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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调查报告 篇1
关爱空巢老人,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社会、家庭和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也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新浦区妇联对全市的“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及时掌握情况,为妇联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依据。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增加、高龄化趋势加快、“空巢”家庭的增多,许多家庭无法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要提供社会服务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比例在逐步上升。调查显示,造成“空巢老人”的`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子女工作原因不在身边;二是儿子自然分家、女儿出嫁;三是老人和子女不和,不愿意住在一起。
(一)经济条件相对较差
城镇“空巢老人”生活条件相对好些,大部分的老人家庭靠退休金,10%左右靠社会救济,9%左右为其它来源。而农村“空巢老人”收入来源少,经济非常拮据,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他们的生活简陋,穿的都是好多年前的衣服,吃的大部分都是自家种的粮食和蔬菜,平时也很难吃上一次肉,逢过年过节,人来客往,生活才有所改善。并且大多农村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但收入菲薄,子女们平均每月每人给老人生活费用不到150元,有些家庭甚至在一年当中也没有给足老人150元的生活费。
(二)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在空巢老人”中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80%,虽然大部分老人都参加医疗保险,因报销比例很低,到医院看病,又需要支付昂贵费用,老人通常都是小病忍,大病拖,致使常年遭受疾病折磨,甚至有些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更多老人是怕给儿女添负担,每次病痛发作,吃一些廉价的止痛药,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子女外出谋生通常是一年回来一次,也没有太多钱给父母看病,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生活孤独情感空虚
“空巢老人”都存在生活方式单调的问题。城镇“空巢老人”的主要娱乐活动是打扑克、玩麻将牌,晚上一些老年妇女会到社区广场跳健身舞。而农村“空巢老人”则因居住分散,有些因条件有限,没有供老人休闲娱乐的固定场所。不管是城市老人或农村老人,他们最怕的是孤独,空虚感是他们常有的情绪,他们生活在“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状态下,孤独地出去,孤独地回来。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老人有孤独、压抑、有事无人诉说之感。他们常年劳累,情感孤独再加上思念亲人等复杂的情感因素,对老年人的身心造成了的伤害,使他们加速了进入老年痴呆的行列,大部分老年人存在心情抑郁、惆怅孤寂、行为退缩现象。
(四)安全问题存在隐患
由于“空巢老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极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针对老年人的人身伤害、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较多,使得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一些老人身体素质差,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危险信号,身边又没有亲人在,很容易出事,每年“空巢老人”因心肌梗塞、脑血栓等急性病抢救不及时病逝的都有十几至几十例。
(一)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呼吁政府部门建立完善保障机制
1、要继续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要进一步拓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对无生活来源,长期患病,久治不愈,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符合定期救助或低保条件的“空巢老人”,及时把他们纳入救助对象,给予定期救助或享受低保待遇,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2、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要适当提高政府补助的比例,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制定并完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养老保险措施,促进农村家庭孝心养老向制度养老的转变。
3、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由政府投资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所可容纳100人左右入住的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增加报刊、杂志等阅读资料和必要的健身器材,为老有所乐提供场所。三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基层老龄组织,村、社区要建立“空巢老人”家庭档案,大力倡导和组织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各项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发展居家养老模式
尽管多数“空巢老人”独居在家非常寂寞,但仍都希望住在家里,而不想选择入住老年公寓,家庭养老仍然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养老方式。因此,一方面要从以德治家入手,从家庭细胞开始,积极营造以家庭养老、敬老为荣的良好风尚,弘扬敬老爱老亲老的传统美德。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尊老爱幼、孝敬老人”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呼吁成立基层老年协会,督促儿女们细心周到地照顾老人,对不孝敬老人的子女,社会舆论要予以谴责,子女所在单位和组织要严肃批评教育。各级妇联组织要联合有关单位继续开展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孝亲敬老模范”、“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表彰活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行协议养老制度,对子女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的,基层老年协会、妇女组织要及时督促和帮助落实,必要时可以帮助老人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为“空巢老人”养老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要加大对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孝敬老人的行为曝光力度,让全社会都来谴责这种不孝行为,引以为戒。三是要积极探索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居、社区为依托,从城市向农村辐射,为居住在家的“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养老模式。
(三)履行维权职责,创新维权服务手段,依法维护空巢老人合法权益
