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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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温卫办〔20xx〕175号)和《泰顺县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卫发〔20xx〕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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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考核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对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签约数据进行抽样,签约总人数低于500人的单位随机抽查5人,签约总人数在501—1000人之间的单位随机抽查10人,签约总人数在1001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查15人。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根据《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工作。

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上报的签约人数,针对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人数核定=上报签约人数×签约服务质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时间

10月9日—14日。

五、结果应用

(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向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以通报形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签约绩效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按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扣减补助经费。

(三)考核结果与问题整改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追踪整改过程和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做好我县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考评依据

《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xx]38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粤卫函〔20xx〕205号)。

二、考评目的

根据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任务,了解各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和亮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

三、考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科学可行、严谨规范;要求逐级评估,持续改进项目;突出重点、亮点,鼓励创新模式;实施奖罚并重、落实跟踪整改。

四、考评对象

考核评估对象包括各镇(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五、考评内容

考核评估内容包括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履约服务等三个部分。考核评估实行百分制,县级组织的现场评估中,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和履约服务三部分参考分值分别为16分、18分和66分。各镇(乡)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

六、考评周期

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评估年度周期。

七、考评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家庭医生团队评估。

(二)县级至少每年对辖区内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机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年终考核后形成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八、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注重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及资料真实性复核。具体方法包括:

(一)查阅资料。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组织管理、自查评估报告及有关数据,查阅和核实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工作记录。

(二)座谈访谈。听取有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的简要介绍,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交流有关意见,收集项目工作有关建议。

(三)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核实各类服务真实性及服务质量的问卷、居民知晓率满意度问卷等两类。主要通过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调查。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评估组同步实施。

(四)指标复核。现场抽取指标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计入最终成绩。

九、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及时全县通报并向市汇报。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最后3名的乡镇卫生院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直接约谈,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对限时整改仍不重视,工作仍不到位,在上级考核中成绩较差的乡镇卫生院,以县、镇(乡)两级有关部门名义向本级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问责处理。

(三)县级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依据。县级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以及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评定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工作,将其纳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合作,共同组织实施。

(二)规范考评工作。卫健部门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和评估能力。培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人才,加强以签约协议书、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和评价中的应用,充分听取评估人员和被评估机构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绩效评估工作。

(三)落实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建立评估质量负责制,组织专人对评估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严格评估纪律,要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评估工作正常开展等影响评估秩序的情况发生。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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