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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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十)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县为基础逐级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各省(区、市)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篇2

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我局根据滁州市教育局统一布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全市教育系统各校领导教学为本的意识,认真分析各校教学质量现状,理清工作思路,研究提升教学质量策略,探索建立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素质和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制度,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为重点,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以规范管理保障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转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方式,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管、办、评”分离的新型现代管理机制。转变学校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思想,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习服务。优化学校内部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实改变我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为教师和学生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逐步完善校长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校长队伍“人才库”,加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评选奖励优秀校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加强常规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强化教育局业务科室的视导作用,经常深入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狠抓教风的转变,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课堂,加强常态管理与监控,经常性地对教师教学常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教风的转化,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保证。

(二)把握关键,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课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校要强化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意识,全面优化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探究、学会合作。引导广大教师以课题研究为切入口,主动研究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进一步落实中学以学科组为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的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分会要牵头开展分片、分校、分类的集体备课活动,每周每学科学校集体备课不得少于1次,特别要针对当前薄弱学科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大力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搞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测,创建“有效课堂”,要使绝大多数学生当堂达到教学目标,对个别听不懂、没学会的学生,要通过课后辅导及时帮助解决。各中小学要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教研分会、学校为单位探索新授课、讲评课、复习课等不同课型的结构特征,努力探讨各种课型的最佳模式,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教育局教研人员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农村中小学,下移到课堂、教师和学生中,采取随堂听课、评课、当场反馈的方式,密切关注教师的课堂活动,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定性、定量的检测,以此引导教师全力追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同时积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推广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课堂教学示范,以期在更大范围内获得效益最大化,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立足根本,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采用专、兼职教研员相结合的办法,充实教研力量,提高教研水平,切实发挥教研对教学工作的导向、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举办农村中小学校管理人员骨干培训班,加大农村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适应现代教育的能力。建立健全城镇支援农村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区中小学教师轮流到村级小学或教学点任教、城区学校派教师到农村学校蹲点指导、农村学校派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等工作。健全教师评优制度,定期评选优秀教师,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开展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四、时间和步骤

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与发动阶段(5月—6月10日)。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滁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各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明确我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围绕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学评估、教师素质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制约提高教学质量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策略,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详细的学校活动工作方案,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会、讨论会,对本项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校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并于6月上旬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8月)。扎实开展各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并对每项活动进行广泛地讨论交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不同方式呈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益的成果。

第三阶段:推广与深化阶段(9月—20xx年1月)。针对在实施与展示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与差距,各校要制定具体的对策意见,形成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办法、措施,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第四阶段:总结与表彰阶段(20xx年2月)。我局将组成“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检查组,采取过程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之中。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xx〕29号),加快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推进我市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打造优质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到20xx年,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保持东北地区领先,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公平优质,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为新时代大连高质量发展、率先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35年,实现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的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市。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到20xx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力争达到55%,100%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到2035年,全面普及有质量的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到20xx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50%,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城镇学校大班额、择校热问题基本解决,内涵发展与素质教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均衡,区域、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差距显著缩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全面,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大校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补齐优质均衡指标短板,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通高中教育更加多样化有特色。到20xx年,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力争创评10所省特色普通高中、5所省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学校,创评市特色高中15所,努力将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提高到65%。县域普通高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到2035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率达到100%。形成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需要和社会对人才多元化需求的优质特色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五育”并举着力培养时代新人

1.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改革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加强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将思政课开设情况和教学质量作为年度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完善德育工作落实机制,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整、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指导中小学“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增强德育工作实施能力。遴选30个左右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实践基地校,评选市级优秀德育工作案例100个。

2.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养。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学习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的研究,积极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有机融合,探索差异化教学形式和个性化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自主有效学习。

3.提升学生身心健康素养。提高学校体育水平,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每天1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有效落实每天两次大课间体育活动与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广泛开展面向全体的普及性体育运动,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以学生体育社团、俱乐部等为主要平台的课外体育活动体系。加强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布局200所以上幼儿园普及幼儿足球启蒙教育,打造至少10所校园足球样板示范学校。加强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督促学生掌握至少2项体育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强化近视综合防控和肥胖防控工作。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心理专家培养、师生心理健康培训、心理教育课程建设和心理咨询室建设。

4.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高效利用美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美育特色学校,鼓励学校积极发展特色项目,开发艺术校本课程。充分利用艺术院团、在连高校优质资源,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大力推广合唱、合奏、集体舞等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丰富艺术实践活动。