“空巢老人”反映较多的仍然是维权问题。无论是来自社会的歧视、欺侮老年人的违法行为,还是来自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的失德忘本,均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老人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妇女组织应积极助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把《老年法》等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做好“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制度,抓住侵权的典型案例,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帮助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巾帼志愿者活动,建立社会关爱机制,发展老年服务事业
1、开展巾帼志愿者爱心服务活动。各级妇女组织组织巾帼志愿者、党员代表,针对空巢老人积极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实行结对帮扶,定期上门家访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为空巢老人排忧解难,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及时发现、挖掘典型人物及感人事迹,营造巾帼志愿者帮扶“空巢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巾帼志愿者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2、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大多数老年人在进入晚年后,最怕精神孤独、寂寞,怕成为社会和家庭的“累赘”,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多为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创造条件。通过在社区建立老人互助小组,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开展入户服务,切实解决多病、体弱、“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开展医疗、生活照料等入户服务,建立家庭病床,提供无偿或低偿医护服务。
3、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积极鼓励下岗女工、失业女性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社区开办老人日托所、聊天所、家政服务机构,设立求助热线,提供聊天、日常护理、买菜做饭、陪医送药、保姆服务等多种社区服务方式,及时为老人排忧解难。建立社区婚姻服务机构,独居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失去其中一个,经济和生活照料都会出现问题。而再婚是失偶老人实现夫妻互养的先决条件,要为“空巢”独居老人牵线搭桥,营造欢乐之家,使之过上安祥健康的晚年生活。
农村老人调查报告 篇2
我国农村正经历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高龄老年人和老年空巢家庭比例的较快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以及农村老龄问题的综合解决。为了解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发展情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xx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状况的调查研究。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运用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科研中心xx年和xx年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为农村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即老年人无子女(包括儿媳、女婿),或有子女但不同吃同住者。
老年空巢家庭包括两类:1、独居户;2、夫妻户。
老年类空巢家庭包括三类:
1、隔代户(老年人与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住,多称“留守家庭”);
2、两代老人户(老年人与父母同住);
3、与其他人同住户(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料者等同住)。
xx年,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比xx年的44.9%提高了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年人占38.3%,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占5.6%。除隔代户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余几类家庭户的比例均有所上升。独居户从13.3%提高到14.7%,夫妻户从26.7%提高到27.7%,与其他人同住户从0.5%提高到2.1%,两代老人户从0.4%提高到0.7%。
空巢、类空巢家庭分布呈现较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等也超过了50%。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广西、云南不足30%。各省份内部的分布差异也较明显。严重的地方,村外出青壮年比例达到90%,留在家里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孩子。
随老年人年龄提高空巢、类空巢家庭比例呈减少趋势。农村60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50.2%居住在空巢、类空巢家庭中,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中减少到40.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以有配偶同住为主占64.9%,丧偶的占28.8%。
老年空巢、类空巢家庭内部差异明显。约有2/5的老年人自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类家庭以夫妻户多见,低龄老年人为主,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相对较好。有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有30.7%的老年人想与子女同住,但因子女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子女外出发展等原因而不得不独守空巢。有17.6%的老年人愿意入养老院,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加之不是收住对象,或当地没有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中的问题既有作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有因子女“缺位”带来的特殊问题。
(一)养老保障不稳定问题。
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得到子女经济帮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2373元,约为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我养老能力以及子女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淡薄等影响,39.6%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到经济困难,49%的人认为经济上缺乏保障,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只占13.6%。
(二)基本医疗缺乏保障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57.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多数反映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报销程序过于复杂,门诊取药花费多但不能报销,住院治疗又需要先垫付大笔押金。因为上述原因,有70%的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患病后不去就医,“拖”病现象比较普遍。
(三)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问题。
