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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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2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3

纳博科夫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这样一位高度优雅的小说家、诗人、批评家兼翻译家的纳博科夫,写了他最有名的作品《洛丽塔》,讲述了一个中年男子和未成年的少女洛丽塔之间的一段“感情”,由此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的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东西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故事情节有点乱,但还是能看懂。我认为教授亨伯特的爱很专一,但他的爱太过束缚,有时让人承受不了。正如洛丽塔想方设法逃离了他,这种爱最后是没有结果的。年轻的洛丽塔没有确定是否爱上亨伯特,而去引诱他,导致亨伯特伤透心,做出了疯狂的行为。痴情的亨伯特对爱过于执着,任性的洛丽塔对爱不忠实,最终毁掉了双方自己。

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4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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