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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创新反腐倡廉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局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公纪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具有我中心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我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监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防护网”。
(二)突出重点。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和改革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探索创新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加强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改革举措。
(四)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全中心干部职工。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管理权以及对人、财、物等有处置权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等三个层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五、方法步骤
(一)查找廉政风险
依照岗位职责,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填写相应《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制台帐分解表》,综合运用“自己找、群众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由上而下地认真排查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项业务权力运行的风险点。
组织全员参加,按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查。掌管别人财物项目管理等重要权力的岗位,须重点排查;各部室对自身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查找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对权力运行中的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须重点排查;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重点对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排查。
(二)评定风险等级
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的风险防控。
高级风险,包括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本单位潜在的共性问题,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影响的风险。
中级风险,包括在业务流程中掌握一定权力,不直接拥有人财物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谋取私利的岗位,一旦发生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风险。
低级风险,包括不涉及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化解的风险。
高级风险,由党委或党组重点监控;中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监控;低级风险,由部门领导监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办法和防控措施。针对岗位职责风险,要依据岗位职责和相关法规制度,由所在部室或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单位风险,要围绕决策、执行过程、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由党政领导班子制定防控措施。通过采取化解风险的办法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四)建立预警机制
针对廉政风险发生的不同阶段,有计划的采取处置措施,进行有效防控。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批评教育、信访约谈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部门,采取对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新出现的风险点,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编差,化解廉政风险,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良性循环。
六、工作要求
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并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认真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措施,严密组织,确保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项措施都扎实推进,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xx〕23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广东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在学校现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有效防控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排查各二级单位、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厘清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逐步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工作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廉防办)设在纪检审计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将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纳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任,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一岗双责”,廉防办负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实施范围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单位及领导干部和管理公共资源、行使管理权力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放管服工作、职称评审、后勤管理、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及二级单位绩效分配等涉及人、财、物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关键环节中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职权运行的核心组成程序、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中的关键节点;履行日常业务时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的关键节点等。
五、工作安排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于2021年9月上旬正式启动并全面开展,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上旬)
学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动员部署,各二级单位召开部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责任到岗到人。
(二)排查风险阶段(2021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
各二级单位按照“谁行使、谁梳理,谁分管、谁审核”的原则,对权力运行、岗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编制权责清单
各二级单位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能,围绕权力行使及监督制约,基于单位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对单位和岗位现有涉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逐项确认,编制《二级单位职权清单》(附表1),明确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行使主体和行使依据等。
2. 制定职权运行流程表
各二级单位对照职权清单中的每一项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表,明确办理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方式等。
3.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点
按照“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通过岗位自查、群众评议、集体研究等方式,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分析权力的运行环节、影响程度、自由裁量权幅度等因素,查找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思想作风风险,分析风险表现形式,填写《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附表2)、《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附表3)。
4.划分风险等级
各二级单位要组成评估小组,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等因素,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经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填入《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相应栏目中。
(三)制定措施阶段(2021年10月中旬-2021年11月中旬)
各二级单位要围绕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认真梳理已有的制度措施,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作风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防控措施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填入《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的相应栏目中,经本二级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审后于2021年11月16日之前将附表1、2、3报送廉防办。
学校廉防办将各二级单位职权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览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评议,并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相关单位补充完善。
(四)检查完善阶段(2021年11月下旬开始)
1.单位自查
各二级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措施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并完善有关措施,2021年11月底之前将总结报送学校廉防办。
2. 检查考核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召开总结会,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总结。
3.修正完善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修正调整风险点的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总结运用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防控腐败新路径、新内容、新方法,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水平。
修正完善后的风险点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附表1、2、3)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审后,及时报学校廉防办备案。未及时修正完善风险点排查确定和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的,按本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二)款承担相应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廉防办要及时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当二级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违法者被给予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时,将对照本二级单位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决定是否需要问责;对于违纪违法事项在本二级单位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点和制订风险防控措施(本方案附表1、2、3)时未有列出者,除按有关规定问责之外,对本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一律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一年之内,本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自动丧失各类评先推优资格(含年度考核)。
(三)注重实效。各二级单位要围绕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深化局系统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xx〕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总结近几年局系统开展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等廉政建设做法,聚焦局系统廉政防控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廉政风险,做到评定风险清单化