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5%的老年人需要照料,其中11.3%的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家庭老年人高8.4个百分点。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合计仅占2.9%。与此相对,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照料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四)独居老年人面临高生活风险问题。
独居老年人(包括散居“五保”老人)约1004万人。其中,觉得经济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0%,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5%,这些指标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有60%的农村独居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着经济非常困难、健康状况极差、需要照料和孤独寂寞中的至少一种问题,近19%的独居老年人面临两种以上的上述生活风险。
(五)隔代户和两代户老年人生活压力大问题。
子女外出务工,留下祖孙在家的“留守”老年人占农村老年总人口的3.7%,接近400万人。他们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又要照看孙子女,身心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健康状况较前一年变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带病状态,这些指标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两代户老年人既要自养还要赡养其高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得到子女经济支持的只占44.3%,医疗费开支最大,年人均住院费支出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及问题成因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态势仍将持续。
造成农村老年人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原因一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人口,同时也是70年代以来实施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年,老龄化加快发展。二是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高龄老年人口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期延长,同时两代老人户也有所增加。三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年人增加。四是随着居住条件改善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变化,两代人愿意分开居住的家庭增多。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的继续发展,空巢、类空巢将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一种重要居住形态。
(二)子女“缺位”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年人劳动自养、夫妇互相扶养和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由于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缺位”,丧失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地表现为缺乏照料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加重了老年人劳动自养的负担。独居老年人更失去了配偶的扶养,与孙辈同住的“留守”老年人加重了代抚育负担,两代老年人户则是“以老养老”,困难相对更多。
(三)农村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照料服务的“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短缺,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使老年人的养老特别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发现,空巢、类空巢家庭老年人需要上门家务服务的占32.8%,而当地有此服务的仅占7.0%,需要上门护理的占35.4%,能提供上门护理的仅占6.3%,需要入住养老机构而不能如愿的占17.6%,离老年人的需求差距很大。
(四)对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缺位”。各地关于居家养老和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主要指向城市,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较少。二是观念落后。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仍然停留在“家庭养老”上,对农村老年人“空巢”问题重视不够。三是缺少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很不发育,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难度很大。基于以上原因,老年空巢家庭增加带来的照料服务等问题在许多地方没有摆上议事日程。
(五)敬老意识和赡养观念淡化。
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诿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年人缺少联系。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部分老年人的赡养得不到落实。
四、对策与建议
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镇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因素影响下,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依靠老年人劳动自养、子女赡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进一步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的建构上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新时期保障包括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农村老龄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对贫困老年人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及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的病种。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急重病贫困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可采取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服务好“三无”老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把服务对象扩展到高龄、病残、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会老年人。
