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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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考核方案 篇1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增强透明度,我校经领导班子讨论,全体教师通过“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一、教学工作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教案、作业检查: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单元测试,不漏单元,有试卷评析,加2分。

4、示范课加0.5--2分,平时听课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及格加0.5分。

二、班级管理工作

1、能行成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正确管理,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体罚。做好后进生的家访工作,并记好家访记录,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2、校内活动按优秀、良好、及格分别记3分、2分、1分。(校内活动包括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校内劳动)。

3、流动红旗评比,学校开展纪律、卫生、间操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获得一次单项流动红旗加1分。

4、班刊、班报及班级表簿的完成按优秀、良好、及格记3分、2分、1分。(以学校检查为准)

5、每学期写出班主任计划、总结、写出学生操行评定,按时发放家长通知书记2分。

6、根据学校当前工作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好班会和主题班中队会,并做好记录,主题班中队会要将材料上报政教处、少先大队(每学期至少两次)记2分,工作计划《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三、档案工作

1、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及时上交。2分。

2、班主任要有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及时交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计划、总结。4分。

3、任课教师要有教师工作计划、总结。要完成远程教育档案,按要求完成电教课的教案及课件,4分。

四、基本功练习,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

1、基本功练习看教案、钢笔字练习本,简笔画练习本,看讲课板书。2分。

2、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包括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开会,缺席一次,少一次笔记减0.5分。

五、值周及校园保安工作

1、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提前半小时到校,晚半小时离校。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负责检查师生上班上学,下班放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值勤领导周一:王宝江 周二:陈希 周三:宫建新 周四:刘智 周五:魏纯清 幼儿园:王妍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2、值勤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负责课间、午休时间的学生纪律,值勤领导、值周教师要认真参加纪律、卫生、间操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分出等级记2分,良好记1分,不分等级记0分。

3、值周教师要负责办公室卫生,冬季生炉子,要负责教师饮用的开水。

值周工作按优秀、良好记2分,1分。

六、考勤工作

全勤加5分,病事假要有请假条或打电话、别人代假、急事来不及请假要事后销假,事假每天减1分,扣款20元,(5天内)病假每天减0.8分,扣款20元,6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迟到、早退每次减0.2分并扣款2元。中途脱岗每次减0.2—0.7分扣款2—8元。旷工每天减5分。扣50元。(注:有住院手续可酌情,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不扣款)

七、奖惩

1、单项奖:教师参加校、乡、县级各类比赛,校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乡级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县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学生参加乡县级比赛的要给指导教师加相应的分数。

2、学校年终评选模范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得分累计以多为胜,先进工作者班的评选科任教师按所任学科年级平均分计算,班主任、科任、领导的比例按3:1:1的比例分配。

3、评选先进一般在乡统考前两名中产生,以分多为胜。

4、教师之间有打架、骂人违法乱纪现象的,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学生有严重体罚,家长反映极大的,统考后两名者,搞小集团,不利团结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

专项活动考核方案 篇2

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局、人社局。

经县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专项活动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年终奖考核方案。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

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规划方案《年终奖考核方案》。)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专项活动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常规管理水平,倡导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美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田稻中学班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作为班级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细则

(一)纪律流动红旗

1、学生出勤

(1)每天早晨按时到校,迟到每人次扣0.1分(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请假),如出现登记虚假的情况,视其情节至少扣0.2分。

(2)有值勤检查人员无故缺岗、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次扣0.1分。

(3)由学校教育处、团委、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学生干部会议,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现象的每人次扣0.1分。

(4)未经许可或无特殊情况而缺课者每发现一次扣0.1分。

(5)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有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0.1分。

