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城乡环境整治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认真治理城乡卫生环境,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紫岩乡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目标,遵循“四个城市”发展定位,按照“扫干净、摆整齐”的管理要求,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切实提供良好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部门工作职责更加明确,职能发挥更加明显,乡容秩序更加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三、工作任务
(一)强力治理垃圾乱扔现象
1、切实做好场镇卫生工作,强化场镇单位和居民责任,实行“门前五包”,各居民户必须负责清扫门前地面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2、落实卫生清洁人员,落实两名环卫清洁员,每天打扫场镇卫生,并将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到垃圾池,拖运到垃圾场。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环卫员待遇。
3、整治场镇卫生死角
对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单位院落、公路河道进行卫生死角大排查,定人、定期、定责排除卫生死角。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乡政府负责政府上下内院,戏楼大坝,信用社负责门前街面,医院负责信用社至医院处,从中心校口处由中心校负责,从医院到初中校门口由初级中学负责,邮政所负责门前大坝,电信所负责门前街面,粮站负责门前大坝,大扫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点至6点。除打扫除外,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要进行卫生监管,确保随时干净、整洁。
4、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做到座商归店,行商归区、农贸归市,划出市场摊位红线,强力清理骑门占道经营,伸杆搭棚行为。确保人车通行和安全。
5、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工和投产前环保手续齐全,杜绝出现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打围作业,封闭施工,有序堆放建筑材料,规范运输建筑弃土,坚决治理建材占用道路和垃圾、渣土等各类散装物料运输沿街撒漏,随意倾倒行为,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6、认真清理墙面不规范广告、标语和非法小广告,强力治理“牛皮癣”问题,严厉惩处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
7、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签订率达100%,每周开展“门前五包”检查评比,做到有检查台账、整改台账,评比挂牌率达100%。
(二)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1、教育引导农村居民保持房前屋后整洁干净。做到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人畜粪便,阴阳沟渠畅通,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
2、保持农村路面整洁、沟渠畅通,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塘库堰、河流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
3、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或焚烧深埋,无过夜垃圾。
(三)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
1、开展场镇镇郊结合部卫生死角治理。镇郊结合部无污水乱排乱放,无建筑弃土堆放、垃圾乱扔乱倒。
2、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活动,减少“四害”对场镇群众健康的危害。做到场镇无鼠洞、鼠迹,无蚊蝇乱爬、乱飞。
(四)加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
1、过境高速、乡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按交通主管部门划分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进行管理。按照道路保洁标准,做好日常保洁和管养,依法查处在公路及用地范围内乱倒垃圾的行为。
2、村道公路及两侧环境卫生由乡政府负责管理和考评。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
为强化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范鹏飞
副组长:何金昭、吴学萍、冯怡、马平、杨萍
成员:粱成、吴敏、马云勇、陈松涛、李明胜、何文平、马力荣、场镇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强对场镇各单位的督查,实行乡政府各部门联系场镇单位的工作制度,党政办联系信用社,财政所联系邮电所、电信所,计生办联系乡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乡小学,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粮站,信访和群众办公室联系兽防站,联系职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到位力度,确保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量大、面广、上级重视、群众关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找准问题,研究方案,落实责任,亲自上阵,亲自检查,天天检查。凡是那个单位工作不到位,被上级曝光批评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关注,共同搞好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2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从根本上提高我乡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美化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绿色、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好家园。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大力开展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辖区内的垃圾渣土,净化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乡域范围内主干道及周边无白色污染物。
(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治理建筑材料占道。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不能堆放在主干道上。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5)加强各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
(2)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3、长期目标
切实加强对乡区域内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完善各村的垃圾分类机制,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实现乡村干道周围的美化和净化。
(二)展开全乡区域内环境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农户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
(3)治理垃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捡拾村道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乡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阶段性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道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步骤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乡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1月8日至3月20日
各村制订治理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综合治理阶段:3月20日至10月20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
乡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二)城乡环境治理方法
1、市场整治,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2、园林绿化,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做好绿化工作。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道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3、综合执法,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区、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乡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到本乡的所有村、企事业单位,各级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
(二)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和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乡村主任都是第一责人,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坚持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乡治理办根据各村治理情况拨付资金,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乡政府对村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综合整治,优美环境迎国庆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以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环境喜迎国庆节。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二、总体目标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三、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xxxx2年9月上旬至xxxx2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镇规范治理两大重点,提升创建卫生乡镇水平,实施常态化管理,深化环境质量,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
(一)工作内容
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职责
1.监督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企业、门市业主的“门前三包”、“院内四自”情况;
2.单位、部门、企业监督广告牌不得沿街摆放,必须入门市,上街沿,不得设置落地广告牌、落地遮阳棚、落地雨棚;
3.监督门市、摊点不得越线经营(坐商不得超出门市卷帘门,小食店早晨9点以前归店经营,夜市出摊时间秋冬季5点以后,春夏季6点以后(秋冬季为10月31日-来年4月30日),其余为春夏季),货物摆放整齐;
4.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5.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6.监督居民区、楼院楼道、公共场所、小街小巷、卫生死角地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8.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四、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五、强化督查问责
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1.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2.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3.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