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堵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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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堵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不断提高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出行、快速出行、平安出行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挑担啃骨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慈党办〔20xx〕2号)精神,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道路交通新形势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创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集中各方力量,治理一批拥堵点位,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中心城区时段性、路段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早晚高峰时段拥堵指数下降1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完善,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市主要路口机动车守法率和斑马线礼让率分别达到90%、8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均达到80%,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重点路口和其他路口分别达到100%、90%,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道路交通治堵工程

1.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设施、停车设施发展需求和历史欠账,合理布局相关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提升通行效率。全市渠化路口25个以上,其中中心城区10个以上(详见附件2)。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改进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限时通行、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缓解早晚主次干道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试行高峰时段北三环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推进开发大道、南二环路等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隔离设施。落地实施教场山区块单向交通组织方案,实施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详见附件3)。(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加快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充分运用绿波控制、禁止左转、潮汐信号等手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切实缓解城区部分路段拥堵情况。依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现交通信号设施设置维护和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专业化。引入智能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完成全市80个信号灯点位改造。建设中心城区科技设施自动巡检报警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4.突出交通堵点治理。市治堵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资金使用。加强交通堵点调查排摸,系统分析堵点形成特点和原因,提出政策性、工程性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相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督促落实相关治理工作措施。开展“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治理活动,通过民意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收集治理一批民生反映强烈的堵点乱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加强停车设施供给

(1)制定、完善停车位配建标准,分类确定公建设施的停车配建比例,适当超前配建,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年内再完成6000个路内停车收费泊位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开展停车位“增量行动”,挖掘退红空间、绿化带等“城市边角料”停车资源,重点增加老旧小区、学校、农村等区域停车供给,科学规划配建停车场(楼),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沿山线周边临时停车场地开辟工作,沿线镇各新增停车位50个以上。(责任单位: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匡堰镇)

(3)建立健全停车资源共享协调机制,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开放措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完成金一路(寺山路至景观大道)、科技路(漾山路江至西二环)、梅林路(中横线至轻纺城物流大棚南侧横路)等工程建设,启动科技路(西二环至赵家路江)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7.加大公交优先发展力度。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针对客流需求变化,动态优化公交线路、班次,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设计公交站点,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加强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建设。高标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快速交通与慢行交通的有机衔接。全面推广“出行即服务”模式,广泛应用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推进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化。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8.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根据不同学校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推广错峰上下学、多校门接送、车辆即停即走、专用接送通道、定制公交、远端停车、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共享、临时停车场建设等措施,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状。以实验小学为试点,全面排摸分析学生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设计若干条接送线路,开通定制公交,学生在沿线公交车站等候接送,切实解决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完善校园内部交通组织,对符合小型汽车入园要求的学校,打通内部接送通道,明确停放区域,配置专管力量,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应开尽开”。周末、节假日离返校时段,实验高中开通内部接送通道,慈溪高中视情为家长车辆开放地下车库(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深化“家校警”联动护学模式,形成学校、家长、公安交警共同参与的护学保畅工作机制,合力保障校园门口交通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慈溪交通集团、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道路交通治患工程

1.全面排查治理临水路段安全隐患。按照“彻底排查、排查彻底”的标准,对临水路段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缺失,防护强度不够等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的原则,制定治理计划,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治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闭环落实,7月底前完成治理提升(详见附件4)。(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2.全面排查治理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的非灯控平面交叉路口和路侧开口,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是否合理、有无缺损或遮挡,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亮度不足,绿化遮挡视线,爆闪灯、让行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等,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必要时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实行一点一策。对77个非灯控平交路口开展标准化治理(详见附件5),6月底前完成招标,11月20日前完成治理提升。(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双向四车道路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问题,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建设力度,开展“坡改平”治理。(责任单位:慈溪建设集团、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道路交通治乱工程

1.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乱象。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每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等行为,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改装、右转弯未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工程运输车辆指定车道行驶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

