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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监控管理方案 篇1
为更好维护XX家园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规定:
一、行驶规定
(一)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公司车辆、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车辆除外);
(二)车辆进入管理范围后,请按XX邻里规约规定有序停放。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出租车经许可后才能进入,并严格履行临停车管理规定(临停车位按照车辆先到先停,停满为止执行)。
二、停放规定
(一)本小区地面车位仅限临时车辆停放,不设专用固定车位。
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二)安全驾驶,文明停车。
禁止车辆在小区管理范围内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响别人通行,一经发现后,将采取劝告、锁车、报警等相关措施,由此带来的费用全部由肇事车主承担;
(三)对于多次违反停车规则,经物业服务企业三次以上劝导仍不配合者。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删除该车车辆信息在小区内的自动识别信息,按外来车辆进行管理;
(四)车辆停放时,请按规定有序停放,关好门窗,拿走车内贵重物品;
(五)若车辆出现意外,请车主第一时间内报警或请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解决。
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六)进入地面临停车辆车主,要爱护停车位(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设施,不慎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进入地面临停车位停放车辆业主,停车时请注意场地卫生,禁止将车内垃圾、饮料瓶(罐)随手扔在停车位(场)边上;
(八)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欧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物业服务企业将有权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收费标准及规定
(一)临停车位实行区分收费制,业主车辆可选择一个车牌录入5元收费区,即2小时免费,超过2小时,收取5元,24小时内不重复收费,超过24小时累计重新计费;
业主可选择一个车牌录入10元收费区,即2小时免费,超过2小时,收取10元,24小时内不重复收费,超过24小时累计重新计费;访客车辆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收取5元/小时,24小时内6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累计重新计费;业主家除去5元区、10元区剩下的车辆统一按照访客车辆计费。
类型
免费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
A:业主车辆一个车(固定车牌)
2小时
停车2小时以上收取5元,24小时内不重复收费
B:业主车辆一个车(固定车牌)
2小时
停车2小时以上收取10元,24小时内不重复收费
业主车辆除A、B以外的车和访客车辆
0.5小时
停车0.5小时以上收费5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60元封顶。
(二)进入小区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水电气工程车、网络通信工程车辆等)不予收费。
(三)进入地面停车位停放车辆应自行保险,本停车场只提供停车场地使用服务,对车辆之任何破坏、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资金管理使用监督
(一)停车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停车费收益60%归全体业主所有,40%归物业服务企业;
(二)停车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园管理规约》规定使用;
(三)停车费收支情况按季度公示,张贴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
(四)停车费管理使用情况由业主共同负责监督。
停车场监控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公共道路、盲道、缘石坡、人行横道的乱停乱放行为;
(二)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旅游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及周边乱停乱放行为;
(三)整治单位、社区、小区内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废旧车、“僵尸车”;
(五)整治车辆销售、维修行业乱停乱放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以“疏”为主,解决停车难题。
1.进一步优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车位规划建设,完善停车位标线施划,适当增设小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清除违规停车位,对不适合停车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物理隔离设施,逐步解决车辆停放设施设备问题。规划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积极争资,修建南门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桥头场、沙丘等6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督促物业公司转变思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让业主自主、自愿将车辆规范入库停放。引导物业企业建设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对外开放停车。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长期坚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等合适位置及区域增加停车位,施划停车位标线。做好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以“堵”为辅,抓好重点区域整治。
1.加强已规划停车区域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朝外。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僵尸摩托车”。分时分段分区域抓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加强“三轮车”“超限车”入城管控,完善县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统,做好车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车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法依规严处,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僵尸小汽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每周不定时对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疏通生命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车位购买、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等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5.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禁止门店、商铺前占道停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做好物业小区乱停乱放行为整治,督促县城物业小区和在建楼盘做好小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动员车辆入库。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7.做好学生引导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抓好“小手牵大手”、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电瓶车等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8.督促车辆销售企业规范停车,朝向一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9.加强农用车入城管控,做好县城农机销售、维修等门市监督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门市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0.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1.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规范停车,做好单位周围及责任区域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加强文明教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2.积极开展背街小巷、“三无”楼栋乱停乱放行为整治,进一步优化背街小巷、“三无”楼栋停车位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建立机制,做到常态长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区域整治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防止乱象复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长期坚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标语横幅、印发文明停车宣传单等“线上+线下”方式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使群众深入了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等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重点区域及周围加大力度整治,对废旧车、“僵尸车”等无人认领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争取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起,长期坚持)。
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按职责做好管控工作,巩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冉启明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县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万安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冉云飞、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按职能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抓好宣传发动。一是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车载广播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县公安局利用广播,适时播放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各街道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幅宣传标语,掀起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热潮。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作用,依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有专人、明责任、见成效,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及时落实各自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的经费投入,保障本次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经费。各街道要利用城维费用,保障背街小巷、“三无”楼栋的停车位增设、标线施划等资金。
(五)加强工作督查。县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回潮”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全县通报。
