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养老防诈骗工作汇报材料(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养老防诈骗工作汇报材料 篇1
电信网络诈骗高发,为了提高教职工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吴堡县第二幼儿园于20xx年5月24日上午开展了防电信诈骗系列活动,告诫大家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做到“不轻信、不点击、不透露、不转账”,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遇到问题多思考,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幼儿园在LED电子屏制作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标语,向各位家长和老师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各班通过微信群、美篇等方式向幼儿和家长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
“警察阿姨来啦!”在孩子们的欢呼声中,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带着为小朋友们精心准备的安全知识、游戏和礼物走进吴堡县第二幼儿园,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动作,结合一个个诙谐幽默的小故事向小朋友们详细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在警官的组织带领下,小朋友们积极参与互动,他们时而哄堂大笑,时而严肃认真,听的津津有味,乐在其中。警官阿姨们还给小朋友们发放了反诈知识手册。同时,各班老师利用多媒体课件,播放反电信诈骗宣传片、谈话讲述典型案例、情景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防诈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幼儿深入了解各类防诈骗知识以及电信诈骗给大家带来的危害,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随后检察官给全体师幼发放了预防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并呼吁孩子们争当“反电诈小使者”,向家人分享反电诈知识,帮助家人守好“钱袋子”。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引导在园教师、幼儿及其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又通过幼儿将相关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长,形成小手拉大手,家园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合力,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养老防诈骗工作汇报材料 篇2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养老防诈骗工作汇报材料 篇3
为加强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5月26日,李村派出所联合区检察院、移动公司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提升老年人对诈骗手段的“能见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在社区、门店……宣传员们结合近期养老诈骗的新形式、新特征,通过现场解说、发放宣传页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养老诈骗的惯用手法以及防范措施。同时,提醒广大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上当受骗,如果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与子女亲友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老年人纷纷表示,通过宣传员的耐心讲解,了解到了许多针对老年人的诈骗陷阱,今后一定会加大防范意识,不再上当受骗。据悉,李村派出所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筑牢“反诈防骗”防火墙,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养老防诈骗工作汇报材料 篇4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部署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的传销、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案件266件,排查存在涉老苗头性问题9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问题2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研判等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品1万余份。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传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涉老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