2.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每日安排5组整治力量、每周组织1次统一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整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期间查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路面管控。公安部门充分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加大现场查纠力度,重点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进行查处。工作日期间,市公安局机关民警每周上路不少于2次;交警大队秩序民警上路时间不少于4小时/天,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查处数不少于20起/天;派出所、巡特警等力量每周配合交警开展一次上路整治,人均查处数不少于10起/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

(1)加强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擅自改装、拼装、篡改车辆,依法严肃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经信局)

(2)以规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园)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检查,督促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门岗制度,落实头盔门岗提示,推广头盔“租借”“共享”模式,每个镇(街道)各设立规上企业、学校头盔“租借”“共享”点不少于3个,将头盔佩戴情况与员工绩效考核、学生评优评先等挂钩,交通安全门岗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5.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整合执法资源,实行分路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机动车违法停车常态化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分析交通流量特点和违停车辆规律,制定机动车违停抓拍设施布点计划,新增违停抓拍设备50套以上,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重点道路和重点部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6.优化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缺失、不合理、不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安装维护,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齐全有效、发挥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交通设施进行评估,确保设置规范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镇、街道)

7.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在三北大街、慈甬路有条件的'路段推广安装“未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新增30套以上,全面提升机动车礼让率。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风景线”活动,推动公交车、出租车带头礼让。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执法直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

8.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党员、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9.建立健全重点车辆抄告制度。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作人员私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每月一次抄告所在单位,推动单位落实对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一年内被二次以上抄告通报的,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团)

10.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曝光。落实基层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对农村“一老一小”及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性宣传教育。每家运输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主题宣传活动,“五进”宣传50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慈溪交通集团,各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压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至20xx年6月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治堵治患治乱”三大方面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各类隐患、堵点、乱点的排摸、治理工作,同时梳理痛点、难点,做好招标等前期准备,为后续开展集中攻坚打下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底至20xx年11月底)。集中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力量,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按期完成问题销号。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固化推广,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道路交通“治堵治患治乱”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推进顺利、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公安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茅建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工作协调和推进等相关事宜。

(二)强化督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推动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规上企业及中小学校(园)头盔佩戴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平安综治考核内容。市道交专委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一次向市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专项行动效果的,实行警示约谈和工作督办,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三)优化机制,加强工作保障。要加强各项经费保障,教场山单行线工程性改造、青少年宫路和孙塘路改造提升工程、渠化路口(路段)、非灯控平交路口治理建设资金由慈溪建设集团负担;临水路段隐患治理由所在镇(街道)实施,不区分道路属性,建设资金由所在镇(街道)自行负担。要用足用好各项财政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做到整治行动推进与长效机制建立“同步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涉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信息。各镇(街道)细化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至市道交专委办。

交通堵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开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

交通堵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我市道路交通运行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城市建设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宏观把握、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融入日常”,建立交通拥堵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通过系统治理、绿色治理、智慧治理、协同治理,着力推动交通拥堵治理由末端向源头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粗放向精准转变,提升交通出行环境品质与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城市交通立体化综合发展,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标本兼治,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系统性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强化顶层设计,通过交通“供给侧、需求侧”改革双向发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管齐下”,优化交通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合理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

坚持绿色治理。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大力发展高品质的公共交通。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小汽车。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群众低碳出行。

坚持智慧治理。强化智慧交通建设,实现动静数据全域全量畅享,提高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实时动态掌控出行需求。

坚持协同治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强化宣传发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凝聚共识,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到2023年,交通拥堵指数下降5%以上,初步构建安全、便捷、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公交服务突破跃升。力争建成公交专用道50公里以上,公交高峰平均运营速度提升15%,力争公交全方式出行分担率提升2%-5%。

城市路网更加完善。形成“快、主、次、支”立体高效衔接的路网系统,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50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50条。

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建设停车诱导屏不少于100处。

三、主要任务

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七大专项行动”,29项具体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行动

