜和优惠,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及脱贫攻坚的主力军。

4、稳妥建立社员资金互助中心。鼓励合作社社员以产业收入及闲置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社员资金互助中心,用于帮助社员及合作社解决产业或生产发展资金欠缺、周转困难等问题。资金互助中心须严格执行“社员制、封闭制”原则,确保不对外揽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盲目扩大资金规模。入股资金实行独立核算,规范运作,并健全内控制度,做好风险防范,杜绝一切非法集资及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5、搭建农村电商和直销平台。采取政府资助与合作社、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合作社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网站、短信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公布重大事项和日常运行情况,探索运用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引导合作社在淘宝、京东商城、贵农网等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支持合作社建立“农批对接”、“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营销网点,稳定畅通销售渠道。

6、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土地流转价格稳定增长机制、土地流转信托机制、探索“以房产换股权”市场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引导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户在整个农业产业链中分享收益红利,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四)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

1、加大财政支持。市、县(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或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2、落实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强化金融支持。一是依托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允许合作社以自有动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开展抵押贷款,市县农业、农村信用社及工商部门要联合开展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作为抵押担保、融资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市级以上示范社,鼓励政府担保、涉农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解决大额贷款资金需求。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金融服务。

4、落实用地用电用水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应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业的,其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水,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水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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