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读后感

优短文提供的《与法同行》读后感(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与法同行》读后感 篇1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的事。

我记得一条新闻是关于某人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与法同行》读后感 篇2

“法制”应该永远在我们心中。当我阅读完一本名叫《少年与法》的书时,更让我体会了这个道理。 尤其是《冤家情深》里的冯林的故事更是让我受益丰浅。

有一位年约17岁的少年名叫冯林,小学毕业后父母就双亡,没有人管束。渐渐地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并掉进了赌博的泥坑。当他写恐吓信敲诈钱财时,被公安机关识破抓获,劳改了三年。

出来后,冯林根本没有分钱,他的日子没法过。第二天,冯林看见一张纸上写着:米50斤,面30斤,送你先解灶台急。下面署名一个“金”字。冯林再一看,食物就在旁边,他也看见本村的五保户金福爷爷,便想:在他父母双逝之后,是金福爷爷在照顾他,食物应该是他给的吧!可金福爷爷的回答令冯林很惊讶!……不是爷爷送的!

又过了三个月,署名是“金”字的人前前后后几次给冯林送吃的。有一天,金福爷爷让冯林去钱四的厂中上班,冯林这时才明白:“金”“钱”“金”“钱”,紧紧相连,“金”不是代表“钱”吗?金爷爷真的是用心良苦啊!从此,冯林老老实实的上班,省吃俭用。

从这个故事当中让我懂得了:人要知法守法、知错就改。

《与法同行》读后感 篇3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但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我们作为学生应当让法律永驻心间。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一旦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记得妈妈给我讲过一件真实的事情:那是妈妈的一位亲戚王某,那年他只有十四岁,由于年少无知,放学后和同班同学在回家路上拦截另一位同学,从人家身上抢走了仅有的十七元,回家后也未曾提起此事。

《与法同行》读后感 篇4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的事。

我记得一条新闻是关于某人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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