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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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 篇1

在读这本书前

自己曾想过,为什么企业都会起起落落。前一秒还是一个巨无霸,后一秒就变成了历史的尘埃。既然一个企业可以发展壮大,那证明它的领导人并不是个庸才,企业自身的能力也应该是不错的,但却还是会没落下去,被其它的后来者取代。在这本书里,也许能找到一些答案……

首先

要思考一个问题,大企业为什么会被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创新型企业击败?大企业之所以能做大,就是在市场竞争中一路击败竞争对手而来的,优势劣汰。作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你本质上是和一个行业的所有公司在对抗,他们千方百计的想取代你,即使这样,作为领先者你的优势还是挺大的,所以这个挑战者多半还是可能输给你。如果他输了,没有关系,还会产生下一个挑战者,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继续挑战你。如果他赢了,你就会被淘汰,这是历史的规律。没有不倒的王朝,出于这个共识,再来谈思路和策略,我想会更加靠谱一点。

读了这本书

我理解了行业领先企业在遭遇破坏性技术变革时为何会普遍遭遇失败的原因,如诺基亚败于iPhone,瑞星、败于360等案例,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管理层决策失误、僵化的企业文化等企业内部因素,而是要从破坏性技术带动市场变革的宏观角度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对商业体系的运作规律有更深入的理解。在读了本书之后,我对此问题的理解,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都得到了一个很大的提升。

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 篇2

老早之前就听说了这本书,一般来说我不太喜欢看和企业管理沾边的书。我尤其反感的是多数这类文章那种指点江山的气势,如果一个病人去找医生看病,医生什么检查都没做张口是包治百病,然后讲一堆诸如早睡早起,少食多餐,清单饮食之类的道理,想来病人也是满腹狐疑的。

除非,这位患者已病入膏肓,既然医生打包票妙手回春,那就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不妨一试了。另外,管理这个概念太宽泛了,似乎什么问题都能装进这个框里。从一两个名词出发,各类专家都能立的住脚,如果再有传统文化加持,或者拉几个国外专家背书,那就如虎添翼,无往而不胜了。

这个万金油式的处方我想起一个考试的秘籍——细心。保证每一题不粗心失分永远是对的,但如果你后面三道大题不会做,作文基本每次都跑题,那答题卡涂的再漂亮也是白给。

管理问题,就是个细心的问题,而很多企业的问题,肯定是碰到了不会解的难题。《创新者的窘境》让我喜欢的一点是,他先分析了大量的案例,试图从中找到自己的结论,然后,他用这个假设又去分析其他的案例,最终证明了这一点,并基于此给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这一套路,是做研究的套路,是令人信服的。书中的结论,与创新有关。创新,是绝大多数企业的存亡必争之路,就如同考试中考察企业是否对知识点融会贯通的三道大题。即便是可口可乐这样的公司,也每年都在尝试推出不同口味的饮料——虽然多数并不成功。

然而,还是不断地有企业死于“失去活力”、“无力创新”,随着科技发展的提速,似乎企业的寿命也在迅速的缩短,“百年老店”似乎愈发的稀少。柯达、诺基亚、摩托罗拉——即便连这样的公司都难逃厄运,如同死于政治幼稚是很多能征惯战的武将宿命,创新似乎也成为很多大企业的死穴。

创新,究竟是什么?

最简单的理解,创新就是创造之前没有的东西,如果再具体点,针对一个企业来说,就是创造消费者需要的,之前没有的东西。但显然,柯达、诺基亚和摩托罗拉都做到了。死于数码相机的柯达,是实际上的数码相机的发明者,实际上第一台数码相机原型机就是柯达制作的,而且,柯达公司一直手握此项专利到最后。但是,柯达还是被数码相机打败了,曾经的优势——遍布全球的洗印店,最终成了柯达公司巨大的包袱。

诺基亚,死于智能手机,但是诺基亚也曾开发有自己的智能手机系统——塞班,并一度与安卓平分秋色。作为一家因品质卓绝而备受消费者追捧的手机品牌,诺基亚败的莫名其妙、突然而势不可挡,令人唏嘘。而摩托罗拉的失势也同样让人难以理解,从最初的大哥大,摩托罗拉就一直是手机界的领头者,我清楚的记得小时候看过的一段两个雕像使用摩托罗拉打电话的广告。如果说摩托罗拉不思创新,那又如何解释其每个月都有新机型上市的行为?

