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制度

1、学校制定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和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在返校时间确定两日内上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且在学生返校前进行反复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没有通过审核推演不开学。

2、根据《xx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3、建立并完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继续做好校园防控工作

1、建立学校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社区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健全防控措施和疫情处置机制,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构筑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进校时必须严格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健全学校、班级、家庭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坚持一人一表、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在学生返校前,严禁组织线下学生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

(三)持续发挥线上教育教学作用

1、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的通知》及《xx省教育厅xx省通信管理局xx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xx省普通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有效地开展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管控,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及学习指导。“一人一策”,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

3、深入开展线上教学研究,加强教学指导,规范教学行为,关注教学实效,严格控制线上教学时间和作业量,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4、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家长陆续复工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线上学习指导服务工作。

(四)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防控准备工作

1、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2、制定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

4、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落实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5、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置好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快速进入校园。确保体温检测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做好登记反馈工作。

6、细化错峰入校离校、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分时分散就餐等避免人员聚集的有关措施。根据学校校舍条件和学生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适度扩大教室、食堂的空间,减少学生聚集。

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精神,5月11日以后,线下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批准一家,复课一家,严格按照防控的要求来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复课相关准备工作,隔断“输入型”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计划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5月11日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申请备案时要提供申请表(附件1)、防控方案(附件3)、沙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验收表(附件2各机构对应标准先予以自查)、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3.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附件3),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附件4、5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5.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闽政通“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掌握健康情况。

6.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体温检测仪。

7.遵循原则严格核验审批。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成教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核验审批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至15日组织进行核查审批,合格一家,开班一家。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8.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9.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10.科学合理安排培训管理。按照报到检测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及健康问询、体温监测、手部清洗等工作。

11.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四、加强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1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1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教育局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做好教职员工开学前各项工作的准备和平稳运行,按照《xx大学教职工和其他人员返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各类教职员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相关信息汇总等工作。

具体联络人:xx

二、明确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分级分类、分批分区、错峰有序”的原则。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初步按照xx市内人员、不包括xx市内的省内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等四种情况进行返校。尤其是跨区域返校的教职工,回到学校所在地后应居家(或在指定场所)隔离观查14天,无异常的经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联络员请示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后方可返校上岗;在学校所在地居住不曾跨区域流动的,应确保返校前14天身体无异常情况。坚持返校前健康监测和日报制度,坚决杜绝学院教职工带病返校、带病上岗。

三、学院人员范围类别和类别划分

包括: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以及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等。以上人员以学院上报给校人力资源部的人员信息为准,统一纳入教职员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范围。具体类别划分为:

第一类: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人员等,由学院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类: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由相关人员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类: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秘书与外籍教师本人联系,将其相关情况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后,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校国际合作部办公室。

四、返校条件(待定)

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返校条件,由学校疫情防控办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初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

(一)xx市内人员

(二)除xx市以外的省内人员

(三)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

(四)重点疫区人员

五、错峰安排

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实际,在返校人员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下,按照人员类别和工作需要确定分批错峰返校安排,错峰返校原则上按照人员类别顺序开展。

(一)第一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服务保障先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的、除xx市以外的省内的学院管理工作人员(不包括B级人事代理人员)错锋返校。

(二)第二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保障教学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除xx市以外的省内教学科研人员错锋返校;

(三)第三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学院B级人事代理人员、临聘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教学科研人员顺序错峰安排;

(四)第四批人员返校安排

在确保重点疫区的人员符合返校条件的情况下,统筹、谨慎安排重点疫区人员返校事宜。

(五)第五批人员返校安排

对学院长期聘任外籍教师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六、实施步骤

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返校的实施步骤按照数据下发、单位报送、学校核准、分阶段返校的程序统筹进行。

(一)第一类人员

1.信息报送。学院按照学校返校条件,结合职工个人及家属“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情况和教职工个人工作实际,逐一研判所属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具备返校条件。按要求填写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后,报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

2.学校审定。由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要求,对信息意见进行审核。

3.分批返校。根据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的审核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返校工作方案,做好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错峰返校具体工作。

(二)第二类人员

按照第一类人员返校方案执行。

(三)第三类人员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七、信息报送

(一)学院当前进行的各类常规性每日信息日报工作仍按要求进行,保持不变。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工作持续进行,做好提醒督促,确保不漏一人,做好系统打卡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络员做好返校人员每日信息日报台账整理,汇总上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本方案,清醒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防控。

(二)承担学院疫情防控的必要人员或其他紧迫工作岗位任务人员,必须经学院批准,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提前返校。其他人员在开学时间未确定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和开展聚集性活动。

(三)学院教职工须严格按照校人力资源部《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的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汇总相关事项,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并对所填事项负完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教职工符合返校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按期返校,否则按旷工处理;不符合返校要求或不完全符合返校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延期或暂不返校。因病缺勤人员应由校医院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五)持续加强对学院未返校教职工的监管和联系,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体现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

(六)学院要主动加强与学校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的请示沟通,合理安排未返校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习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平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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