1.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强化顶层设计,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充分考虑交通基础设施、公交设施、停车设施发展需求和历史欠账,合理布局相关设施用地。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2.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逐步构建15分钟生活圈。编制城市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时,注重交通与用地的关系,合理布局产业、公共服务和居住设施,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商住平衡,逐步形成15分钟生活圈,缩短出行半径,减少长距离出行需求。城市更新时,根据交通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容积率。新建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根据建筑规模配建停车设施作为刚性规定,在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规划新建道路时,应优先采用三块板横断面形式,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3.强化落实项目建设前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针对城市更新、新区开发中的大型住宅、商业、办公、医院、学校等项目,由项目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特别针对停车泊位配建数量、地块出入口选址、交通组织方案、周边交通影响情况等进行科学论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时根据交通影响评价的结果,合理确定相关指标。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共交通优先行动

4.加强政策保障和顶层设计。

4.1加强政策保障,按照即将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补贴力度、保障路权优先、提升服务品质等多方面综合施策,确保通过落实一揽子具体行动,显著提升我市公交服务水平,实现公交运量和分担率的双增。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4.2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完成新一轮《临沂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根据老城更新、新区开发及不断变化的客流需求,动态优化公交线网,每年小优化、两年大优化;开展年度公交线路开通前评估及运营后评估,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新开及调整公交线路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已开通和调整的线路进行持续跟踪后评估,最大化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4.3进一步加大公交财政补贴力度和完善长效补贴机制,完善出台公交财政补贴和成本规制办法。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

5.加强公交设施建设。

5.1利用“融资租赁”等市场化模式有序购置增加公交车辆。20xx年新增车辆不低于300辆,到2023年末力争新增车辆总量不低于1000辆,不断满足公交企业新开公交线路和加密公交班次的需要。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5.2加强公交设施用地保障。在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充分协同,根据地块开发强度、人口指标、城市公共交通承载力以及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布局,强化保障公交用地规模。确保可落实的公交场站规划用地不低于57.22公顷,力争达到93.72公顷。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5.3加快推进温凉河路、苍山路两处公交首末站建设,保障公交运营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5.4加快通达路、金雀山路、广州路等3条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运营需求适时启动东兴路、通达南路、陶然路、沂州路等4条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在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增设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有效提高公交车的平均运行速度,提升公交吸引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

6.提升公交服务品质。依据规划和客流需求,调整优化公交线路,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公交班次,尤其做好节假日、早晚高峰期、交通枢纽等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公交运输保障。每年优化调整线路不少于20条;根据需求开通服务于大型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通勤、助学”等定制公交线路,满足高品质、多元化公交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

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交集团

7.推行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早晚高峰、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车;探索并试行全天公交换乘优惠等政策。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

配合部门(单位):市公交集团

(三)道路设施提升行动

8.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临沂至滕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临沂至临淄高速公路建设;开通京沪高速枣园、解放路等出入口,进一步畅通城市道路与外围高速公路的有效衔接,实现内外交通的互联互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9.加快推进快速外环线、放射线建设。对中心城区向周边县区辐射的“射线”进行快速化提升改造,实现中心城区内外交通的衔接顺畅。

9.1新建G518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快速放射线。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9.2新建沂蒙路与临沂北外环立交工程、解放路西延工程、湖北路西延工程。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10.全面实施市区快速路改造及新建。推进内环东线、内环北线快速路建设等工程,与已建成的'蒙山高架、正在实施的沂河路高架路形成城市内环快速路。

10.1加快推进沂河路、陶然路快速化改造。

10.2实施温泉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

10.3实施启阳机场快速进出通道和沂蒙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打通中心城区与高铁站、临滕高速出入口和启阳机场的快速进出通道,与既有快速路衔接,实现中心城区与周边高速和重要交通枢纽的快进快出。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市高铁推进办、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1.全面升级改造主干路,畅通主干路网。

11.1实施滨河大道提升改造(一、二期)工程,将中心城区滨河大道建设为交通性主干道。加快实施雄安大道建设,实现与京沪高速公路快速衔接。实施凤凰大街东段改造、创业路、通达南路取直、沭河路北延、长春东路改造等工程,完善主干路网。