他们的创新都被后来证明是有价值的,但依然不能阻挡他们走向衰败。因此,很多人说,大公司人浮于事,官僚僵化,导致公司对市场的响应迟缓,最终没落。因此,问题又落到了管理上,就如同每次讨论疾病,最终都会落到生活习惯不健康上一样。

不是的!——《创新者的窘境》明确的说道——实际上,有些公司采用了更加高效的管理后,反而更快的走向了死亡。因为创新意味着风险和未知,而高效的管理则恰恰是要降低风险和未知。按照书中给出的理论,高效的管理将企业更加牢固的绑定在现有的价值链体系中,而公司死亡的根本原因则是现有价值链体系的崩溃。抱着一艘要沉的船,抱的越紧,死的越快。

整本书都在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论证和分析,如果将作者用以分析硬盘制造商以及挖掘机制造商的方法应用于柯达,则会发现同样是适用的。

柯达在早年拥有强大的冲印门店的渠道铺设力量和胶卷市场,因此在发明了数码相机后,柯达并没有重视这一技术,反而担心这一技术会冲击自己现有的利润空间。直到日本的佳能、尼康、奥林巴斯等对其迎头痛击,柯达才奋起直追,但大势已去,这家百年企业,最终还是上演了一场当代商界的《俄狄浦斯王》。有人把这解释为公司内既得利益集团的自私和狭隘导致的大公司病,相比之下,《创新者的窘境》的视角显然更有高度。

自私和狭隘暗示了偶然性,依然认为是人的问题,而《创新者的窘境》则指出了其中的必然性——对现有价值体系的依赖,要跳出这种宿命,是一场充满偶然性的冒险。书中给出了一条指导性的原则——要勇敢的为新技术寻找合适的市场,而不要始终盯着现有的市场推进技术。在这一指导原则下,作者还给出了可行性的方案,并用实例证明了其可信性:在现有公司的体系之外,成立独立的实体来全权自主的发展新的业务。

在这些观点上,作者成功说服了我,虽然在实际中,其操作性还要受到很多现实因素的制约,但是起码给想要活下去的公司指明了一条生路。究其核心,不论形式如何,就是要自己颠覆自己。很多国内的企业家也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比如马化腾似乎就说过(大致意思),微信就是要革QQ的命,不这样向死而生,腾讯就难以长存。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我在看书的时候不断思考的问题,盯着市场,盯着客户,为什么会出错呢?说明这个逻辑本身是有欠缺的,而这是《创新者的窘境》没有讨论的。不断地满足客户和消费者,这个原则是没问题的,矛盾在于,企业的研发和投入具有延续性和积累性,而客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则不是简便的,甚至连群体本身都不具有统一性和连续性。这才是本质的矛盾。

可以说,经济学里通常将消费者假设为完全理性的,而在对产品的选择上,消费者整个群体来说,也许真的可以看作完全理性的。他昨天还在跟你讨论硬盘的容量再大一点,价格再一点,体积不是问题,但是转身可能就去购买了更小的硬盘——哪怕价格更贵。

这个群体不做思考,只做选择和判断。因此消费者群体,或者说市场在当下做出的选择对未来可能完全没有参考意义——因为下一刻选项可能就变了。而选项的改变,不是市场导致的,是技术本身导致的。这可能就是乔布斯说的“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消费者并不知道下一刻有哪些产品可以让自己选择。

在技术出现变革之前,技术的发展本身是有延续性的,因此厂商可以拿着自己下一代产品的图纸给消费者看,从而根据选择进行迭代。这么做的合理性在于所有主流厂商的下一代产品都是差不多的东西,区别仅在细节,说白了,就是消费者其实没什么选择。但是当技术出现了变革,之前做的那些问卷就全都白费了,因为问卷里根本没有出现变革的选项,而现在,消费者可以有更为开放的选择了。

当然,这是一个静态的分析,并不能替代书中关于从市场下端向上端移动的现象的分析。但我认为这更接近事物的本质。

倘若如此,那么抛开占领市场的技术环节不说,新的技术和产品层出不穷,对于企业来说,又如何选择呢?书中给出的建议依旧是独立经营,因为这样团队就可以足够小,那么培养市场的初期,很小的营收就可以支持团队活下去并进行发展。这其实还是试错的方式,作者刻意回避了一点,如果同时出现了多个技术方向,那该如何呢?要知道,当初柯达并不是完全的墨守成规雪藏数码拍照技术的,而是押注在快速成像的拍立得相机上了。一家能够做大企业,不可能完全放弃创新,死吃老本,更可能的是很难有精力同时推进很多技术方向,在选择中出现了失误,被市场所抛弃。

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 篇3

本书作者克莱顿克里斯坦森( Clayton M. Christensen ),哈佛商学院教授,因其在企业创新方面的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被尊称为“创新大师”。1997年,当《创新者的窘境》英文版出版时,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只是哈佛商学院的助理教授。而此书一出,就确立了他在创新技术管理领域的权威地位。

