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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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篇1

人生漫漫,复归于无。

有一些作家在用笔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喉咙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炽热的心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生命用有限的生命写作。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属于第四种,至少属于第三种。在那个物欲横流的风气初步席卷苹果城的时候,在那个世界逐渐变得无法被人理解的时候。

幻灭是永恒:尼克第一次接到请帖前往盖茨比家做客的时候,充满幻想,直到人去楼空之后,他依然充满幻想——多年后,幻想上浮融入空气,岁月依旧如刻刀,无解,无痕,鲜血淋淋。

这是90年前的纽约,这是几个世纪的绝响。凯鲁亚克的狂乱,金斯堡的嚎叫:他们的重金属都敲向了同一个起点:菲茨杰拉德。

在后四篇小说中,菲茨杰拉德很细致地刻画了中年危机的情态:《五一节》中穷途末路的戈登是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的两侧,是战争留下的无尽伤痕,思考,废墟。。。。。。人到中年,理想的幻灭和彷徨,生活的艰辛与苦痛,尽在纸上。

《刻花玻璃酒缸》,刻画无限彷徨,几点酸楚:女性对于容颜逝去的无奈,对于社会中某些潜规则的服从,即使在99%的置信区间上有效,依然会留下1%的空隙,致命。伊芙琳儿子的去世更深入了表现了菲茨杰拉德对战争的拷问,咆哮。而在小说里,他并没有证明描摹战争的情状: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与其说伊芙琳死于中年危机,不如说他死于无解的压制,体制,限制,钳制,抑制......

《冬天的梦》,就像胡伦—格雷罗:19岁入选西班牙国家队,意气风发,20出头就带上毕尔巴鄂队长袖标,20岁就参加世界杯,成为了克莱门特那支西班牙国家队中少有的技术型球员。1998年9月5日,与首度为国出战的埃兹奎罗甚至首度被召入国家队的普拉茨一同离去的,是而立之年就冠盖满京华的克莱门特。然后,卡马乔在两年之后终止了毕尔巴鄂8号的国家队之路,那一年,毕尔巴鄂永远的王子不过26岁。克莱门特手下的许多人有这样的悲惨命运:费利佩—米纳姆布雷斯,费雷尔甚至基科。人生,一辆碰碰车,几度正确撞击,几度无解自废,最终化为虚无。多少年后,重新回忆起那段往昔岁月时,德克斯特说,“哎呀,老兄,她(裘迪—琼士)今年才二十七哪。”是啊,胡伦—格雷罗,今年才37呢。

《重访巴比伦》。通天塔,遥不可及:菲茨杰拉德用标题暗示了结局。一连串的误会导致终生误,连锁反应威力不下于氢弹爆炸。虚无,人生本来属于虚无。

与小说中的某些主人公类似,菲茨杰拉德也死于非命。人生得意须尽欢,幻灭才是心属地。和加缪一样,菲茨杰拉德的早逝是损失,是遗憾,于文学,于生命。大概,缺憾也就是一种美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篇2

哦,难得!这是一本优美的书,一本涉及到灵魂的书。菲茨杰拉德用诗意之笔铸造了坚硬而又柔软的灵魂——主角盖茨比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巨大成功,他有钱有势;而他为了他的爱情(或者说他的理想?)却将自己的灵魂高高地置放在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之上。这不禁让我想起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它们竟然如此相似。只不过,《呼啸山庄》的故事是呼啸在荒原上,希思克里夫坚强而粗鄙,灵魂受难的时候可怜得像野兽——“我能宽恕爱我的人,而我爱的人呢?我怎能宽恕?”;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故事是诞生在美元上,盖茨比干了非法的生意,活在他并不快乐的名利场里,却为了一个类似的女子献出了自己的名誉和生命。

如果允许我简单地概括一下这部小说的故事,那么我必须说这是一个“三角恋爱”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业已在电视剧中泛滥。也许这样说对于一个期待新意的人来说是个遗憾,人们因此有理由质疑:《了不起的盖茨比》凭什么吸引我们?我在初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困扰。我在一个大城市的书城买到了这本书,买书的动机如今已然忘却。我肯定是受到某种感觉的诱惑:书香?语言?包装?评论?或许兼而有之,但一开始肯定和里面的故事无关。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篇3

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与之产生共鸣。原因可能是自己没文化,不了解故事的历史背景。另外这个故事的荒诞仿佛现在又在中国发生着,好像又很熟悉,因此没感觉惊讶。天天发生的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爱情小说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又不是那么罗蔓蒂克。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社会小说看,批判社会的精神又不是那么犀利。它也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但却讲着别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纽约,在当时,经济飞速发展,流行爵士乐、轻佻文化、贩卖私酒、犯罪率高,都在小说中刻画出来。看看,这不就是当下的中国。 男主人公盖茨比在纽约长岛有一处超级大的的庄园,每天灯红酒绿地举办着各种宴会聚会,客人来自全纽约,很多人根本不认识盖茨比,或者从没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很少公开与大家见面,很多人就像故事的叙述人尼克一样,不知道盖茨比长什么样。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到这里来享乐。盖茨比这么有钱,他就这样奢侈无度地浪费着,他为了什么呢?

原来他是为了追求真爱。他去当兵前认识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黛西,两人相爱,但因为要去当兵而被迫分开。盖茨比去当兵了,而黛西把自己嫁出去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黛西现在就住在盖茨比的庄园对面,隔海相望。盖茨比希望与黛西再续前缘。他希望通过自己奢迷的放荡的狂欢聚会吸引黛西的注意,让她回心转意。

黛西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她不爱自己的丈夫,而他也有自己的新欢,并频繁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黛西终于通过故事的叙述人,也是她的表弟再次见到了盖茨比,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情被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了。虽然汤姆自己也有情妇,但他还是对妻子的出轨倍感愤怒。汤姆逼迫大家前往纽约市,在广场酒店的套房里与盖茨比对峙,告诉他二人间的故事是盖茨比所不能领悟的。不仅如此,他揭露盖茨比贩卖私酒,从事其它见不得人的勾当,才得到了今日的财富。黛西感觉自己无法承受,只想离开,汤姆叫盖茨比驱车送她回家。

尼克、汤姆驱车回家时经过“灰烬谷”,发现汤姆的情妇默特尔被盖茨比的车撞了。事后,尼克从盖茨比那里得知是黛西在开车,但盖茨比不愿揭发自己的爱人。默特尔的丈夫乔治误以为车主就是自己妻子的情人,对此展开搜索。汤姆误导乔治,后者发现车主是盖茨比后,来到豪宅,开枪行凶,随后自尽。尼克为盖茨比举办葬礼,看破了东部的生活方式,回到了中西部的老家。

故事有些荒诞,但是又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个故事在1920年的美国曾经上演过,如今又在中国的土地上上演着。多少富豪每天花天酒地,家里有个看家却不爱的老婆,自己还在外面招惹情妇,又容不得自己的老婆移情别恋。多少人崇拜金钱,不择手段的挣钱,而没有了生活,并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爱情,家庭,金钱面前,人们变得面目狰狞。

本书的电影拍的好像还不错,找机会一定看一看,说不定比小说好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00字 篇4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行,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可是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日,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终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进取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以往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可是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齐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完美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仅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先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仅丰满、独立,并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杯具。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可是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我。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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