(6)在正常学习生活时间,未经许可外出者每人次扣0.1分。

2、纪律、安全

(1)校园内燃放鞭炮、烟花者每发现一次扣相应班级0.1分。

(2)学生应经常使用文明语言,主动向学校教职员工及来宾问好。平时出现讲脏痞话、使用不文明语言等情况者,每人次扣0.1分,。

(3)在楼梯上故意推搡他人,或趴扶手下滑每人次扣0.1分。

(4)不按学校要求穿好校服,佩戴首饰、化妆的每人次扣该班0.1分。

(5)拿棍棒等器物追打的每人次扣0.1分。

(6)中午就餐时需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就餐,违者每人次扣0.1分。

(7)寄宿生需严格遵守寄宿纪律,违者根据情节至少扣0.1分。

(8)午休时没有教师批条在教室外逗留者每人次扣0.1分;被巡视的值日老师在检查时点名批评的班级(如午休、自习课时)每发现一次扣相应班级0.2分。

(9)经查实,在校内外有抽烟、偷窃行为的,进出网吧、游戏机厅等场所,及参与其它校外不良活动,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0.2分(扣到1分止)。

(10)严禁爬护栏、围墙、大门,违者每人每次扣0.2分。

(11)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能使用手机(特殊情况经老师批准在办公室进行),违者每人次扣0.2分。

(12)不得携带铁棍、刀具、火种、玩具枪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违者每人次扣0.2分。

(13)不经老师同意擅自到别的班级拿东西,扰乱其他班级学生正常学习或活动的,每人次扣0.2分(扣满1分止)。

(14)用石头、果子等击人击物的,向楼下扔东西者每发现一次扣0.2分。

(15)顶撞老师、值勤干部等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至少扣0.2分。

(16)任何形式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相应班级0.3分。

(17)打架或故意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纠集社会青年或本校学生打群架者;或帮别人打架,充当“打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扣相应班级0.5分,并按其它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8)偷盗钱物或诈骗、勒索钱物者扣相应班级0.5分。

3、两操

(1)课间操有学生无故不出操者,每人次扣0.1分。全班无故未能出操的,每次扣0.2分(教室不留任何人)。

(2)课间操出操不能做到快、静、齐,音乐声停,有学生迟到,不按顺序退场,或退场时纪律不好的,扣相应班级0.1分。

(3)课间操队伍不齐,秩序混乱,每次扣该班0.1分。

(4)未按要求穿校服、或佩戴首饰做操者每人次扣0.1分。

(5)课间操讲话、打闹、跑步时偷懒躲在队伍后面,不做操或不认真做操的每人次扣0.1分。

(6)两操不认真做的每人次扣0.1分,集体无故未能出操的,每次扣该班0.2分。

(7)课间操时全校提出批评的,每次扣0.1分。

4、爱护公物

(1)不定期检查桌椅、饮水机等公物使用情况,被损坏一件次扣0.1分,遗失或被盗一件公物,扣0.2分,并追究责任,负责修理、赔偿。

(2)在桌椅、门窗、墙壁、立柱上乱刻乱画或粘贴纸,发现一人次扣0.1分。并追究责任,负责清理。

(3)按时放学,学生需在进校铃结束后离开学校;同时放学后,教室需落实“三关”(关门、关窗、关电),否则视其情节扣0.1——0.3分。

(4)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踏进花坛半步,不乱折损花草,不乱摇摆树枝,违者每人次扣0.1分。

(5)爱护校园内宣传标语、板报、橱窗,不能擅自抹擦损坏,违者每人一次扣0.1分,损坏者负责赔偿。

(6)节约水电,随手关水、关电,违者每次扣相应班级0.2分。

(7)在教学区内打球或踢球等每人次扣0.1分,由此损坏公物的扣0.2分并照价赔赏。

(8)爱护厕所公共财物,保持厕所公共卫生,将矿泉水瓶、方便面桶、卫生工具等丢入厕所洗手池、便池、下水道等,每人次扣0.2分,由此损坏公物的扣0.4分并照价赔赏。

5、班队活动

(1)学生要仪表端庄,穿戴整齐、大方。未按规定佩戴团徽、红领巾者,每人次扣0.1分。

(2)黑板报不及时更换,少一次扣0.2分。

(3)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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