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节后复工防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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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节后复工防疫工作方案 篇1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春节节后复工防疫工作方案 篇2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校2017年度加强学校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制定了一些措施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4、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诺如病毒传染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发现传染病或暴发流行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重点抓好传染病预防和报告工作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

(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

(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

(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

(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春节节后复工防疫工作方案 篇3

一、建设工地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和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务工程。

二、复工工作措施

(一)加强复工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按照行业防疫指南及安全生产标准提前制定项目复工方案。方案应明确本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复工督促提醒,帮助企业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复工措施。

(二)精准控制人员流动

1.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来(返)常人员管控,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动态,强化组织协调,提前编制人员来(返)常工作计划。对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来(返)常。对于低风险地区人员,鼓励采取错峰出行、包车返常等措施,保障安全有序来(返)常。来(返)常人员行程已确认的,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及时填报《2022年春节后常熟市建设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其中房建市政工程同步在常熟市建筑行业信息服务系统“新冠防疫”——“2022年春节后常熟市房建市政在建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模块中落实信息录入。

2.建设单位应按《2022年春节后来(返)苏人员管控要求》(附件2),牵头做好春节后来(返)常人员健康状况、来源地等信息排查工作,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常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省外来(返)常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涉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人员的,应立即落实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严格配合疾控、流调等应急处置措施;如发现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的,应立即采取防护隔离、专车送医、信息上报等措施,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把复工重点环节

1.疫情防控

(1)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测温、实名制考勤等措施,加强外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及登记管理,减少人员无序流动;加强办公、生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及时采取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清理;食堂证照齐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防疫规定,不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2)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实施人员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制度,落实专人每天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3)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尽量举办线上活动,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措施。食堂就餐合理控制就餐人数,鼓励采用分时用餐、分散供餐等用餐模式,用餐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4)加强个人防护管理。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5)积极推进疫苗接种。持续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和人员排查,在保证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符合条件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从业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率。

(6)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立即按应急处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2.安全生产

正式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履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现场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用电、冬季施工和防高坠措施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闭环措施。

(四)开展复工备案抽查

1.复工备案。工地现场已具备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无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令”后正常复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填报《房建市政在建工地复工备案表》(附件3),同时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管理部门。

2.复工抽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分别对工地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抽查。如发现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三、复工后常态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参照《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606号)全面加强疫情管控,常态化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事故”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其他

新开工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春节节后复工防疫工作方案 篇4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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