11.2实施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建设西安路沂河隧道、湖北路沂河隧道等过河通道,推进三河口隧道二期项目研究,增加过河通道,缓解现有过河通道交通压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市高铁推进办

11.3开展城市主干路快捷化改造研究。在主要节点通过下穿或上跨等工程手段减少相交方向交通干扰,保障主路车辆可以连续快速通行。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12.打通“断头路”,加密道路网络。

12.1争取利用2年时间打通断头路51条。其中:兰山区打通聚财六路(临西十路-临西十一路)等4条断头路,河东区打通智诚路(海棠街-北京东路)等18条断头路,罗庄区打通湖东二路北延(沂河路-清河南路)等13条断头路,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打通杏园路(罗六路-高新大道)等7条断头路,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打通学府路(皇山社区-香港路)等9条断头路。

12.2争取利用2年时间完成55条道路的新改建及提升改造。其中,兰山区实施团结路等36条道路,罗庄区实施双月园路等8条道路,河东区实施北一路等2条道路,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绿茵路等9条道路的新改建及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2.3编制《临沂市中心城区“微循环”建设专项规划》,实现中心城区“微循环”的畅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3.建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充分挖掘过街通道商业价值,采用市场化手段融资建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尽建”的原则逐年选取人流量大的路口路段完善过街设施,解决人车交织混行问题。结合周边商业等用地开发和道路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交通、景观和商业等多重功能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提高路口路段通行能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建设通达路华丰A区、临沂大学东2门、解放路市人民医院、罗四路双月园路北、罗四路湖北路北、解放东路九曲小学等8处过街设施。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14.完善慢行系统。

14.1结合道路新建及改造,合理设置断面,优先落实保障慢行交通空间,有效改善现状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不安全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4.2规范并优化设置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点位,推动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进社区、进单位、进商超、进医院,鼓励市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减少市民私家车使用率。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15.实施北城新区不连续人行道整治工程。对北城新区(含一期、二期)道路无基层、沉陷、不连贯人行道进行大修。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四)完善停车设施行动

16.新建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供给。

16.1优先考虑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针对老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停车泊位供给紧张的区域,深入挖掘周边停车资源扩容停车泊位数量,研究配套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并科学设计进出交通组织,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16.2充分挖掘公园、绿地等场地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100亩以上公园须按照“植树+停车”模式建设停车设施,确保市内五区每区建设一处;具备条件的口袋公园须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6.3完成北城新区黄白河路和兰亭路交汇处口袋公园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约170个。完成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公园、河东区中昇大街等人防工程停车场2处,增加停车位约800个。完成柳青河左岸天津路至济南路段综合性公园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约500个。将市生态环境局南侧和西侧游园地下停车场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并启动建设,新增停车泊位约1000个。将市人民医院北城医院南侧地下停车场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并启动建设,新增停车泊位约2000个。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发集团

17.严控道路路内停车,严查违法占道停车行为。

17.1综合评估路内停车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程度,逐步取消主城区主干路路内停车泊位,严控主城区次干路路内停车规模;研究老城范围社区周边道路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服务停车刚需。

17.2近期取消沭河路的路内停车泊位。

17.3加大违法占道停车查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8.实行停车收费差异化。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管委会)

19.推进实施错时车位共享。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时段对社会车辆错时免费开放。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区政府(管委会)

20.加大力度消化住宅小区停车位存量。对于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停车需求的居民购买或积极协调产权单位将车位予以出租。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21.实施公共停车设施联网改造及停车设施信息普查。

21.1对中心城区约110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道闸及号牌识别系统进行升级,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诱导屏,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21.2对中心城区各类停车资源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普查,包括资料调取、数据核验、实地普查等。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五)交通管理提效行动

