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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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根据“北京及昌平区消防部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消防防火管理工作,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力争按要求、按期通过达标验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雷玉江任组长,成员由保卫处、宣传部、财务处、科研设备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工处、研工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张乃志担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大会部署阶段(9月10日前)。学校研究制定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工作推进阶段(9月10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计划,9月15日前上报。工作计划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归档工作。9月30前,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疏散演练,使培训人员掌握扑灭初期火灾能力,能够形成1分钟赶到的第一灭火力量,使培训人员掌握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并做好各自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

保卫处按照《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各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值班等十二类消防档案建设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要求、记录要完整”,能够完整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要按照“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要求,在单位火灾报警装置、消火栓、灭火器材箱等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消防设施认知标识,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标明消防设施名称,同时设置操作使用标识,标明具体的使用方法、维护责任人及检查维护时间,做到醒目、美观、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起到规范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作用。

(三)迎评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10月30日前,各个单位要上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小组,对校内各单位进行预验收,并建立完善达标验收档案。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校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达标工作,接受昌平区消防局对学校的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每个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开展一次疏散灭火演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加大学校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学校“四个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有效手段,全面推动我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贯彻执行,落实法规要求和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信息反馈工作,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突出经验等情况,及时报送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方案 篇2

为深化新镇镇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监管体系,促进党政领导责任、镇村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防控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共浚县县委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浚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以“网格化”为手段,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网和消防工作格化管理,镇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管理区总支书记、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建立三级网格

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镇安委会为一级网格,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为二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为三级网格。每一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机制,使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目标。

(二)落实“六定”措施

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月和周报的监督检查(巡查)数量、内容和检查(巡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五是定信息报送方法:三级网格实行“月查月报、周查周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至少一次向二级网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二级网格和一级网格内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每周五向镇安监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和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一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六是定应急预案:每一个网格均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快速、妥善处置事故。通过对每一个网格落实“六定”措施,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目标。

(三)有效防控事故

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四、网格等级和职责

全镇共划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网格,具体为:

(一)一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级网格为镇级,由镇安监办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镇直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村、各部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

(2)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3)对镇直各部门进行动态监管。

(二)二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二级网格为镇直各单位、村级。镇包村(管理区)干部对所分包村(管理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设网格长一名(村支部书记),联络员一名(村委主任),网格协管员一名,镇包村干部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监督员。

共同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一级网格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三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级网格的工作,协调解决三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

6、向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主要职责是:

1、土地城建所、自然资源所

分管领导:王培俊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对新镇镇境内砖厂厂、石粉厂等进行检查;负责对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资质、防护网、隔离带等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的齐全、塔吊是否安全运行、操作工是否持证操作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派出所

分管领导:李帅民

负责对全镇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人员密集区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消防安全许可》、消防措施是否到位等。

3、学校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及其设施是否安全、校车证件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餐厅是否达到相关卫生条件、学生集体活动是否有活动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非法幼儿园的取缔,负责全镇防溺水安全工作。

4、敬老院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敬老院、“低保”、“五保”住房安全。

5、水利站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对水利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6、安监办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企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

7、民宗办

分管领导:康凤才

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备及措施是否到位,举行集会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有防护措施、集会人群饮食是否有制度;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的检查。

8、道路管养站

分管领导:李永波

负责对新镇镇境内县道、镇道、村村通等路段进行检查。

9、其他部门行业系统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等。

10、村级监管主体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小组,监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村级主要职责: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按照“生产型单位和人员密集以及娱乐场所每月一次全覆盖、商贸型单位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的要求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巡查时应当告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巡查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等为重点。村协管员在巡查中,按《检查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建立工作台账。

(三)三级网格的划分及职责

三级网格为企业级

企业级主要职责:

1、结合企业、公司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图。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消防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实现安全生产消防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

3、检查巡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现场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企业网格内逐级上报,企业建立工作台账,企业级网格每月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与任务,建立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确认,并录入信息平台,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中旬):结合年度工作分析和考评,采取平时工作与现场查看等形式,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

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每季一检查、每半年一分析通报、每年一考核,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每月至少一检查、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

