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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的增值服务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食材配送的增值服务方案 篇2
xx食材配送体系,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技术,从客户下单、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分拣、物流配送到售后服务,全部采用平台型、智能化管理,大大提升配送效率,是对传统食材配送业务的创新与转型升级。
总部分拣中心选址珠海大型农贸市场——铭海农产品批发市场,交通便利,物流发达,供应链体系完善。本中心配送范围可覆盖整个珠海、中山全部及江门、顺德部分区域。中心设有蔬果、肉禽水产类、冻品及干货调料类分拣场地与部门。食材来源除了自有基地、合作基地及工厂,还能借助该大型农贸市场的天时地利,应对不时之需。(分拣中心照片及地图位置信息)
一.整体配送计划
一)整体安排
1.日常品类的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品类有肉蛋类、禽类、豆制类、海鲜类、蔬菜水果类、粮油副料类,现有进货渠道完全满足需求。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如有需要,也可以直接在我方平台用手机下单),将所需食品通知给我方后,我方会充分利用平台优势,根据所列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形成平台订单与采购单,进而利用智能化分拣、配送系统高效完成配送任务。
2.运输计划:我司拟安排自有普通货车一台、冷藏冷冻车一台,三名司机(含待命的应急司机),确保采购方的食材运输。
2.送货时间:确保午餐、晚餐食材每天早上八点前、早餐食材不迟于凌晨四点(具体按采购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的配送需求。
3.临时需求:除了日常食材需要,考虑到可能的临时用餐,(一般为临时通知),我们会将这部分需求纳入公司24小时服务的应急小组,做到无条件、及时按需配送。
4.为响应政府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疫情期间,特别注意对盛装工具、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消毒与防护。
二)供应方法
1.我方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食材采购计划单》后,会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材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若发生计划不准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我方会及时提醒采购方修正计划。
2.筹措物资:我方根据食品采购计划单,由后台人员在平台形成用户订单,平台会自动生成采购任务单、分拣任务单、配送任务单等模块,由相应的采购部、分拣部等分别实施食品筹措、分拣与加工,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验货标准:xx对所有来货进行查验、分拣、检测,达到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供应质量”的标准后才能出货。
分拣配送中心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与农残检测员,设有检测室及相关设备,对每批次食材进行快速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
4.到货验收:我方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有与采购人要求不相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纠正,我方将立即执行。
二.流程控制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xx即投入巨资,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xx配送平台,完全突破了传统配送行业的局限性,具有得天独厚的流程控制技术优势,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人为差错,给用户提供全新的体验。
流程控制示意图
收到采购方食品采购计划单
xx后台人员在平台“放心厨房”下单,形成订单(视用户需要,用户也可以通过手机在平台自主下单,省却采购计划单环节)
平台自动生成采购任务单
平台自动生成分拣任务单
分拣、加工完毕,系统自动生成配送单(所有品类贴xx分拣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带二维码的标贴,含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
大数据生成配送线路及指定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手机端扫码点货、装车,开始配送
司机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送货路线,按系统地图指示送至目标客户处。
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客户凭xx出具的配送单,验收清点实际到货食材,可通过手机端在平台一键签收。
三.质量管理
一)针对配送过程中的质量管理,xx制定了“三按”、“三专”、“五心”的质量标准。
1.“三按”:按时、按质、按量。
按时——严格按照客户的时间要求和规定配送;
按质——保证提供质量合格的优质产品,并登记记录每个送货批次;
按量——按照客户的配送明细、数量、地址认真执行配送工作。
2.“三专”:专人、专车、专线。
专人——对每一个客户,均有专属的服务经理,指导、协助或经客户同意后,协助后台帮客户下单,负责售前、手中、售后售后等沟通和协调;
专车——有专业的常温配送车辆和专业的冷链配送车辆,针对各型食堂,配备有专门服务的车辆,保证食材的安全、及时送达、以及应急服务客户;
专线——根据大数据自动选配配送路线,保证食材的快速、及时、新鲜送达客户地点。
考虑到海岛运输的特殊性,除了正常陆上质量管理,还需要做好上下船、船上、岛上等环节的运输与存放措施,确保食材的新鲜与完好无损。
3. “五心”标准
诚心----诚心诚意
贴心----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以心换心
细心-----细致周到,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细节。
耐心-----始终保持服务耐心,最苛刻的客户是我们最好的教练。
舒心-----客户放心,更开心,这就是我们的工作。
客户1%的不满意等于100%的不满意,在整个服务链上我们确保服务的精致性,重视每一个问题,注重每一个细节。
二)、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货物出库前,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2.所有食材必须按其陆运、海运、岛上运输的特殊条件,采取完好的保护措施,以防止食材的损坏。
3.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形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4.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5.食材到达客户指定地方后,配送员应耐心提醒客户相关存储注意事项。
6.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食材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四.食材数量及种类管理
xx是全品类的平台型食材配送企业,平台上的产品近十万个,包含所有食材类型(含酒水、饮料、厨房用品等)。食材的数量与种类管理采用系统化、云平台等互联网手段。
本项目所需的食材均在平台有售,数量与种类完全自动化管理,彻底打破传统配送模式的局限性,高效而精准。客户订单一旦由后台生成,即可自动按所需数量、品类、质量要求等生成采购任务、分拣任务、配送任务,相关数据的管理全部由系统进行,避免了人为的误差与低效率。
采购部、分拣部、配送部根据上述数据执行相关业务操作,按部就班,井井有条又高效协同。
参见商城截图如下:
五.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包含对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及食品安全的管理。xx的企业管理制度中,对安全管理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xx制定了针对配送司机的管理规定,其中,对行车安全作出了如下规定。
1、按时对所属车辆进行保养、维护、检查。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3、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二)民以食为天,食安大过天,针对食品安全,我们严格执行HACCP的相关要求与程序,公司在各业务部门均配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确保运输途中的车辆清洁与卫生,尤其在疫情未解除的现在,做好人员及设备的防护与消毒;做好运输途中(含船运)的安全存放,防止污染与病毒传播;严格执行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食材送到用户手中时安全、新鲜。
