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学校每周之星活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每周之星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二、评选项目
全能之星守纪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诚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评选标准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守纪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进步之星: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
(5)诚信之星: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中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l、班级中每周评选“班级之星”。由班长周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习课进行评议表决。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组“每月之星”的评选,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年级组,由年级组评选出“每月之星”。
3、每周各班评选出的“班级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范围内予以表扬并在班级公示栏张榜公布;年级组评选出的“每月之星”由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每周之星活动方案 篇2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政教处、团委决定在同学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中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评选的对象:
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全体学生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全面发展之星:为人诚信,热爱生活,学习积极,成绩优秀,待人友善,孝顺父母,热爱集体,劳动积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珍惜劳动成果的学生。
4.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6.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四、评选方法及步骤:
1.各班利用自习课,由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主任提名),推选 “校园之星”候选人每班2名(为不同类型)。
2.各班班长将本班2名“校园之星”候选人名单交到政教处,候选人需填写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100-200字以内(以电子稿形式交到政教处肖老师处),于3月25日前交政教处审阅存档。
3.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公布在校园宣传板上并下发到各班班长手中,同学们首先学习候选人事迹然后于4月19日中午时间进行选举,产生第三届“校园之星”。
五、奖励办法:
(1)政教处将会同团委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 ”在全校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校园电子屏和学校宣传栏上展示。
(2)班主任应在班内对“校园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校园之星”将作为学校推荐市、区级“优秀学生”的重要人选。
学校每周之星活动方案 篇3
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引导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经研究,决定在集团全体少年儿童中开展第四届“校园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为主线,以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过树立一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少年儿童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先进,开拓进取,争做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评选范围
集团全体在校学生,已获评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参评。
四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须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信守礼、学习认真、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本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因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批评的同学不予参评。
五评选类别及标准
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共设立八类校园之星。
1、美德之星
即美德少年,评选标准见《集团第六届“美德少年”评选方案》。
2、学习之星
态度端正,习惯良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乐于在学习上帮助他人。
3、文明之星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在家能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5、运动之星
有良好的体魄,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6、进步之星
通过不断努力,逐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各方面都在不断进步。
7、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朗诵、棋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奖。
8、奉献之星
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助人,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六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月)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媒介公布评选方案,让每一位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2、逐级评选阶段(20XX年6月1日-20日)
(1)班级之星评选
班主任根据学生班内表现,依据评选标准,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评选时考虑类别均衡)
(2)校园之星评选
各班从班级之星中推荐7人参加校区校园之星评选(美德之星除外)。
(3)集团之星评选
各校区从校园之星中推荐人选参加集团之星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校园之星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电子和纸质稿于20XX年6月10日前以年级为单位上报校区政教处。联系人:二实小本部:xx;蓝天路校区:xx;学海路校区:xxx;延安二路校区:xx。
3、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6月20日-30日)
对获评“校园之星”和“集团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校园之星”根据校别同时分别授予“实小之星”“蓝天之星”“学海之星”“延二之星”;对获评“集团之星”的学生在集团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个人事迹。
学校每周之星活动方案 篇4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榜样引领计划,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营造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善良、崇尚高雅、争当先锋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第四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个人和集体。
三、奖项设置
“校园百佳之星”共设立党员之星、学业之星、学生干部之星、道德之星、励志之星、文体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先进班集体之星、优秀社团之星、文明宿舍之星共10类奖项,每类评选10名,共计10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其行为和事迹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校园百佳之星”申请者应为该领域优秀的学生或集体。
4、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奖项,提交的材料需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5、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班级专业排名前50%,无违纪情况。
(二)具体条件
1、党员之星——表彰理想信念坚定、作用发挥突出的学生党员
(1)政治品格过硬,爱党爱国爱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主动传递党的声音;
(2)作风优良,品行端正,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奖学金;
(3)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组织、参与党建活动,在推动学院、宿舍的党建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贡献,能影响和带动宿舍同学共同进步,带头维护校园秩序。
2、学业之星——表彰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的学生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20XX—20XX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列年级专业排名前5%;
(3)20XX—20XX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
3、学生干部之星——表彰辛勤工作、才能出众的学生干部
(1)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能力突出。
4、道德之星——表彰品德高尚、堪为典范的学生
(1)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师生认可;
(2)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中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大局观、敢于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持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学业成绩位列专业前30%。
5、励志之星——表彰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学生
(1)积极进取,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一定成绩;
(2)为人正直,生活简朴,诚实守信;
(3)自强事迹突出,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或为学校、学院“感恩、自强、责任”先进事迹报告会主讲人。
6、文体之星——表彰文体方面特长明显、事迹先进的学生或集体
(1)积极参加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演讲等方面校内外比赛或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名次或优异成绩;
(2)能正确处理专业学习和个人兴趣的关系,学习成绩优异,在校级以上的文体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
7、创新创业之星——表彰创新精神突出、创业事迹感人的学生
(1)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担任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大学科技园的团队负责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在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公开发表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文章、期刊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
8、先进班集体之星——表彰学风浓郁、品牌突出的班级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最美班级等称号或在学院“一班一品”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2)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班风正,学风浓,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必修课成绩及格率在95%以上,班级成员在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中的获得人次达到班级人数的30%以上。
(3)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9、优秀社团之星——表彰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社团
(1)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在校团委指导下积极开展活动;
(2)能主动开展符合社团章程的相关活动,活动特色鲜明;
(3)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较强,社团指导老师作用发挥充分。
10、文明宿舍之星——表彰环境整洁、品味高雅、学习优秀的宿舍
(1)全学年宿舍内务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或曾获得校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2)全体成员品行端正、相处和睦、共同进步,无违纪处分记录,无安全事故记录,宿舍文化建设特色明显;
(3)学习风气正,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优,人际关系和谐,宿舍成员平均获奖人次率高。
五、评选程序
“校园百佳之星”分校、院两级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和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16日-11月21日)
各学院要把第四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活动作为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院级初评(11月22日—12月9日)
1、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4),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同时报送证明材料复印件(钉在一起,申报表在上边)及两张电子版生活照,学院人数在1500人以内的每类奖项推荐1人,1500人以上的每类奖项可推荐1-2人参加学校评选。
2、各学院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及时完成院级“校园百佳之星”的10个奖项初评,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宣传;
3、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4、12月9日前,各学院将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校园百佳之星”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管理科,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XX信箱。
(三)学校评定(12月10日-12月25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定。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把学生中出现的最真实、最感人的事迹挖掘出来,把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出来,使推荐出来的人和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使评优表先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将“榜样引领计划”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典型示范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把“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工作贯穿于合力育人工程中,贯穿于日常学生工作中,贯穿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三)加强领导,努力构建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的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特点,准确把握规律,通过“校园百佳之星”评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长效机制,在全校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