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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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了风彔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了感恩与幸福。我想,一本好书真的是一份财富,希望小伙伴们也能像我一样,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我高兴地不得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典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调皮捣蛋,因此受到了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却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经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4

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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