xx管理制度中对食品安全还做出了如下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章食材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材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材安全专职管理人员。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材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材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材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第二条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材。保证食材外观清洁,如发现食材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第三条食材陈列设施合理,将食材与非食材、生熟食材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材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材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材标示牌”,标示出食材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材和熟食制品,要为客户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客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材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第四条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第五条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工作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材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材、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第六条食材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材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材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材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第七条贮存、运输盒装卸食材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材污染,并符合保持食材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八条易腐食材在运输、贮存、分销、零售过程中,有符合保证食材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保证食材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材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过后应当洗净存放保持干净卫生。食材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生熟食材用具分开存放。
第二条储存装卸销售食材的容器和用具要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防止食材污染,有符合保证食材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设备用具。
第三条销售无包装的散装食材和熟食制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第四条清洁食材用具的清洁剂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五条根据销售食材的实际情况配足相应的符合安全卫生的食材用具。
第四章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材卫生和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第二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材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工作。第三条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班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第五章食材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样检查,按照保证食材安全的要求储存食材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材,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材。
第二条设置食材质量监测岗位,配备食材专(兼)职食材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查。
第三条通过自行检测,及时发现食材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材及时下架处理,防止不合格食材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装订保存归档,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对食材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章食材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材履行按照法律、法规食材安全规定的检查义务,检查食材的感官质量和标签。严禁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材;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材生产许可证》和《食材流通许可证》和食材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发现问题的拒绝进货。销售进口食材的查验进口食材的合法证明。
第二条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材的还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案。
第七章食材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材生产许可证、食材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对生产厂家或供货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一照二证一报告”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材的,索取进口食材的合法证明。
第二条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第三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材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材合格的证明文件,索票查验由企业总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食材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索证要在指定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验及有关部门检查。
第八章食材进销货台账制度
第一条食材进货应如实记录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材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第二条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材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解归档。
第三条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章不合格食材退市制度
第一条发现经营的食材不符合食材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材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材生产者执行食材召回制度
第二条对贮存、销售的食材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材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材安全要求的食材,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材,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的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材召回工作。
第十章食材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第一条负责人职责:对食材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管理,保证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第二条管理人员职责:对食材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材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安全、无毒无污染;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个人日常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材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材安全的问题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采购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材;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材。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材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售出食材在保质期内。
六验收标准
xx对所有来货进行查验、分拣、检测,达到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有关“供应质量”的标准后才能出货。
分拣配送中心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与农残检测员,设有检测室及相关设备,对每批次食材进行快速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
食材配送的增值服务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材配送的增值服务方案 篇4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