施院0托老年群众i 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活动设施,以此为依托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住养、定点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帮扶和老年人互助,以独居户、隔代户、两代老人户特别是高龄、贫困、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重点,建立联系和帮扶制度,制定紧急事件的有效应对办法,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巩固家庭赡养,督促外出务工子女妥善安排好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和生产。加强涉老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宣传,把敬老孝亲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内容,转变不良习俗,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活安全的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和解决。要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发展农村为老服务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护、权益维护、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在农村基层,要普遍建立起农村老年人协会,在村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积极调解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权益,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年人自助互助。
农村老人调查报告 篇3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 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 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 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 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5年,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 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结束语: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农村老人调查报告 篇4
农业,目前在很多乡村仍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当需要重体力劳动者的乡村,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而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孩子时,老年人——这个体力和健康正走向衰弱的群体,将面临怎样的困难?湖北竹溪县不久前的调查结果,有些沉重,令人感慨,也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不久前,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民政局成立20个调查小组,分赴全县各乡村,入户调查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四难”——生活难、看病难、办事难、得到情感慰藉难。
竹溪县位于鄂西北山区,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于经济欠发达,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人有4.9万人,其中“空巢老人”1.8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8.39%。
收入不足——近九成仍须从事农业生产
100元能干什么?对城里人来说,可能买件衣服都不够,可在竹溪,很多“空巢老人”,一个月的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百元左右。
调查队员走进水坪镇油坊梁村2组李发普的家。这是一个“冬冷夏热”、年久失修的土房子,81岁的李发普和他84岁的瞎眼老伴生活在这里。虽然有四儿两女,但子女生活都很困难,无力将他们接到身边赡养。“大儿早就下岗了;三儿、四儿多年外出打工,也不富裕;四儿老大不小了还娶不上媳妇;两个女儿也嫁在农村,生活比较困难。”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只有二儿有工作,条件好点,现在每月给我们50元养老钱。”这50元孝敬钱,加上老两口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和45元农村低保,就是他们的所有收入。算下来,每人每月125元。
李发普夫妇在竹溪县的“空巢老人”中,还算是“富裕户”。调查队员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都享受了55元的养老保险金,30%左右的农村困难“空巢老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大多每人每月45元,加上子女提供的少量供养金,一般每人每月100元左右,这点钱用于买油、买盐、穿衣、治病等都很紧张,更不要说其他方面了。从经济上说,竹溪县6200多名鳏寡孤独的老人,在“空巢老人”中待遇相对要好。他们有的被安排到福利院居住,衣食无忧,有的居家养老也享受了国家五保政策。有子女而“空巢”的老人反而生活更为困难。
收入不够靠什么?竹溪1.88万“空巢老人”中,必须从事生产劳动的就有1.68万人,占到近九成。这些六七十岁乃至七八十岁的“空巢老人”,如不下地种粮、种菜生活将更加艰难。
政府应进一步调高新农保养老金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解决他们目前的基本生活问题。——调查人员建议
看病太难——“小病拖、大病熬”仍十分普遍
人老了,病痛自然多。虽然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参加了新农合,可由于自费部分难以承担,门诊费用又不能报销,竹溪的“空巢老人”仍然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此外,“空巢老人”生病在家,只能由老伴照顾,老伴年纪大,为患者熬药、喂药等都很费力,帮患者翻身、擦洗等就更困难了。而独身“空巢老人”生病后,则几乎无人照料。
除了收入太低导致“看病难”,竹溪是山区,交通不便,更加剧了“空巢老人”的“看病难”。在大山里,有的农户家距村卫生室超过5公里,到乡卫生院、县医院看病就更不方便了。老人们得了急性病常常会耽误治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交通问题不仅加剧看病难,老人们领农保金、低保金等也很不方便。有的边远地区的“空巢老人”到银行代发点领款,所领资金还不够往来车费。交通条件较好的水坪镇油坊梁村,“空巢老人”到镇里领款一次往返也要花20元车费。
卫生医疗部门应加强村级医疗网点建设,让“空巢老人”小病不出村。开展巡诊活动,定期为“空巢老人”检查身体,建立“空巢老人”健康档案。提高“空巢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自费数额,减轻其经济压力;银行代发部门应开展送款上门活动,让行动不便、路途远的“空巢老人”在家领款等。
子女在外——精神“空巢”最难熬
竹溪“空巢老人”外出务工的子女由于忙于生计,有的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几年没回过一次家,有的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不与老人通一次电话,让老人陷入孤寂之中。水坪镇油坊梁村1组的郭承全夫妇就是如此,两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并将小孩也带到打工处上学,几年时间不回家探视老人,老人反而天天为儿孙的生活状况担忧着急。
有些老人的子女并未外出,住得也不太远,但由于“代沟”等问题,共同语言少,也就自然而然相互疏远。老人们只能围着自己的“空巢”打转转,生活在封闭的狭小空间里,情感得不到倾诉和释放,整天郁郁寡欢。
除了天伦之乐的缺失,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日常社交也十分贫乏。受经济发展水平低的限制,竹溪县绝大多数农村没有活动室,没有图书室,更没有健身、康复的器材设备。水坪镇油坊梁村共有“空巢老人”50户,其中20户家里连电视机都没有。
竹溪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主要依靠和沟通的对象就是村干部。为此,县里要求村干部或老人的亲属与村组签订联系责任书,联系者承诺经常到被联系的“空巢老人”家中走访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政府还应加强老龄服务机构、队伍、项目建设,保障村级老年协会正常运转,逐步培养专业服务人员。同时,逐步开展村级老人活动室、文化图书室、健身运动场所建设,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空巢老人”也能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