22.优化交通信号配时。

22.1优化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探索试验区域自适应信号控制,打造北京路(蒙山北路-沭河路)、马陵山路(南京路-陶然路)、金雀山路(蒙山大道-滨河路)共3条信号绿波带示范路。

22.2探索公交信号优先系统,设置公交专用信号,通过技术手段适当延长公交信号绿灯时间或适度缩短公交信号红灯时间,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的等候时间。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

23.科学引导跨境车辆分流。研究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至临沂南段)对临沂牌照小客车免费,引导长距离跨区通行车辆通过京沪高速公路通行,减轻对城市内道路的压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4.加强人力和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管理。以兰山区为试点,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单位):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兰山区政府

25.多措并举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

25.1根据学校所在区域、路段,统筹安排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形成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错时上下学工作方案。

25.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倡学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牵头部门(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25.3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加强上下学期间交通管理,针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引导其远端停车;在北城新区三河口小学、第三十四中学、朴园小学、金盾小学、北城小学、沂龙湾小学、银河小学等校园门前建设车辆“即停即走”通道,并安装违法监控抓拍设备。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5.4探索利用中小学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金盾小学作为试点,缓解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

(六)智慧交通建设行动

26.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综治支撑平台建设。

26.1通过路网普查及相关交通基础数据收集处理,搭建包含现状路网信息、交通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报表生成等功能的中心城区综治支撑平台。

26.2搭建综合交通模型,对道路建设和改造进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估,为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七)市民共治共享行动

27.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把文明交通深度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文明交通公益宣传计划,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让文明交通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全面提升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城市认同感。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各新闻媒体

28.加强交通拥堵治理公众参与。

28.1重污染天气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号召广大市民选择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出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践行。

28.2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市民对交通拥堵治理的意见,建立长效市民意见收集机制,重点参考12345服务热线、市长信箱、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渠道收集反馈的社情民意,将群众呼声最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28.3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借助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行车记录仪等,搭建城市交通管理民意云平台和“曝光台”,发动市民举报交通违法、道路管理问题及不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公众参与度。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9.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和举报奖励。

29.1扩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参与文明交通共建。

29.2发挥行业协会、公共机构、车辆销售企业、保险公司、车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遵规。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配合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专班机制。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根据负责的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动方案落实。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针对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研究治理工作思路,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调度督促重点工程项目、平台建设和重要举措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定期编制我市交通运行白皮书,针对道路建设、交通管理、停车管理、公交优先、慢行系统、交通组织等方面,开展政策、技术研究,为具体行动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建立中心城区交通综治平台,长期研究、跟踪、评估我市交通运行状况,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辅助决策系统,精准治堵。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七大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设施和执法管理等方面需求。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自媒体等渠道,加大文明出行、治堵措施、治堵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出行氛围。

六是完善督评机制。加大督导评价力度,将治堵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评价,其工作成效将作为评价有关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交通堵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五城共建”行动,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关于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积极创新交通秩序制度,推进协同共治、共建共享,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秩序更加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酒后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幅下降。

(二)交通管理设施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信号配时科学合理,出行环境安全便捷,安全隐患及时治理,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三)文明交通意识逐步增强。安全通行基本规范家喻户晓,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广泛传播,群众自觉守法、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习惯不断养成,文明交通氛围日趋浓厚。

(四)群众满意程度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城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减少,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推动群众出行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林西县城区交通治堵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举措

