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狗》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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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狗》有感 篇1

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中的——《保姆狗的阴谋》。

那天,当我拿起这本书,“保姆狗的阴谋”六字映入我的眼帘时,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只一袭黑衣、一脸阴沉的老沙皮狗,什么阴谋,害死了谁,种种猜测涌上心头,于是我迫不及待迫看了下去……

这本书讲的是笑猫与京巴狗地包天认识了一个新朋友------牧羊犬帅仔。可他们忽然发现帅仔的保姆狗——那只纯种德国腊肠狗老头儿对帅仔渐渐有深深地忌妒,甚至有致他于死地的动机!一个一个的灾祸降临在帅仔身上,都是他的保姆狗老头儿的所作所为,在笑猫暗中保护和帮助下,腊肠狗老头儿的阴谋一个个被粉碎,最后,腊肠狗老头儿故意制造车祸,但不但没有害死帅仔,反倒终结了自己生命。腊肠狗老头临死前,他的良心发现,承认了自己害帅仔的一切罪行。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生命没有创造奇迹,老头儿还是走了,带着深深的`悔恨走了……

看完以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妒忌”二字,太可怕了,它使保姆腊肠狗老头儿从一个善良勤劳保姆狗变成一个致帅仔为死地而后快的歹毒狗,他的死,不是因为这场车祸而是因为忌妒转化成仇恨而一步一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忌妒就像罪恶的种子,一旦种下,就会慢慢生长,就会把“善良”绞成碎片,仇恨就会在心里开花,到最后害人又害己……书中保姆狗腊肠老头儿心里如果没有滋生忌妒这颗毒瘤,他一定会快快乐乐和帅仔一起生活的……

在我的周围,也有像保姆狗老头儿一样的人忌妒别人的人,他们看见别人比自己强,比自己好,不去努力,不去想办法改变自己,而是讽刺打击,使坏心眼,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结果害的不是别人,也是自己,与书中保姆狗的下场是一样的……因此我们为何不化“忌妒’’为动力,超越他(她)呢?或者让他(她)作为我们前进的目标,让自己不落后他人,让生活充满阳光快乐

读了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善良,什么叫罪恶,真正理解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古话的意思。

读《狗》有感 篇2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读《狗》有感 篇3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 篇4

杨红樱,人尽皆知,中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今天,我就读了她的一本书《笑猫日记》系列之《保姆狗阴谋》。

书中讲述了一只强健的牧羊犬帅仔和一只腊肠狗老头儿(保姆狗)之间的故事。它们曾是一对相亲相爱的亲人。可最后为什么保姆狗要置帅仔于死地呢?这事还得从头说起:以前,保姆狗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见人爱的德国腊肠狗,在家也十分受宠。可是当刚出生十个月的帅仔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腊肠狗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保姆狗。它也对帅仔照料地无微不至。而帅仔则也对保姆狗逆来顺受。渐渐地,帅仔长大了,相貌比保姆狗更帅气,主人渐渐地爱上了帅仔。这时,保姆狗的嫉妒心便油然而生。它一次次地陷害帅仔,但在最后一次陷害中,它竟然把自己给陪进去,发生了车祸,而帅仔却安然无恙。在最后一刻,保姆狗忏悔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头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可保姆狗就是因为想去争夺帅仔头上的天空才使它走向了致命的深渊。

记得妈妈六年前刚生下小弟弟时,总有人开玩笑地对我说:“晓晓,妈妈以后就不疼你了,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你弟弟啦!”当时我还时,我听了总会忍不住心里怨恨弟弟。似乎妈妈对自己的那份爱已经被弟弟剥夺了。

可现在想来,自己那时真是太幼稚了。因为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我,甚至超过了弟弟。这可不是吹的,因为我是妈妈一手扯大的,而弟弟基本上是奶奶给照看的。不信,你可以到我们家问问。

因此,请朋友们永远记住,该你的就是你的,不该你的抢也没用。请守卫好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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