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中学教学奖励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学教学奖励方案 篇1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评价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奖励的诊断、导向、激励功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优化教学流程管理为手段,以提升教学研究实效为基石,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高位发展。
二、奖励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一)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
以学校前一届上线情况、本届毕业生生源基础和一、二本实际上线人数(以招生办认定的数据为准)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①一批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200元、二批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100元;②以我局划定的优质生源情况为基数,一、二批本科上线人数每超过1人,奖励1000元;③清华、北大每录取一名,高中学校奖励5万元,选送的初中、小学各奖励1万元;④参加学科奥赛,获省级一等奖,每1人次奖励学校5000元,获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每1人次奖励1万元。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按正考合格率对学校进行奖励,进入全省同类学校前10%的学校奖励10000元;进入湘潭市同类学校前两位的,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以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体育测试和优质生源贡献量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
①综合评价质量奖。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分乡镇办中心学校、民办市直初中、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上的农村初中学校、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学校4个类别分别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一等奖奖10000元,二等奖奖5000元。
②综合评价提高奖。在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中,中心学校提高5个名次,初中学校提高30个名次,奖励5000元。
③优质生源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乡镇办前500名、市直民办前500名,且在湘乡就读高中,按每生500元标准对生源学校进行奖励。
4.小学质量检测奖
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质量检测中,按各学校检测学科生均分、合格率、优秀率进行综合评价,分市直城区和农村乡镇两个系列对学校进行奖励,乡镇前三名的中心学校奖励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的中心学校奖励3000元。市直城区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
(二)教学教研成果奖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评价结果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依据进行评价和奖励。
1.基础教育奖励基金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类别,每年奖励12名,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其产生办法是:小学以我局及湘潭市组织的质量检测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依据,由中心学校(市直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我局考核认定;初中以同一科连续三年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获全市一等奖的对象(当年连续三年获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同一科连续三届获一等奖教师)中产生,并有论文(评奖年限内)或成果在湘乡市级以上获奖,由中心学校(或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高中根据学考、高考和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
2.基础教育改革课题成果奖。本项奖励每三年一届,由我局统一组织,逐级评审,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12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3.艺体成果奖。在湘潭市中小学“艺术百佳”评选中,荣获“艺术百佳”称号的学生,按每生200元标准对学校进行奖励。在湘潭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荣获团体前六名的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团体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至三名奖800元,第四至六名奖500元。由我局委派代表湘乡参加湖南省和湘潭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型文艺竞赛活动,获一等奖的奖3000元,获二等奖的奖2000元,获三等奖的奖1000元。
(三)教育教学管理奖
1.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各中小学中每年评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5个,每个单位奖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各乡镇办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每年评选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8个,每个单位奖500元。
3.教学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在每年高考、学考、中考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每个单位奖3000元。
三、奖励的控制条件
1.凡出现乱收费、节假日成建制补课、违法生育、超计划大班额、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取消相应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奖参评资格。
2.在我局组织的学生考试和质量检测中,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出现大面积舞弊(集体舞弊)、弄虚作假、试卷泄密等问题,经查属实的,除取消其综合评奖资格外,还取消对应内容的参评资格。
中学教学奖励方案 篇2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
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
中学教学奖励方案 篇3
为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奖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xxxx〕137号文件)和《州温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实施办法(试行)》(温教办研〔xxxx〕90号文件)文件精神,参考《浙江省州温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奖励,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 成员:xx。
二、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育教学质量奖由教学达标奖和教学贡献奖两项组成,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2、教学达标奖:以学校高考前三年本科录取率成绩为依据,当年高考本科录取率达到前三年平均值认定为达标。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1:3,奖励基数为4000元;高三班主任再奖5000元。
②体育组按1.5人(10个班每周2节,满工作量14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③技术组按0.8人(10个班每周6节1个月,6个班每周6节1个月,满工作量12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或者按人均1500元补发差额。
④州温中学编制在五十一中支教的教师,参照州温中学的奖励方案。
⑤根据当年高考本科率与前三年平均值的变化情况,经学校考核小组集体讨论,酌情对奖励基数和高三班主任奖进行增减。注:xxxx年基数增加200元。
3、教学贡献奖:根据当年高考统计数据,结合州温市一模、二模等联考数据,对高三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的教师进行绩效奖励。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全段本科率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a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②本科边缘生每考上一个本科奖班级团队b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③本科边缘生本科达成率(班级边缘生上线人数除以班级边缘生总数)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c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④本校自己培养的学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班级团队d元/人,奖金分8份,班主任两份,段长及其余科任老师每人一份。
⑤州温中学委培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全段老师e元/人(限以五十一学校名义送的委培生)。
⑥一模、二模学科成绩在二类学校中排名一、二、三分别奖备课组f、g、h元/人;排四至十奖备课组i元/人;排前十一至十五奖备课组j元/人。
⑦非高三教职工奖励额度为高三任课教师(不含高三班主任)平均值的1/3。
⑧体育组和技术组奖励额度在非高三教职工的基础上,按1.5人、0.8人高三任课教师,补发差额部分。
中学教学奖励方案 篇4
一、奖励对象及基本条件
1.奖励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区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学业优秀,在校成绩名列前茅,受到公认;
(5)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
各区、高中阶段学校可按照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本区、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综合测评办法,对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测评。
二、奖学金等次、标准及名额分配
20xx-20xx年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奖学金总名额为1400名,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300名,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名,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名,标准为每人500元。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区按照市确定的'高中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学校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以及部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应适当倾斜。
具体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评审程序
(1)各学校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xx〕23号)和本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区、校制订的综合测评办法,并将市、区教育局下达给本校奖学金推荐名额及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进行公告,做到人人知晓;
(2)学校根据高中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3)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xx〕23号)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区、校制订的测评办法组织考核、评审工作;
(4)学校按照市、区下达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将推荐学生的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的学生认真填写《x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各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将被推荐学生的《x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及学生名单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基(中)教科、职教科。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分别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成教处;
(5)各区教育局对申请奖学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按文件要求填写本区《20xx-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并于7月5日前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职成教处(《20xx-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要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基教处:x;职成教处:x;
(6)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对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审核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并于7月10日前,将拟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在x市教育局政务网公示一周;
(7)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将获得高中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如有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所推荐的学校不再补充推荐其他学生,结余奖励资金转入下年度统筹使用。
(8)获得奖学金学生的《x市人民政府高中奖学金申请表》由所就读学校留存一份,另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留存《20xx-200年度获高中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四、高中奖学金的发放
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将高中奖学金拨付给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后,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作好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
2.高中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公示制,各学校在向市、区教育局报送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之前,应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