5.提升学生劳动素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推进劳动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互相渗透、互相融合。丰富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统筹安排课外劳动和家庭劳动时间,设立劳动周,适当布置家庭劳动作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的劳动教育作用,推动基地课程升级。推动学校与社会资源的联动融合,强化学生劳动体验。创建10个市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5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遴选一批社会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补齐发展短板持续扩增优质资源

1.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xx年前,各地区要完成本地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并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拓宽渠道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通过新建、改扩建,利用回收的小区配套园舍、闲置校舍,新建小学附带办园等途径和方式扩增公办园,20xx年累计增加公办园50所。强化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举办公办幼儿园,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班)。要严格控制撤并关停村级公办园,下气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幼儿园。修订完善市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区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20xx年,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优质园幼儿力争达到8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确保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2.加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力度。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0所。重点加快推进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和高新园区等人口迁入区域中小学建设,匹配教育供给与需求。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集团发展激励促进、优秀师资储备交流、集团资源统筹管理、跨区域协作办学等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向薄弱学校覆盖,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建设,通过加快中小学规划建设和高中阶段学校校舍疏解置换等方式,统筹解决人口密集区域资源不足问题,逐步实现优质均衡标准班额。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完善城乡帮扶制度,推进乡镇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加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加快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计划。

3.优化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布局。落实主城区优质教育向外疏解、“资源向北去”的部署,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推动优质高中教育品牌学校功能外溢。优化整合主城区普通高中资源,建成、启用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普学校。围绕城市产业重大项目部署,谋划布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持续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积极开展德育、科技、人文、外语、艺术、体育、劳动教育,深化学校特色发展,学校特色项目覆盖率提前达到100%。积极扩大县域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工程,优化升级大连教育城域网,扩容改造中小学网络,加强乡村、海岛学校网络环境建设,逐步实现WLAN+5G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园)建设,扩大网络空间应用和融合应用试点范围。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数字化变革,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利用新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转变育人方式,支撑构建智慧教育新生态。积极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探索常态化“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新模式,实现异地远程同步授课、同步教研、同步训练、同步评价,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大连教育数字课堂”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建设中小学线上线下同步课程资源库和个性化学习素材资料库等。

(三)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坚持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幼小衔接,实施科学保教。完善教研责任区机制,强化幼儿师资专业培训,完善园长准入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动优质幼儿园创建与晋升,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工程。全面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督促各地区加大幼儿园条件改善专项资金投入,在幼儿园安全条件、环境卫生、玩具图书和设施设备等方面持续进行改善、更新和补充。

2.提高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业质量标准,确保教师应教尽教。面向全体学生,落实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基本要求,确保学生学足学好。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研究式、项目化、体验式、合作式学习,因材施教,积极建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功能。进一步丰富教学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指导并督促学校聚焦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双减”背景下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强化作业管理,在“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注重“调结构、提质量”,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加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改进教研机制,为提高课堂教学提供专业指导。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3.提高普通高中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普通高中教学改革,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发挥示范区(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特色项目和实验项目研究,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联合视导,指导学校执行教学常规,基于新发展阶段新任务,严格按新课改和新高考要求实施教育教学。扎实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健全规范、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完善学分管理。强化学生发展指导,实施全员导师制,按照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做好学生选科指导和生涯辅导。加强指导教师培训,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加强优质普通高中对薄弱县域普通高中的帮扶,切实提高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推进考试评价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深化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大政办发〔20xx〕30号),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将艺术、体育和劳动教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引导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逐年增加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20xx年达到80%。通过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择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2.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全面落实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强化高考组织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审核、公示、诚信、督查等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评价公平、结果实用,激励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

(五)坚持“四有”标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新时代师德建设。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xx年修订)》和《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及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强化师德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严格治理中小学教师师德突出问题。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落实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师德承诺活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师德师风正面宣传和优秀教师选树力度,以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为载体,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风采。

2.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落实大连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区域教师培训管理体系、教师专业晋升体系、教师学习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以及教师质量评价提升体系。以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为抓手,以信息技术赋能融合为载体,以校本研修内涵建设为基础,构建市、区(市、县)、校“三位一体”的研修体系。坚持“五育并举”,以主题研修方式贯通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劳动教育一体化以及班主任、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助力农村教师素养提升。注重信息赋能,落实信息技术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区域教师现代化教学能力和水平。

3.创新规范教师编制配备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县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注重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

4.保障教师工资及相关待遇。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中小学班主任和特教教师津贴、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

(六)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1.全面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小学化”治理,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实现幼小双向有效衔接。按照省相关文件规定,稳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加大无证幼儿园治理力度,动态消除无证幼儿园。指导各地区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大幼儿园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

