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机构
为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我社区“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川心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周志
副组长:黄佑国 包素芬
成员:张贵华 李文英 蒋成荣 刘明飞 姜丽美 吴涛 王光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办公室,由包素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创建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直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后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力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四、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妇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妇联提出的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多家庭投身“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
要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3、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文明育民。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严格管理机制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础审核,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以妇女群众为主体,建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社区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2、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
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打造和建设我们文明和谐的怡苑小区,推进和积极参与忻州市利东居委会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本小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忻州市利东居委会,XX“怡苑”小区楼委会决定在本小区试点开展“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素质和小区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孕育文明新风,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2个文明楼院(单元),10个文明家庭。
三、创建标准
(一)文明单元标准
1、单元长要与所属单元居民常沟通,勤联系,准确把握所辖居民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的调解邻悝纠纷。
2、及时宣传有关的国家政策以及楼委会的相关规定公约,及时督促和收交楼委会规定的各相关费用,对单元内的公用设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置和报告楼委会。
3、要做好本单元内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清理和保持工作,卫生值日制度要健全,楼道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垃圾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阳台无乱搭乱挂现象,单元居民没有向外高空抛物和向小区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单元居民要积极响应和参与楼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小区的文明建设活动。
5、居住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搞封建迷信和传销等活动,不得传看淫移物品和在小区内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更不得有任何刑事案件的发生。
7、居民要自觉养成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尊老爱幼,扶贫帮困,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贯,更要努力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共处、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
(二)文明家庭标准
1、爱党爱国爱小区,家庭成员要勤俭自强,乐于奉献。积极向楼委会献计献策并主动参与小区内的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和不练flg,不参与不建康的社会活动。
3、自觉遵守《化机厂怡苑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文明公约》,说话办事举止文明,服从楼委会的管理、自觉及时交纳水、暖、电、卫等各种费用。
4、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讲正气,树新风。自觉搞好邻悝关系,遇事相让,有事相帮。
5、居民住户要家庭和睦,夫妻恩爱,敬老爱幼,共同进步。、同时还要勤学上进,爱岗敬业,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
6、讲究卫生,家庭整洁、合理美化居室环境,自觉培养和搞高良好的生活情趣。
7、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各种车辆要自觉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在小区的楼道和公共区域堆放自已的杂物。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日-15日)。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xxxx”荣辱观。在全社区形成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良好氛围,以此促进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和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12月31日)。各社区组织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小区、楼院和广大居民家庭,按照文明创建标准,积极进行创建活动。
(三)评选表彰(20XX年1月20日)。年底每个单元向本次活动领导组(主要由利东居委会和化机厂主要负责同志及“怡苑”小区楼委会成员共同组成)推荐至少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参加本次活动领导组组织的评选,依据创建标准,通过严格的检查评选,从中选出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制做文明牌匾,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推动本小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了继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和谐、向上的人文环境,根据区关于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办事处及各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好社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和表彰工作,通过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以家庭的文明和谐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谐,为建设文明和谐的西街做出新的贡献。
二、“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精神,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 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家庭成员积极弘扬科学精神,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参与平安建设,家庭无黄、赌、毒、邪现象发生;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子女。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崇尚绿色生活、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工作要求
(一)多年来,我们把“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列入各社区评选和综合量化考评之中,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作为考评内容。
(二)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要深度发掘“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人选,积极推荐,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化地完成推荐、评选和表彰,并大力宣传,在全办辖区内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宣传正能量。
(三)办事处拨付相关经费用于开展“文明家庭”及“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