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减费情况报告

优短文提供的银行减费情况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银行减费情况报告 篇1

报讯(朱海涛 段鹏飞)近期,自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活动开展以来,农行许昌分行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发动全辖网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对前期集中宣传阶段的总结,该行聚焦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新要求,坚持“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原则,拓宽宣传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助推减费让利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践行了国有大行的责任和担当。

及时总结,绘制宣传工作“作战图”。农行许昌分行减费让利工作小组在完成一季度集中宣传阶段工作后,立即组织各条线、各部门、各支行宣传骨干对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整理推广,对需要改进的及时完善,确保宣传工作没有空当、不留盲区。

紧盯进度,制定宣传工作“进度表”。农行许昌分行根据宣传工作要求,制订常态化宣传阶段工作方案,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紧盯时间节点,延长宣传半径,重点在城乡接合部、较偏远的城镇有节奏、有目标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时序进度。

强化督导,宣传工作拧成“一股绳”。农行许昌分行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班,对全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宣传不到位问题现场整改纠偏,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对各自重点目标客群进行定向宣传,确保全行客群宣传全覆盖。

银行减费情况报告 篇2

为扎实开展金融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xx县农村商业银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支行及时组建安全检查小组,按文件要求的检查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对网点安全设施、环境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贯彻落实。

支行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

组长:曹康龙

成员:叶俊、奚燕、储彩虹、董似春

负责支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和自查。

二、检查内容

营业场所:

(一)物防设施

1.二层以下窗户已安装金属防护栏或相应防护措施。

2.网点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均已安装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3.现金业务区出入口安装了防尾随缓冲式电控联动门,能正常使用。

4.现金出纳柜台已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柜台高度>=1100mm、宽度>=700mm,不符合标准需整改。

5.现金出纳柜台上方安装的透明防弹玻璃有检测合格报告,安装形式不标准,没有嵌入柜台需整改。

6.网点营业场所已配备卫生设施。

7.营业场所已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且安好可用。

8.网点已配备自卫器材。

(二)技防设施

(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

(2)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等均已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银行减费情况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宣传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青海银行城南新区支行积极响应监管政策,为扎实做好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工作开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耕实体经济,使群众深切体会到金融行业惠民利企的举措,自3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宣传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城南新区支行以网点为阵地宣传,将最新版服务价目表、宣传公告、海报等在各网点显著位置进行摆放,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主动积极向客户发放宣传折页,介绍减费让利尤其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

为实现服务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多点触达,我行员工以外拓走访客户等形式,采取线下组织、线上传播的方式,将惠民政策送到群众手上。为客户详细降费措施,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让利。

与此同时,活动期间城南新区前往西宁市市民中心,借助青海银行营业室延伸柜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收益主体了解此次的减费让利措施的同时,也彰显了我行“支付为民”的理念。

在今后工作中,青海银行城南新区支行将持续贯彻落实降费政策要求,将该项政策的宣传活动常态化,不折不扣将减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用实际行为践行惠企利民初心。立足服务大众,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众对青海银行的信心,维护我行金融环境稳定。

银行减费情况报告 篇4

根据xx函[xx]2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xx支行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9、未有私自将押运路线透露给他人的行为;

10、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

11、无故意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行为,未有风险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存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