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流感防控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篇1
为做好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和幼儿园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均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防控工作专班。
二、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学生应急演练。同时,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做好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积极排查各类危险因素,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同时,按照中小学校学生人数翻印《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并做到每位中小学生和幼儿及其家长人手一份。
三、工作内容
(一)晨检
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以班为单位每天开展晨检(包括问、看、查),各班班主任为晨检责任人,晨检工作的重点人群为有外籍人员接触史及国外旅游史者;晨检时发现有症状(咳嗽、咽痛)的学生要进行体温测量。晨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中备查;对因病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
(二)午检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做好晨检的同时,要进行午检。中小学校下午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及幼儿的健康状况,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托幼机构要在中午或下午第一节课时进行午检,中午午休的保育员和下午第一节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午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晨检和午检工作日志》(附件2、3)备查。
(三)医学跟踪观察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从疫区国家和地区归来的师生进行医学跟踪观察,准确掌握其回国时间、路线等信息,并要求其居家观察满7天。跟踪观察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国人员回国后的健康状况,并记录观察情况(附件4)备查。
(四)信息报告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报告,各校班主任为晨检和午检的信息报告责任人,学校每天汇总附件2、3、4的信息备查,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随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
晨检和午检发现有症状者和医学跟踪观察中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外宾、学者及归国人员,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要在第一时间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局报告,县教育局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六)健康教育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使用〈甲型h1n1流感防治手册〉(学生版)的通知》(鄂教体艺函[20xx]8号)的要求,做好该《防治手册》的征订和使用工作。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所有班级均要上一节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举办一次以“了解甲型h1n1流感”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3、办一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刊(宣传板报)。
(七)环境卫生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彻底清除校园垃圾、消灭蚊蝇滋生地、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学校教育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
(八)做好中考期间的防控工作
高考刚刚结束,中考时间临近,县教育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地在中考过程中,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要督促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和及时询问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病例,按照防控工作预案,采取措施,科学处置。
三、信息报送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工作日的当天14时前,将附件5报至县级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县防控指挥部;县防控指挥部将附件4、5审核汇总后,于当日16时将附件5报市防控指挥部。
联系人:郭继清、陈良。电话:0719—6227346、15897811166;传真:0719—6227346。
附件:1、致家长的一封信
2、中小学生及幼儿晨检和午检登记表
3、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
4、学校和托幼机构疫区国家归来师生医学跟踪观察
5、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及医学跟踪观察汇总表
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县防控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餐饮服务环节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供应保障及时,尽最大努力、最
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带来的危害,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局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防控重点
(一)扎实做好预防和治疗H7N9禽流感相关药械生产、储备情况摸底和质量监管工作。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及时掌握辖区内防控H7N9禽流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库存、销售等情况,做好企业监督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有关防控药械的注册申报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协助配合卫生等部门做好预防和治疗用药械的供应、储备工作。将H7N9禽流感预防和治疗用药械及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
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患者治疗过程中所用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力度,对学校食堂、农家乐、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进行风险排查,制定应急预案。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餐饮从业人员体检制度和晨检规定,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畜禽及制品、严禁在餐饮经营场所饲养畜禽、严禁在餐饮经营场所现场宰杀加工畜禽、严禁使用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餐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格执行餐饮具、加工用具消毒制度,保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干净卫生并做好消毒工作,清除垃圾死角,清通下水道,“三防”设施到位,做好厨房及就餐场所通风换气。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餐饮服务单位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加大科学使用流感预防和治疗药物的宣
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参与防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工作纪律。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各股、室、所要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旦发现确诊病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或因工作
失职失责及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充分发挥12331咨
询投诉举报系统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科学防控;以卫生院为主力,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涉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防控知识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办公室
设在乡卫生院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综合协调和统筹各小组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各类文件、信息和有关会议材料及防控工作情况资料的起草、编发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疫情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
(二)疫情防控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农推中心、林业站、经发办、中心校、规划环保站、各管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畜禽疫情监测报告、和人疑似病例的初诊甄别。
1.卫生院负责组织全乡医卫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和指南,并加强与各村卫生室的信息互动。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加强门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工作,规范诊疗流程,接诊医生要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遇有发热及流感症状患者,要高度警惕,详细登记患者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备及时报告。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2.林业站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防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应急监测防控和信息报告,加大对森林、水库等鸟类集中区域巡查力度,提高监测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警示公众远离野生动物,发现死亡野生动物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害化处理。
3.农推中心要对全乡动物疫情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鸽子、种禽、水禽及规模养殖场进行监测。指导养殖户加强畜禽防疫,采取喷洒消毒液、熏蒸、清理垫料等方法清洁圈舍,督促饲养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严防人禽交叉感染。对禽类发生不明死亡和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划定半径3公里的疫区和半径3—10公里的受威胁区,由兽医等技术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病料送检,对病死家禽作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家禽移动,防止疫情扩散。
4.经发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畜禽产品的产地检验、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5.村镇建设规划环保站要以各养殖场,农贸市场,垃圾站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农户打扫庭院卫生,对生活垃圾做必要的消毒处理,维护公共卫生。
6.中心学校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及时向广大师生宣传流感防治知识,制定H7N9流感防治方案和措施。尤其是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计算机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教职工、学生有发热、干咳、少痰、乏力、头痛、关节和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与体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到医院就诊。
7.各管区要指导各村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村村主任为本村防治H7N9流感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畜禽的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人员要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组成。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初步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开展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与上级卫生部门的衔接,成立H7N9流感防治专家组,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能力和水平。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防控知识宣传组
由卫生院,农推中心,林业站,中心校、各村卫生室相关人员组成。通过讲座、标语、短信网络等方式搞好防控工作知识宣传,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开展和社会安定。
(五)后勤保障组
由卫生院、经发办、派出所、党政综合办、财政所相关人员组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保证药品的供应;做好各类水、电、气供应与物资保障,车辆协调安排,及时疏导人群、维护治安等。
四、启动条件
凡在本乡范围内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症状疑似病例,经医疗救治组报上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紧急会议,并立即启动本预案或根据县的要求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卫生院、林业站、农推中心、中心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迅速报告,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应及时到位。
(二)保持防控工作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流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即时通过广播、网络、标语等方式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消除公众的恐慌心里。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执行本预案时,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对拒不服从防治禽流感领导小组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由乡人感染H7N9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感防控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xx〕28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毒变异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对该疾病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
二、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xx年版)》(国卫办医发〔20xx〕 6号)。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二)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询问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重点关注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的人群。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
县级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对于单例病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对病例可能暴露的禽类饲养或交易等场所,应当采集禽类粪便、笼具涂拭标本等环境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对从病例和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同源性分析,明确是否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
(二)标本采集、运送与实验室检测。
当医务人员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应当尽早采集其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
具备BSL-3级生物安全条件的省级疾控中心应当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工作,具备序列测定能力的实验室应当在病毒分离后72小时内完成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
未能进行序列测定的病毒48小时内按要求送国家流感中心;未能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H7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原始标本48小时内送国家流感中心,国家流感中心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和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进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