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抓好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完美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严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为毛石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村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落实2014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为主线,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实施好“十二五”消防规划,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突出抓好社区、村委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健全消防组织,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沉不下去,严不起来,落实不力等问题;与所属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落实督办、考核评比;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体、交通、工商、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消防工作标准,要结合本系统特点,及时部署消防工作,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检查考评奖惩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加强防火、灭火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对本系统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并向消防部门进行情况反馈。
三、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建立完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抓法人、法人抓”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达标率为100%。
四、落实公民的参与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营造人民群众“重视、关注、支持、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把消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以及创建和谐平安工程、安全文明村寨体系,实现社会协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推动消防安全自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
五、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明确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落实驻村干部“包保责任制”;村民委员会、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自防自救、村民自治、乡(村)规民约、农户联防、宣传教育、消防检查等措施的落实;大力推广“十户联防”、“五户联防”等有效做法,确保50户以上村寨建有一支志愿消防队。
六、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治。各村单位部门要积极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排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重点是商住楼、在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三合一”建筑、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按行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排查整改期限,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着力解决“老大难”问题;结合实际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务必做到“六个一律”: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七、切实提高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和非重点单位监督抽查,特别要针对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场所夜间营业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点,开展“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警告的要警告,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拘留的要拘留,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对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驻马店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近期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的通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全镇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刘店镇针对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镇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加快消防规划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防火巡查、隐患查改。二是建立组织。健全镇、村、组三级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分合理,建立台账。三是宣传教育。开创相对固定的'农村消防宣传教育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四是夯实基础。因地制宜,逐步解决消防水源、火灾扑救装备和器材,增强火灾扑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刘店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的消防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是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镇级专业消防队伍,设立村庄消防“一长三员”、企业消防队长(附件2、3、4),村庄、企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村委对本辖区所有场所特别是学校、医疗机构、超市等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四、工作目标
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发生起数和火灾损失,保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保证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的圆满完成。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三)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四)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单位自我管理的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身安危的大事来抓。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喇叭、条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
(四)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单位要经常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修,确保火灾时能发挥作用。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提高乡村地区消防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发挥,降低乡村火灾起数,增加及维护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乡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经镇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夯实乡村消防公共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提升乡村地区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平稳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全面编制、落实乡镇消防规划。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消防规划或编制消防专篇,严格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
(1)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依托安全生产监察办公室设置消防安全办公室,指定消防专管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乡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村委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大力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专多能”作用,综合承担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综合救援等职能,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到20xx年底,要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建成有固定人员、有器材装备、有站舍车库、有经费保障的专职消防队。
(3)全面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提供站舍营房和装备器材,对志愿消防人员进行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和机会回报等激励。20xx年底,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依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50%以上的其他村、自然村应当基本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村、自然村要配备具有灭火功能的车辆。
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摸排本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底数,掌握“欠账”情况,结合市政自来水建设,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xx年底,主要道路要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所有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只市政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
(2)加强乡村道路建设。结合乡村道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大连村入户力度,新修道路要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宽度不得小于4米),已建道路不满足宽度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增加宽度。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要予以拆除或采用可移动、易开启的设置方式。
(3)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建设,配齐必须的通信器材。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要全部纳入到消防力量统一调度中,实现村、自然村与乡镇信息互通,乡镇与县消防力量实时调度。
(二)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根据乡村地区火灾形势特点,确定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房屋集中区域及临时安置点、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九类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合用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住宿与其他功能场所未进行物理分隔、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各乡镇要加强新建合用场所的管控工作,通过前置审批程序,指导新建合用场所将住宿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进行物理分隔,鼓励住宿部分采用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2、居住出租房。指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要以群租房为主要对象,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为重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3、老旧房屋及临时安置点。老旧房屋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参照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将老旧条件限定为20xx年12月31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老区、老街、老民宅)。临时安置点指用于临时安置当前无固定住所群众所建设的安置用房。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及房屋建筑构件采用易燃材料等隐患问题。
4、商市场。指各类商品的集中销售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电、违规动火、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车道堵塞、未配备相应消防设施等。
5、社会福利机构。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场所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完整好用等。
6、寄宿制学校。指学生除了学校规定和法定放假休息时间外,在校住宿、吃饭的学校。重点整治安全疏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安全出口是否堵塞,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规范完整好用等。
7、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重点整治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好用等。
8、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是否取得合法许可手续,是否违规住人,是否与周围建筑保持规定距离,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到位。
9、劳动密集型企业。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于上述九类场所要逐村逐街全覆盖,对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
10、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39号)、《关于印发阜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阜安办〔20xx〕59号)和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市消防支队《关于加强火灾防范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阜消防〔20xx〕10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整治。集中组织清理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在适当位置划定电动自行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新建居住类建设工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10号)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教育。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消防宣传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各部门人员、村委会人员、乡镇安监办人员、网格员等进行消防宣传轮训。围绕消防组织建设、火灾预防工作等内容,开展“四个一”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授课、进行一次逃生疏散演练、体验一次初期火灾扑救)。年底前完成培训率100%,培养一批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
2、全面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根据《阜阳市级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方案》(阜公办〔20xx〕18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教育“七进”工作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53号)要求,组织网格长、消防民警、专职消防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合用场所、群租房、在建工地、装修装饰工程等“不放心”场所,逐户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签订安全责任书。结合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将消防知识送进学校。要紧盯杨(柳)树飞絮、午收、乡镇农村集会、节庆日等重要时段、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流动广播等方式向农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3、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专职消防队点多面广、置身群众的优势,将宣传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开展“入门入户”宣传活动,实现《消防常识二十条》《居家消防安全挂图》等常识性的消防宣传知识“村村上墙、户户张贴、人人学习”;将消防宣传纳入治安巡逻,把专(兼)职消防员合理编入到治安巡逻队。要充分利用社区、农村的公务栏和广播,让宣传条幅挂起来、消防知识贴出来、火灾提示响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乡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xx〕13号)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xx〕87号)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严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要把各项工作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指定负责人。具体工作由乡镇政府牵头,明确专人负责。对于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要全面发动网格员、安监员和派出所、职能部门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拍照留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道路改造情况同样拍照建档。以上排查和整改情况要建立专门档案,统一管理。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推动有进度、开展有力度。对现有问题,要在明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持续推动,有效改善和提升乡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水平。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督察内容
(一)春防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贯彻落实20xx年度全县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召开本地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情况、签订责任状情况。组织开展农村柴草垛等检查情况,农村自防自救组织建设情况,大风天火灾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义务消防队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组建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情况,义务消防队人员对消防器械熟悉操作情况,开展日常灭火演练、训练等情况,车辆维护保养情况。
(三)手台机动泵配置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对手台机动泵的.使用情况,是否为手台机动泵配置了常备水罐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落实政府匹配资金使用情况。
(四)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落实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加水点等建设情况。
(五)连脊房、平房密集区专项检查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落实关于开展连脊房、平房密集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六)春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乡(镇)、村(屯)开展春季消防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情况。
三、督查方法
(一)查取有关文件、记录、档案。
(二)实地检查各乡(镇)配发手台机动泵的村(屯)。
四、督查时间
4月25日至5月20日
五、督查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检查质量,不走过场。
(二)督查组要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当场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