1、厘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2、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单位、内设机构、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分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3、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
4、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清单,构建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5、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审批、执法等岗位履职的深度融合,实现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6、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切实将防控的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确保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三)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管控处置动态化
7、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内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机关、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
8、做好动态管控处置。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日常监督精准化
9、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各党总支(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10、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局系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xx年12月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步骤方法、年度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
2、开展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防控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梳理职权目录。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目录。针对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固化权力和责任事项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并结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使得每项权力行使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
4、查找廉政风险。针对重新梳理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通过全员找、相互点、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立足于单位(部门)职责,结合单位(部门)特点和生态环境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剖析,包括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十个方面典型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没有常态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瞒报漏报现象,处理不到位;因公出国境超规定次数,存在照顾性安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严,超标准接待、会议培训审批不规范,变相发放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预决算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竣工验收长期不决算;市直单位房产管理问题较多,有的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房产,有的房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绩效不理想),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5、评定风险类别。对于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认真分析再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6、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在风险类别排查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城区五分局和直属单位“两张风险清单”(参考表见附件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岗位。上述两张清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分别于8月1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经局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xx年12月前)
7、动态处置防控。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坚持深入排查与动态防控相结合,把预警防范、动态处置、有效防控贯穿始终。对已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应立行立改。要分解廉政风险清单,分解落实防控责任。要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8、健全廉政档案。要把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两张廉政风险清单,要作为单位(部门)廉情信息,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并将相关信息分别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xx年12月前)
局机关纪委和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由此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制定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新祥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五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马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全局面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3)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范畴,并作为市委“大党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局系统党建考核和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管理服务的行业、领域、系统存在廉政风险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从而推动形成切合局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县教育局党委、纪委关于在全县各校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在学校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努力探索“制度加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不断完善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做到廉洁勤政、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成立铺子湾镇小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金
副组长:刘平
成员:校委会成员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找、防、控”三个环节,深入查找校内各部门、各岗位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通过“找”,准确识别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防”,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通过“控”,有效控制、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辩识、预防和控制体系。
四、方法步骤
(一)查找风险阶段
1.广泛宣传,夯实廉政风险查找工作的思想基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向干部讲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要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广大干部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的积极性。
2.深入查找,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全覆盖。一是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对照岗位职责,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查找机制制度方面的风险点。重点查找教师招聘、招生工作、大额资金使用、资金和财务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学校维修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中层岗位要重点查找行政管理、执行制度等重要环节发生或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3.认真辨识,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准确到位。对个人初步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要在年级教师之间进行互查,党政主要领导审核。
(二)积极预防阶段
1.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按照“一岗一档”的要求,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档案。根据查找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岗位风险点的监控部门和责任人员。组织个人和部门填写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
2.健全预防风险机制。一要建立制约的机制。对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出问题的风险点,建立完善制约措施,防止权力失控。二要优化行政权力的程序。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要求,优化权力运行路径,提升办事效率。三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重新梳理现有的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廉政风险重点领域监管有章可循。重点要围绕招生工作、大额资金使用、资金和财务管理、规范收费、学校维修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等重要风险点,建立有效预防腐败的监督管理制度。
3.加强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将岗位廉政风险点,通过校务公开栏,实现警示和监督的作用。三是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在单位内部公开管理程序和管理结果。
(三)有效控制阶段
1.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廉政风险点等级划分,对各廉政风险点确定日常监控的责任主体,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确保各级风险点的监控责任到人,监控措施到位。
2.实施阳光操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制度、工作流程等,通过校园网、公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应的反馈响应机制,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
3.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党支部要对风险点的防控措施和责任机制落实负有监督职责,建立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违规处罚工作制度,明确具体方法,跟进督查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强化过程控制。对党员干部发生的廉政风险问题,要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方法,将问题解决在源头上。一要警示提醒。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信访约谈、函询、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二要诫勉纠错。对于工作中失误或偏差的干部,要通过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三要责令整改。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行政负责人为推进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支部负责抓好工作整体推进。
(二)加强信息收集。认真及时地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向局纪委报送工作工作信息。
(三)强化监督指导。学校党政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主动抓好自身和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抓出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