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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月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为打造“平安港口”,保证员工人身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港口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从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和活动形式
1、为加强对“安全月”工作的领导,运输部成立“安全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安全、生产、技术副部长任副组长,各部门(队长)为组织成员。
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运输部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运输部主管安全部长担任。
2、活动形式
1)、组织人员(30人)参加集团公司举行安全月升旗、签字仪式。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利用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等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职工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3)、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法、交通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了解,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4)、倡导职工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安全行车。
5)、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深入作业现场,加强作业现场的“三违”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安全月”。
2、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细化秩序、有章可循,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3、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各部门(队)要积极配合部里工作,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月活动,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以月促年,常抓不懈。促进运输部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部门要以开展“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努力在狠抓落实上求突破,力求办实事。“安全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5日将总结材料安全科。
交通安全月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XX]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 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及时总结,逐步提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及时准确,每月28日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监管股,无工作进展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按未上报处理。
交通安全月工作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月工作方案 篇4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庐山市“1.4”和永修县“3.3”较大事故教训,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组 长:
杨文斌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陈鹏辉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容长贵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徐贵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 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志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曾宪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小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丰章良 市公路发展中心主任
何 明 市教育局局长
郑 伟 市市监局局长
万 辉 市城管局局长
周小琳 市住建局局长
徐 卿 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娄 琦 市工信局局长
张胜国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代)
江任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江任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单华平、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华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周裔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各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办公,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零。
1.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全面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重点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等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向公路、交通等道路管养部门进行专题通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本地“两客一危一货”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源头整改,实现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3.强化辖区基础信息大摸底。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劳务用工单位、企业等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4.强化重点车辆隐患大清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车辆检验率要达95%以上,注销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强化重点人员隐患大清零。强化重点人员攻坚,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深入推进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密防范重点人员“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50%以上,审验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6.强化事故多发路口大改造。对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5处重点路口,2021年以来发生死亡1人的41处重点路口进行改造,落实“五必上”;对2021年度全市十大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进行全面隐患整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农村公路突出隐患平交路口增设25条减速带工作。(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大起底。
7.打好减量控大“五大硬仗”。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联合应急、公路、交通、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该项工作成效在全省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8.强化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盯紧国省道等主线公路,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在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和后半夜(0:00-5:59)加大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9.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在城市道路加大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4类(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工程运输车4类(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整治力度;在国省道加大对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5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道路加大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3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0.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三)推动重点要素大监督、大管控。
11.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2.强化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3.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出台电动车源头监管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市监部门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及四轮“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牵头单位: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4.落实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完成对中心城区3.15万辆共享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5.落实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完成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6.推行货车靠右通行措施。对全市国省道、县乡道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在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7.强化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运输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完成对中心城区3000余辆工程车安装放大号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8.突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对全市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以及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大完善。
19.健全农村地区“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国省道、县乡道及村道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0.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落实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力量;借鉴都昌县“两站两员”经验做法,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1.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紧盯运输企业、车辆、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发动市直各新闻单位在做好传统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H5、图文、短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2.严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开展在用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信息不一致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约束激励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五)推动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推广。
23.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4.强化交通违法警b示曝光。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5.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密切联系高德、百度等企业,在导航软件中标注事故多发路段信息。驾驶人使用导航过程中,语音提醒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请减速慢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26.固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三大运营商落实交通安全提示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时精准推送“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等短信提醒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管理职能和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市“整治办”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市“整治办”要按照“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小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组建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推进,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相应追责问责程序。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固化相关机制、制度,长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