有些公司,但不是一般的公司,而是那些以精于管理著称的公司,它们是大多数经理羡慕并尽力效仿的对象,以很强的创新和执行能力闻名,但是在面对某些市场或技术的变化时,却无法保持其领头羊的地位。

在这本书中,作者展示了多个成功运用新技术,取得竞争优势的公司。这些新技术都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重新定义了竞争的含义。作者指出就算经营得再好的公司,尽管他们十分注意顾客需求和不断地投资开发新技术,都可能被某一新产业所影响而导致失败。

读完之后,我觉得这本书涉及各个产业,目的在于告诉经营者对应该对他们的顾客和产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这是一本发人深省的书。

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 篇4

近期读英文著作多一些,所以更多的内容写在了英文博客之中,然而不可偏隅一方,所谓中西博采,所以间隔也开始读一些中文的书籍,例如这本著名的创新者的窘境。

作者不久前去世的,看到HN中的一些热帖,还有BenThompson的纪念博文,可以切身感受到一个故去大家的风范和在读者和学生中的影响。于是看了看购置已久但是不曾打开的这本中文版的著作,在一些踌躇和犹豫中打开了——踌躇和犹豫是基于一直以来对于商业著作的印象,那就是100字可以表达清楚的东西通常最终洋洋洒洒到数十万字,而归根结底还是那一百多字的价值。

于是看到不同的结果和阅读体验,这是说作者对于著作的构架以及翔实的数据支持,和对于已有理论的引述和评价都是严谨和有理有据。

类似于作者,我们通常很难理解一个风光无两的企业突然就大厦倾颓,这与我们常规的大而不倒的印象大相径庭,而且即使我们去分析团队、管理、资源,无不是当时的'顶配,但却没有逃脱衰败甚或倒塌的结局,而与此相比,一个闪光的名字作为替代者冉冉升起而至新王登基。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就是手机领域的诺基亚和苹果。当然作者的洞见是在诺基亚之前的,这本书早在1997年已经出版,而iPhone还是10年后的事情。

那么既然公司的管理和资源都是无可挑剔的,为什么会最终衰败。作者便引入了颠覆式创新,以及传统意义的渐进式创新。

颠覆式创新作为对于旧王的挑战自然是没有人看好的。大公司根深蒂固的流程和企业文化会自动根据市场(用户和投资人)来规划资源到高利润率和已有市场的产品开发和改进上,而对于1)利润率低2)风险高3)市场不确定的颠覆式创新自然是没有多大兴趣,以及在实际中没有资源的投入。而随着性能过剩,当颠覆式创新开发出的产品在性能满足要求但在其它维度例如便携性、简单些优势凸显时,市场的风向突然就完全扭转;再加上新市场的新兴公司多年的技术投入和打磨,此时大公司想要去投入研发时发现已然被落下太多,而最终导致在这个领域的毫无作为;更甚的是,新兴领域不止于当前初始的价值网络,而是自然拓展到利润率更高的领域和价值网络,不断蚕食大企业的领地,于是旧王开始摇摇欲坠。倘若此时可以通过收购来缩小与领先企业的差距而快速进入市场或许还有可能挽救大厦于将倾,但是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对于危机认识的不足,继而是一再错误的决策,直到一个伟大的名字逐渐淡去,甚至消失。

作者提到应对这种颠覆式创新的几种方式,其中最可行的或许是成立独立的机构来研发这个新兴的领域。这也是为什么近数十年,我们可以看到若干个如此实践的案例,例如华为与荣耀,淘宝推出的特价版应对拼多多,只是其中的独立性还是存疑的,以致最终的结果也是很难预见的。正如特价版的淘宝如果只是多了一个入口来提供更加便宜的商品,与之相比拼多多举全公司之力来深耕细化拼购和社交传播,或许大概率拼多多的市场份额还会上升;然后逐渐往更高利润率的价值网络靠近和投入资源,到时天猫和京东或许也会感到一些压力。

那么回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何辩识和甄别一个创新是颠覆式还是渐进式?因为二者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这一点也是我不满意本书的地方。任何事情回顾时总是容易的,就像我们去解释昨天股市涨跌和当下我们如何操作一样,当下我们如何甄别这样的创新呢?这种甄别倘若错误那自然也会影响应对的方式,是否需要成立独立机构来应对等。作者的描述中确实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有迹可循,但是又不是十分确定。或许这也是所谓商业和管理在某些方面存在所谓的艺术属性的原因,我们总是不能有一个完全确定的明确的定义。

总体而言,这本书是非常优秀的,特别是我们从近些年商业实践中对于书中提到的策略的采纳,自是证明了这些理论不止停留在故纸堆中,而是实打实地应用在无数领域的无数公司之中,于是有了时间和案例的积累,或许后续作者可以回顾和优化自己的理论,可惜时不我待,只能期待作者的儿子或者别的传承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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