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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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全县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安专整治办〔20XX〕3 号)、《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十二大重点乡镇(街道)十二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州安办〔20XX〕28 号)要求,现结合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州委和县委全会精神,针对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实抓细20XX年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排查、重大问题整改、重大事故防范工作,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目标

通过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将“责任链”体系延伸到村(社区)、村民组和群众,森林防灭火工作社会化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逐步增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切实消除森林防火管理盲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建立完善森林防灭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警示约谈教育,全面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有效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全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科学防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灭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普安县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戴松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协调全县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收集整理各单位上报的资料,并向上级报送有关资料。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建立。积极协调宣传、新闻、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格局。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交通、进企业、进景区,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传统和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教育培训。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

(二)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

一是治理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二是治理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三是治理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四是治理重点区域用火。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油气管道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三)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严查重点林区。县级层面组织巡回检查督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组开展彻底排查,全面排查林区火灾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火灾隐患台账逐条清理排除,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二是严查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林场、退耕还林连片区等重点区域,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频度。三是严管重点时段。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时段,各乡镇(街道)要严管严控,组织人员设置检查卡点,制止各类可能引发森林火灾行为。四是严查敏感地带。主动与电网、铁路、能源、电信等部门协作配合,过精细排查输油管线、林区加油站、天然气管道、输电线路、通信线路、铁路沿线、军事管理区等敏感地段火灾隐患,清理林下和草原周边可燃物,安排人员巡护检查、蹲点守护。五是严管涉林企业。加强对林业企业的教育管理和检查督导,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四)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森林防灭火阻隔工程规划任务。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县所属的重点林区、重要森林资源、重要目标区域建设生物阻隔带,不断推进我县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二是在森林资源分布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适当新建和维修瞪望塔,发挥其在大面积林区火情监测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铁塔、电力、网络等公共资源,采用先进的红外探测技术、高清可见光视频技术、智能烟火识别技术,实现森林火情24小时不间断探测和自动报警。在森林资源分布集中、生态敏感性高、火源控制难度大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新技术瞪望火情和及时发现火源的能力。其中在森林集中连片、人工嘹望盲区较大的重点林区和部位主要布设监测火情的视频监控系统,及时自动发现火情;在人员活动、野外用火、农事用火频繁的重点区域和部位主要布设火源视频监控系统,严格监管野外用火行为,减少人为火源引发森林火灾的频度。三是加强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建设,在森林火险高风险区中具备开展以水灭火条件的地方,配备专业以水灭火装备,充分利用自然水源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以水灭火水源地,包括建设蓄水池、水井、拦水坝等,为以水灭火提供保障。

(五)积极抓好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和森林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森林火灾群众综合应急救援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加强宣传和隐患排查。二是加强群众性防灭火队伍建设,乡镇、村组要建有森林消防队伍。四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对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将森林防灭火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一张图”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关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启动全县林业系统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对本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隐患、管好用好护林员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林业站结合实际,在推进森林防灭火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报请党委、政府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对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安全问题。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林业站要向党委、政府汇报,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强化工作协同。认真落实国家、省政府及州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安排部署,根据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同联动机制要求,进一步明确防火、扑火职责边界。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无缝衔接、密切协同的工作原则,做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紧密合作,实现有分有合、互相配合。同时继续发挥森林公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森林公安承担的防灭火相关职责落到实处。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篇3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

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二是各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校园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冬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元月)。认真总结一学期来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整理归档.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篇4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制定红花岗区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推进我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共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治本之策、制定长效措施、形成经验做法,提升整体治理水平。野外火源管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防火宣传教育、火险预警监测、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森林防灭火能力不断提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7‰控制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营造防火氛围,培育安全文化,强化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建设。

(二)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工作。以野外火源治理和违规用火查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为重要抓手,不断推进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要组织人员对镇(街)及森林经营单位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期“清零”。一是严查重点区域。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动物园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二是严查重要设施。加强林区周边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等重要设施隐患排查。三是严管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重要节日,强化管控措施,加派人员设置检查卡点,严密防范野外违规用火。

(三)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负其责,主动地做好衔接配合,确保责任体系链条无缝对接,不断强化各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一体化建设。

(四)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森林防火“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违法反面典型。一是各级各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短信等传媒手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在重点林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进山入口区域增加防火警示标语设置,强化警示提示作用。三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进出口设置“防火码”扫码登记进入林区,严格落实进山人员管理。四是发动护林员宣传,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查巡护,督促林区施工作业、生产经营、农事生产等活动按规定提出用火申请(或报备),做好火灾预防措施。

(五)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各镇(街)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森林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的深度融合,全面压实镇(街)、村(组)、护林员包干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全面统筹和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镇(街)林业部门将本区域网格化管理情况汇编成册,实现对护林员垂直管理和指导;镇(街)、村组加强对护林员监督和管理,将护林员工作任务和管护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实行“挂图作战”,严格考核问效,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六)加强防火值班和预警工作。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和指挥联动,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高效处置。二是抓好动态预警监测。综合运用国家森林火灾卫星预警监测平台、林火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三是及时发布气象和森林火险等级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共享气象信息,提高森林火险预报精度,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督促并指导各地因险设防。

(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好森林防火规划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和政府支持,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结合森林抚育项目,安排林下可燃物清理任务,加大对林区及周边可燃物清理。三是结合营造林、国储林项目实施,配套建设生物防火阻隔带等防火阻隔系统,加强物防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八)出台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突出问题,要根据实际,修订完善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入开展违规用火查处和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形成重要专项成果;要积极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长效设施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增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整治工作按步推进、按期完成,按预定目标取得成效。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镇(街)、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与林区及林区周边重要设施(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储油库、危化品库、林内输配电线路等)管理单位对接,统筹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防群治,对照排查问题开展隐患整治,减少引发森林火灾各类风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多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镇(街)、各基层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力。区林业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对不履行职责、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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