2、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等。

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网格组织,每两个月均应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三)建立包村干部督查机制

将二级网格(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纳入包村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包村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应做到“2个必知、2个必到、1个必报”,即:对所包村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必知、对三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区域)或问题必知;所包村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必到、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必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报。同时,包村领导干部应每个月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

(四)完善应急救援和预警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恶劣天气来临前,加强值班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是防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失控漏管,是强化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

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格化管理工作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村,部门行业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提高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法,落实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各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方案 篇3

为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火灾防控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为主线,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能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四个责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管理;20xx年内完成“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精心做好重大节假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管;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集生产、住宿、经营于一体的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的消防监管,实施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特有岗位的用人管理;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管理,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地要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及时增建、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设施。适时出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内容。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兑现。

(二)夯实“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xx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落实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乡(镇)、社区的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新社区要依托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将新社区建设纳入通盘考虑,同步建设。

3、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组建治安联防消防队,依托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依托村组发展群众义务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城市社区要建立保安联防消防队。20xx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

4、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村(社区)创建活动,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发挥基层党员、综治骨干作用,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和夜间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突出抓好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值守帮扶工作,落实“七户联防”和“门栋关照”等工作机制,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三)提高“四个能力”。

1、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要继续推进“八类场所”达标工作,各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全面落实单位员工年度消防普训、轮训和岗前培训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严把各类消防工作岗位用人关,建立执业资格人才库,20xx年内在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登记备案制。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即: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各有关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xx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xx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xx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基本达标。

(四)提高“四个水平”。

1、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创新水平。20xx年,全面实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20xx年前,制定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出台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配合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利用消防行政许可办公平台,实现各级消防行政许可申报、审批、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全部网上流转和动态全程监控;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制订各类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落实;设立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员”和“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单位”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

3、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20xx年,开展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楚天消防》杂志的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20xx年,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到20xx年,建成市、区级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xx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村庄、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核验收,整体达标。各级政府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市政府对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20xx年10月底进行验收自检,迎接20xx年底省政府总体验收。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方案 篇4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解决困扰基层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围绕“六有”工作标准,认真谋划、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火灾预防控制,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现就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六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

(一)网格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1.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统筹解决消防规划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保安消防队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经费投入等问题。

2.确定消防工作办事机构。依托安监办、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机构,成立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挂牌办公的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实体化运行。

3.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消防规划,开展辖区消防宣传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和村(居)消防工作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并建立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日常工作档案台帐。

(二)村(居)网格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1.落实消防工作人员。明确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和网格管理员,落实专用或合用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成立消防工作站。

2.加强志愿队伍建设。建立不少于10人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训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有效发挥初起火灾扑救作用。

3.明确消防工作职责。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和检查,掌握辖区内单位、居民小区保安队伍、物业服务企业、治安巡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名单并明确联系和集结方式;配合村(居)民警督促、指导辖区内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建立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日常工作档案台帐。

4.配置消防设施。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初起火灾扑救器材;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幕等设置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居)民防火公约。

二、强化工作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火灾防控水平。要制定工作推进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和责任人。

(二)开展业务培训。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指导乡镇、村(居)两级“网格化”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掌握“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履行好工作职责;8月底前,要分类、分级对所有乡镇、村(居)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和网格管理员普遍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

(三)形成工作合力。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负责本区域消防安全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以及专职消防队、保安消防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检查督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每月月底前,各单位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月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台帐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核查、督导。

三、开展达标考核

(一)统一考核标准。各单位要对照《江苏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部署开展本单位达标考核工作。

(二)严密考核组织。考核工作采取逐级申报、逐级考核的方式进行。乡镇、村(居)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并向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申报考核,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据申报情况,采取分阶段、分片区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核。乡镇对所辖村(居)逐个考核;对所辖乡镇逐个考核,对村(居)进行抽查考核;各单位考核工作应于12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委员会年底前对各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实施情况组织验收。

(三)强化结果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成绩计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分值。考核结果低于85分的乡镇、村(居)以及本年度内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村(居)不得认定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单位,责令整改后重新申报考核。12月10日前,各单位向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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