2.全面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按要求做好来连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入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按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大连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系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苗。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坚决整治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持续推进“减负提质”工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规范作业批改管理,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完善课后服务机制,不断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教师招录聘任、晋升、表彰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4.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把“入口关”,不再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监管,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坚决打击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按照“应托管、尽托管”原则,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立银行托管账户,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从源头化解“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发生。有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倡导机构行业自律,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规范开展培训服务。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材料双审机制,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建立教学师资备案台账,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指导各地区明确具体条件,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双减”工作风险应急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紧密衔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媒体设立“双减在行动”专栏,集中宣传我市“双减”重要工作,设立“违规校外培训曝光台”,排查整治情况适时进行反面曝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党建引领教育工作实践活动,把党的建设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中小学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二)强化政府职责。切实履行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为主的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一次基础教育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土地划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落实责任,设置足够学校,保障必要经费和办学条件,为基础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贯彻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提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合格师资,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按时入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三)加强考核督导。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基础教育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向市政府报告,通报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发展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方案 篇4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左右,全省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标准化要求。60%左右的县(区)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分担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普惠资源建设。

统筹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三孩”政策实施,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分阶段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

完善“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与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

1、制定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各地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十四五”本地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分布与变化、现有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分布状况,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坚持就近入园、方便群众原则,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在区域内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等招生改革办法。

2、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制定实施《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启动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分园(部)以及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在教师交流、经费安排、课程教学、教科研、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提高帮扶成效。

3、加强特殊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单独设置特殊教育幼儿园,在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增效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同时支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园项目和资金向人口集中流入和公办园学位紧张的地区以及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各地要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高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等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园额”“大班额”现象。非营利性学前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

2、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2022年,各市、县(区)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制度,公办率低于55%的县(市、区)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

3、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幼儿园实现办学标准化的差距,制定实施分批扶持方案,支持各类幼儿园加强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和户外场地建设,全面消除园舍安全隐患;要配备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环境。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1、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健全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适时提高公办园(含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2、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要及时全额回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截留克扣。

3、完善资助制度。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发放政府助学金,适时研究免除保教费具体办法,同时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政府助学金。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确保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幼师培养培训。鼓励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扩大学前专业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园教师,探索实施优秀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引导师范院校强化师范生师德教育,增加学前儿童发展、教育、心理、卫生保健等专业课程比重,纳入必修学分。注重培养师范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创新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探索项目化合作、教师跟岗交流、精准帮扶研训等多形式师资培训模式,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性。

2、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特别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足部分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水平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可通过临时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形式,多渠道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3、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乡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经费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落实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的同等待遇。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

1、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以深入观察儿童为核心,进行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非必要不使用视频类设备开展教学,确有需要的,单次连续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不超过15分钟,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有益经验,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园地方本土资源的开发和科学利用,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游戏课程品牌。适时开展优秀游戏案例评选,推广优秀学前教育成果经验,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好我省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以省级实验区、试点校(园)为依托,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幼小双向衔接机制,搭建学段互通的联合教研平台,改革课程组织和实施方式,强化游戏化、探究性、项目式、体验式学习,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凝聚家庭和幼儿园(小学)协同合力,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等身心基本素质。

3、注重医保教结合。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在园幼儿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以及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与干预,加强教师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导向,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融合教育改革试点,引导幼儿园加强对残疾儿童的个别化干预,探索构建“医疗、康复、保育、教育”四位一体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实提高残疾幼儿的融合教育水平。

4、强化教科研协同。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完善学前教育教科研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遴选优秀的园长和教师充实到教科研岗位,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科研队伍。探索建立由高校、教科研机构、示范性幼儿园研究人员、优秀园长教师组成的新型教科研联盟,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教科研人员要深入各类幼儿园,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科研计划,确定教科研内容,以课题带动教研,以教研推动科研,及时研究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5、强化示范引领。落实新修订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适时启动省示范园抽查复评工作,建立健全后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示范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优质公办园通过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快输出先进管理理念和教学方式。省级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和试点园培育管理,支持改革实验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制约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探索改革发展经验。完善“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专家指导、园本研究”的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实践模式,培育和推广一批改革实验成果,发挥头雁引领效应,分批审核认定150所左右的省级保教改革园。

(六)强化幼儿园办园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幼儿园准入和过程管理,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保证办学质量,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2、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健全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制度,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重视加强家校协同,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监督指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要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把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制订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税务、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省级将继续采取适当方式对市、县(市)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进行考核评估。各地要按规划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等情况,纳入对市、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内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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