(一)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态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区域,切实加大对机动车占道违法停放、逆向停放、停车泊位外乱停放、占用公交站台停放、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公交车不进站停车上下客、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同时,严查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目前违法停车治理手段单一,威慑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对非机动车等无牌车辆违停行为实行违停车辆拖移措施。积极推动摩托车驾考场地和考场建设,畅通群众考证渠道。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二)加强城市停车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规划,加快拓宽改造步伐,提高车辆通行率。制定城区停车设施总体规划,在具备条件的主干路附近,规划建设停车泊位。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在符合条件地段规划建设地上或地下停车场。坚持“公共服务为主、还路于民”的原则,在城区拥堵地段、车位较少区域利用零星地块施划停车泊位。进一步挖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内部停车场地的停车潜力,积极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免费向社会开放,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优化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科技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路口通行情况,将信号灯设置为多时段方案,合理分配不同时段配置不同放行方式及时长。在林西大道南段、宝林路南段等流量较大时段(上下班及学生上下学)合理配置信号灯配时,加快出城车辆流通。将林西大道南北向升级为绿波通行,减少车辆等待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智能抓拍系统,基本实现对城区重点部位和路段监控全覆盖。充分运用电子监控和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提高城区主要路段机动车守法率。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规范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对路口车道进行精细调整,积极疏堵导流,使路口的通行能力有大幅度提高。将兴林路与饶州大街路口合理渠化,切实提升通行能力。将林西大道与饶州大街南北向右转车道变更为右转+直行车道,增加车辆通过率。将城区所有路段护栏更换为防跨越式护栏,杜绝行人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现象。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健全路面勤务机制。紧盯路面主战场,实行全警联勤联动,区域、线路联防联控,实现城市道路“点、线、面”全方位、立体化、网格化、无盲区管控。组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摩托车组,落实“警用摩托车勤务”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警用摩托车机动灵活、反应迅速的特点,点、线、面结合,网格化开展分片巡逻管控,通过高密度的巡逻,进一步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拥堵路段快速处置、紧急情况快速反应。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重点车辆管控。结合“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管理方式,深化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警企合作、警企共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水平;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场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纳入管理重点,严格规范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加大工程运输车涉牌涉证、遮挡号牌、闯禁行、闯红灯、超速、超载、滴漏飘洒运载物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七)加强重点路段管控。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科学谋划,在城区商业聚集区、学校、集贸市场等设立“严管街”,人车密集的重要路口和路段设立执勤岗位,进行重点管控。通过合理调配警力轮流执勤,坚持流量高峰在岗疏导指挥、流量平峰沿街巡逻纠违,调整易拥堵路口红绿灯配时,加强车辆分流、严禁大型货车进入城区等一系列措施,缓解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压力,有力保障城区“主动脉”畅通有序。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交管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八)规范市场和门店经营秩序。重点整治城区餐饮店、烧烤店、修洗车行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合理规划市场摊位布局,杜绝占道经营。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 “马路市场”“占道摆摊”隐患治理,对城区内汽车美容养护、电动车销售维修、教育培训幼儿托管等商户利用自行车、电动车、封闭货车及其他物品恶意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打击,提高停车位流转利用率。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交管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九)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车销售,逐步规范全县电动车商户销售符合CCC认证的电动车,流入市场的电动车均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十)开展交通文明劝导“3020执法体验”行动。启动“3020执法体验”专项行动,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和违反交通信号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求违法行为人执勤30分钟,协助执勤交警共同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或者由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驾驶电动车请勿闯红灯逆行,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等内容,点赞数量达到20个,经执勤交警现场警告教育后予以放行。

牵头单位:公安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十一)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堵保畅行动。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增设限时停车标志、禁止掉头标志,因校施策,实行单向通行、单侧停车和即停即走的交通组织模式,严格落实“护学岗”勤务制度,调整师生错峰上放学、上下班时间,提高通行效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开通学生公交,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建立健全公安牵头,交警、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学校等职能部门联动齐抓的工作机制,持续打击小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电瓶车乱停乱放等行为。改造、拓宽三中、镇小、二中、二幼等学校周边绿化带,降低路缘石高度,便于路外停车,缓解拥堵现象。由各学校选取家长志愿者,设立家长执勤志愿岗,每天协助交警管理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开展交警培训进校园主题活动,定期通报违规停放、随意调头、逆行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交管大队、城区内各学校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是优化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结合实际,聚焦自身短板,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狠抓责任落实。

(二)深入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设立专题专栏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管、共治,鼓励群众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全面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治本的措施,推动城区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管理常态化。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治堵保畅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其纳入各单位年末绩效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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