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商场复工复产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商场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为指导商场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商场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商场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商场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商场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商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商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商场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商场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商场,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商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商场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商场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商场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商场,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商场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商场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商场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根据《市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工复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商场复工复业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市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工复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场,原则上暂缓复工复业。
本行政区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 及美术馆、展览馆、儿童游乐场所等暂缓复工复业。复工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业条件
所有拟复工复业的商场,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 责任,纳入全区疫情防控体系管理,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工前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备案制,对于未经备案擅自复工复业的,一律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法人代表负责制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复工复业方案,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3、必须全面核查拟复工人员情况,对所有职工健康、外出等情况进行梳理,倒查返岗前14天活动轨迹,并建立员工“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一是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疫情期间健康证明;二是从业人员有隔离史的必须持有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解除隔离证明文件;三是市外的员工,原则上暂时不得返永上班,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返岗复工的,须提供其居住地或出发地政府出具的“无重点疫区和重点人群接触史证明和健康证明”,经核实后,可不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不能提供证明的,一律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且无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方可上班;四是对于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不得上班;五是正在接受治疗或隔离、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4、必须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控物资。根据从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 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5、必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治具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保障到位。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企业及经营者的复业条件参照《市区住宿餐饮企业复工复业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复工后做到“五个强化”
1、强化员工管理。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天不少于两次。对员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督促员工佩戴口罩,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
2、强化就餐管理。有内部食堂的商场要采取集中供餐、独立分餐、错时用餐措施,避免交叉传染;没有食堂的商场要采取集中订餐、独立分餐措施,严禁聚集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3、强化卫生防护。加强工作场所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做好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生产办公设备、卫生间等各个区域消杀处理,每天不少于2次;
经营场所和生活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查验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每天不少于两次对经营场所实施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毎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严格禁止客梯和货梯混用;
4、强化教育宣传。加强员工防控知识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5、强化信息报告。企业要将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等每日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到位。
三、审批监管
(一)审批报备程序
市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管控组(由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有关人员组成,在市场监管局306室集中办公)牵头、联合卫健局和乡镇组成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商场复工复业申请。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商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商场在复工复业前必须向所在乡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工复业报备表和承诺书(见附件1、2),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健康证、解除隔离证明等)。所在乡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复工复业条件在2日内完成审核,对企业进行初步审核验收,提出复工复业意见,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管控组复审,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
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管控组负责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监督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商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组织力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立即拨打120描述病情及病人接触史,待医疗机构归类救治。同时,要将有关情况报所属乡镇及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对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复工复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管控,将企业防疫与辖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逬、同落实,确保复工前准备工作、复工后防控措施到位,严格核查“复工复业方案做好没有、复产复业准备工作怎么验收、全面隐患排查做没有做、核心管理人员到了没有、员工上班怎么来、关键岗位不齐怎么办、疫情防控怎么办、口罩等防疫物资够不够、员工住宿就餐怎么办等”关键环节。对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复工复业或不满足复工复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关门停业,确保生产安全、人员安全。
3、 疫情结束前,所有未经批准的复工复业商场,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业。
(三)加强督导检查
区两办督查室及商务局要不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商场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商场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商场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商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商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商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商场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商场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商场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商场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商场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商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商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商场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商场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商场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商场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商场。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商场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商场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商场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商场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商场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商场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商场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商场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商场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商场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商场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商场,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商场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商场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商场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商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商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商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商场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商场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商场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商场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商场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商场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商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商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商场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商场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商场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商场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商场。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商场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商场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商场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商场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商场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商场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商场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商场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商场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商场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商场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商场,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