停车场监控管理方案 篇3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以下简称“一难两乱”)等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有效解决当前停车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城市公共资源,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全力解决我区停车需求和停车场建设不充分、分布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停车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开展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落实各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找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公共停车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到2021年底,全区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即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城区所有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场(点)及纳入我局管理范围的地下停车场。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停车难”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盘活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新增停车泊位的设置上缺乏科学规划。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住宅周边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机动中队
3.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
整治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各自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居民小区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等城区各中队、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周淼锋李华何锐强康军
(二)“收费乱”方面
4.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
整治要求:对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5.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并移送发改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6.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
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7.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二)“管理乱”方面
8.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9.停车场所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恶劣,导致群众停车体验差的`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对停车场所收费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所有物品,并在停车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控停车场内状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车辆受损、车内物品失窃等案件的调查。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或用语不文明、态度恶略的收费管理员,严肃批评教育;对投诉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车场(点)收费员,一律予以调换或清理辞退,不断提升收费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10.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
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机动中队及道北、北道埠、桥南、马跑泉等城区各中队
责任人:宋菲周淼锋李华何锐强葛连玉
配合单位:广场管理处
11.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车场(点)经营者实行末位淘汰和清退,并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广场管理处
责任人:康军
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21年7月底前)。结合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现状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全局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解决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的要求,对城区所有停车场(点)、停车资源以及停车场(点)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停车场(点)基本信息、经营单位、审批手续、突出问题等,分类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账,并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协作配合,对摸底排查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销号一件,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彻底治理停车场(点)管理乱象,有效改善城区停车环境。
(四)社会评议阶段(2021年12月)。面向社会公示整治情况,重点公示落实承诺、解决具体问题等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调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
(五)常态管理阶段(长期坚持)。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总结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停车场(点)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机动车“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问题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真正做到组织得力、任务清楚、分工明确、责任靠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区域和管理乱象问题,要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性强的执法人员,集中时间,限期突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场、酒店等,广泛宣传全省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争取全区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并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时整改;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排查整治不实不细,基层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以及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和合理诉求迟迟不办、久拖不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启动执纪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停车场监控管理方案 篇4
一、引进专业停车管理系统
引进最专业做停车管理系统,专门从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智能车位引导系统和智能城市停车诱导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研发的针对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内部车的月卡型停车场管理系统,对于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起到实质性的管理效果。功能简单快捷,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的停车场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月卡型停车管理系统,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触发入口处地感线圈,该系统就能快速完成车牌识别过程,当软件识别到该车牌为月卡车辆数据库中的月卡车后,道闸便会自动抬杆放行,管理软件同时对该车辆的停车信息进行保存;车辆出场时,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对识别信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处理后会检测到该车辆为月卡车,随后便快速抬杆放行。而针对既有内部车又有外来临时车辆的小区停车场,所引进的停车管理系统包括:PM710、PM810、PM910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以及最新研发的V3信息化停车管理系统,都能提供给小区管理方选择。
举例:V3系统对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管理流程大致是: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发入口处地感,这时候安装在快速系统控制机内的摄像机便会立即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抓拍,并将图片传输给识别软件,由软件对车牌进行快速识别,并记录下相应的信息(入场时间、停车类型等),这些信息处理完由管理软件进行保存,道闸抬杆放行车辆,车辆实现了不停车快速进场;车辆出场时,触发出口地感后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过程,管理软件在接到相关停车信息后立即对出入口车辆的车牌进行对比后结算停车费,带车主交完费用之后,道闸抬杆,车辆快速离场,无需缴费(在免费时间规定内)的临时车辆则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场。对月卡车和临时车辆的识别方式,基本是一样的,唯一的差别就是车辆出场时,系统会自动检测是否在月卡车数据库内,即月卡车识别。不同的是临时车需缴费,月卡车不需要缴费。
二、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对物业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快捷的提高停车管理水平的途径方法,这主要得益于公安机关开展的规范社区停车管理和防范涉车案件行动。专业公司进小区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分解物业公司风险的同时,也能调解居民因停车问题而与物业产生的矛盾,如果居民的车在小区内出现了丢失、剐蹭等问题,都由停车公司负责赔偿。不过,物业公司或居民需要另外向停车管理公司付费,这一点可能是阻碍专业公司进入小区的主要因素。
三、错时共享停车
这是一种能有效扩大停车供给的方式,而且实现起来也不困难。因为住宅区的停车需求主要在晚上,和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需求正好错开,如果小区附近有这类机构,可以和他们达成协议,这样一方面小区的停车需求能满足,写字楼的停车难题也能一并解决,对双方都有利。这种方式的主要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管理,特别是小区。因为小区是个较私人的空间,接受外来人员停车,势必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可以考虑采取许可证的办法。当然,错时停车方式,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设定好时间限制,否则,晚上居民回家车位还被占着,早上写字楼员工来上班了,居民的车还没开走,看似小事,都会成为纠纷的导火索。还有就是如果出现车辆被损被盗,责任如何界定,也需要在实施之前写清楚。
四、利用周边道路夜间停泊
在小区附近一些车流量小的非主干道路,可以考虑用于夜间停车,即在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这种方式需要和交警配合实施。某地有家停车公司专门管理私家车过夜问题,他们在同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开辟专门路段供过夜私家车停放,并实行有偿服务,每天早上,清空停车路段,以保障道路的畅通。某地物业管理公司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尝试,由他们管理的小区,一部分业主的车辆晚上就停泊在小区旁边的一条断头路上。
五、规范停车设施和标志
对现有的停车场地进行清理,重新划线,并设置足够的停车标志和标线,也能起到增加车位和加强管理的目的。这个方法实施起来也不难。
结语:
实际上,涉及到住宅停车的方面还有很多,包括合理的停车规划,适当的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的设计,等等。不管哪一方面,最关键的一点是,从小区居民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这样做,最终会创建和谐高效的停车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