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优短文提供的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看守所经房地部门鉴定为危房,对被关押的人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已不再适应羁押犯罪嫌疑人。20xx年10月31日,衡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报请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批准,对衡南县看守所做出了停止收押的决定。现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都分别关押在衡阳市未成年人看守所、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根据在押人员月报表数据表明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每月300人左右。

衡南县看守所为副科级实职单位,现有人员13人(其中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所长2人,民警11人,职工2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xx】13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xx】70号)精神,文件规定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其中伙食费21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省监管总队20xx年12月审定衡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为226人,20xx年起至今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在押人员生活补助73.22万元。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43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25号)文件精神,文件规定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今年清财预A【20xx】0263号县财政局追加解决看守拘留在押人员给养费138万元。

3、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原下放的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仍由省财政分别与市州县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新增人员及提标支出均由同级财政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绩效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2、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政治和社会效益:

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3、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所严格按公安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食物量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保障每月给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全年211.22万元全部用于在押人员给养费开支。没有挪用和克扣。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管理。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薄弱环节,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本着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具体指标体系见附表说明,运用科学管理的评价方法,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局党委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由警务保障室和看守所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对看守所财政预算安排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进行了自评,并认真撰写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确保自评工作的真实、客观。

3、分析评价

20xx年衡南县看守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在押人员生活补助211.22万元,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财政预算安排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按资金管理的要求在20xx年度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付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102.36万元,医药费117.8万元(嫌疑人体检费60万元、核酸检测费21.3万、嫌疑人治疗费36.5万元),合计220.16万元。预算安排经费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

(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

(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衡南县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衡南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所有资金由财政直接拨入县公安局,再由局警务保障室拨付至衡南县看守所账户上,费用支出具体用途清晰,审批程序健全、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押人员给养费年初预算按226人,270元/人的标准拨付73.22万元,追加预算按看守所400人、拘留所150人,人均320元应拨付211.2万元,本年度追加138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此项目支出无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财政全年按季度拨付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10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00%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经统计相关问卷调查表,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五、综合评价情况的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按照20xx年省财政文件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在押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所内日常巡诊工作,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提高被监管人员健康医疗保障水平,加强监所管理和完善监所管理制度。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全年无结转结余。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做法、经验: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所领导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随时检查、落实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暂无。

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看守所专项经费及在押人员给养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5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永兴县看守所属于中型看守所,设计关押量为240人,随着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我局看守所月均关押量达300人,最多的达353人。按照实际月均关押量300人计算,需列入经费140.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为有效遏制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和修缮费用,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公安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20xx年实际支付资金133.7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提供基础数据,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看守所关押人员是动态变化的,因而预算和实际支出会产生些许偏差。

五、有关建议

该项目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民众提供了安全感。建议县财政根据实际关押人数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加大对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维护社会稳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能

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留所服刑罪犯的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窗口。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同时担负着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改造,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任务。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平昌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七期《县规委会三届十七次规划评审会议纪要》、川府土【20xx】573号《关于平昌县20xx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平发改审【20xx】48号《关于同意平昌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此通知作为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项目由平昌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确定四川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根据平昌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平昌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该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进行建设,并授权平昌县公安局作为项目的主体。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看守所建设项目。建二类看守所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看守所功能用房、监舍拘留所、警官培训中心基地、武警中队营房、接待大厅、犬舍、绿化工程。二是数字化安防监管指挥系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的建设、更新和维护,有效地提升平昌县看守所的工作效率和安全防范,使看守所的管理更加规范,保障更加有力,确保了监所的安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平昌县财政局预算追加(减)通知单(平财预【20xx】1340号),下达“解决看守所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局内部控制比较健全,资金使用严格依据财政、公安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各项资金使用审批规范、手续完善。看守所建设项目资金计划600万元,到位600万元,实际支出600万元,支出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平昌县公安局项目会计核算规范、及时,未发现账务处理不正确、错账、漏账等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情况,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制定的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定,但项目资金未分项目单独核算并建立收支台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加强和规范预算项目的建设管理,明确职责和落实任务,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和进度,我局成立看守所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责任制,组织项目的报批、实施及验收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解决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平昌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拨付资金8050万元,支出项目资金共8050万元,支付率达100%。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该项目建设实施已全部完成,项目的建设有效的提升平昌县看守所的工作效率和安全防范设施,各种设施正常进行,较好的达到建设的管理要求。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平昌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的实施,使看守所的教育管理更具体,更规范,保障工作更有力,安全工作更有效。实现了看守所安全无事故,保证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效发挥了项目的效益。

五、评价结论

平昌县看守所建设项目依照省、市、县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经我局自评,20xx年看守所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为优秀档次。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建议完善项目相关制度,为项目提供有效的保障。项目将会持续的更新和维护,有效地提升平昌县看守所的工作效率和安全防范设施,各种设施正常进行,较好地达到建设的管理要求。

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看守所经房地部门鉴定为危房,对被关押的人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已不再适应羁押犯罪嫌疑人。20xx年10月31日,衡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报请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批准,对衡南县看守所做出了停止收押的决定。现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都分别关押在衡阳市未成年人看守所、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根据在押人员月报表数据表明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每月300人左右。

衡南县看守所为副科级实职单位,现有人员13人(其中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所长2人,民警11人,职工2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xx】13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xx】70号)精神,文件规定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其中伙食费21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省监管总队20xx年12月审定衡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为226人,20xx年起至今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在押人员生活补助73.22万元。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43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25号)文件精神,文件规定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今年清财预A【20xx】0263号县财政局追加解决看守拘留在押人员给养费138万元。

3、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原下放的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仍由省财政分别与市州县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新增人员及提标支出均由同级财政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绩效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2、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政治和社会效益:

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3、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所严格按公安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食物量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保障每月给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全年211.22万元全部用于在押人员给养费开支。没有挪用和克扣。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管理。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薄弱环节,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本着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具体指标体系见附表说明,运用科学管理的评价方法,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局党委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由警务保障室和看守所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对看守所财政预算安排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进行了自评,并认真撰写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确保自评工作的真实、客观。

3、分析评价

20xx年衡南县看守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在押人员生活补助211.22万元,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财政预算安排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按资金管理的`要求在20xx年度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付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102.36万元,医药费117.8万元(嫌疑人体检费60万元、核酸检测费21.3万、嫌疑人治疗费36.5万元),合计220.16万元。预算安排经费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

(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

(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衡南县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衡南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所有资金由财政直接拨入县公安局,再由局警务保障室拨付至衡南县看守所账户上,费用支出具体用途清晰,审批程序健全、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押人员给养费年初预算按226人,270元/人的标准拨付73.22万元,追加预算按看守所400人、拘留所150人,人均320元应拨付211.2万元,本年度追加138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此项目支出无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财政全年按季度拨付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10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00%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经统计相关问卷调查表,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五、综合评价情况的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按照20xx年省财政文件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在押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所内日常巡诊工作,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提高被监管人员健康医疗保障水平,加强监所管理和完善监所管理制度。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全年无结转结余。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所领导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随时检查、落实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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