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仓库四害消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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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仓库四害消杀方案 篇1

春夏季是“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鼠、蚊、蝇、蟑螂(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爱卫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20xx年开展春夏除“四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标准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各乡镇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安排落实经费,使除“四害”工作进家入户,确保此项活动在全辖区范围同时有效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标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社区,根据实际制定春夏季除“四害”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整治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堆乱放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结合药物消杀防治,做好密度监测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全县要集中以化学药物防制的方法杀灭“四害”种群,努力确保此次除“四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为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人畜安全,全县统一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除“四害”药械,由县爱卫办负责统一安排,县爱卫办负责全县除“四害”药械的供应。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各单位、群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县爱卫办购买药械,开展除“四害”投药活动。同时严禁不法商贩在市场上摆卖和兜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以确保人畜安全。

(二)责任分工

1、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春夏季除“四害”活动;负责督促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做好除“四害”各项工作;指导县城社区居委会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除“四害”工作总结报告。

2、县卫生局: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春夏季除“四害”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四害”密度的监测和“四害”消长情况统计;卫生监督部门督促卫生行业做好除“四害”工作。

3、县市容局:要加大对大街小巷的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街面没有垃圾、烟蒂、痰迹、纸霄,特别要注意清理街面上的排水沟内的`垃圾。负责垃圾填埋场灭蝇及灭鼠工作;负责垃圾运载工具、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灭蝇、保洁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厕所除“四害”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

4、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已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建设局组织督促指导安装和维护小街巷的“五防”设施;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完善建筑物防鼠等设施,督导物业公司所服务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办公大院除“四害”活动;加强对所管辖房屋出租门店、租房户的管理,派专人负责各宿舍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和除“四害”投药工作。

6、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抓好县城农贸市场及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各摊主清除摊位内的废旧杂物,保持摊位内整洁卫生,以便投药人员投药。要加强市场内下水道防鼠设施建设,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喷杀灭蟑、灭蚊蝇药物,确保市场内无蟑螂、无蚊蝇。

7、县工商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除“四害”活动;负责所管辖单位、场所除“四害”工作。

8、县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

9、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汽车站的督查,认真做好客运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负责长途汽车站、公交汽车除“四害”工作。

10、县水利局:负责县城河流、湖塘两侧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

11、县农业局、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使用除“四害”药物。

12、县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加工场所除“四害”工作。

13、县食品与药品监督局:督促监管单位、餐饮业、五小行业(小饭店、小旅馆、小浴室、小理发美容店、小副食品店)做好除“四害”工作。

xx、县质量监督局:负责食品加工行业除“四害”工作。

15、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乡直各单位在辖区内的除“四害”活动。

(2)负责所管辖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等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

(3)全面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公共场所和下水道的消杀。

(4)负责对辖区单位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区落实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督促。

(5)负责所管辖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除“四害”工作。

(6)负责辖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辆的除“四害”工作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

(7)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落实和除“四害”各种资料的汇总准备。

(8)负责协助设置完善的杀虫灭鼠药械销售网络。

16、其他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和下属单位及管辖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灭鼠

鼠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做好日常外环境整治和灭鼠工作,参加全县统一的灭鼠专项行动,公共场所要求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投药前单位、家庭、办公场所一定要坚持先清理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后进行投药的原则,投放毒饵面积要全覆盖,毒饵饱和率达100%。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与长效巩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灭鼠效果,加强重点单位部位防鼠设施建设,室内外及道路下水道口应完善防鼠闸、防鼠网等设施。

(二)灭蟑

蟑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保持清洁,结合药物消杀,对灌木草林、下水道、垃圾槽、化粪池等密闭环境,要用热烟雾机进行熏杀。对餐饮、食品、旅业、娱乐、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热烫熏杀及放置灭蟑毒饵。

(三)灭蝇

蝇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废弃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苍蝇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蝇类孳生地的同时,结合药物杀灭成蝇,完善防蝇网罩等设施。

(四)灭蚊

蚊子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开展孳生地整治和结合药物杀灭控制工作,清除室内外环境容器积水,翻盆倒罐,疏通排水管网,填平洼地,清除蚊虫孳生,外环境积水阳性率控制在3%以内。推广使用灭蚊灯箱,重点是公园、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院内安装使用,道路下水道沙井口设置防蚊闸。

四、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除“四害”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3月10日至4月10日: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阶段

1、县爱卫办召开除“四害”宣传动员会,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除“四害”职责。各乡镇、责任单位、社区积极开展除“四害”的宣传工作,以宣传画报、公告、宣传册、知识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辖区居民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并发挥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职责,确保除“四害”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2、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以及组织购买除“四害”药械工作,组织单位、居民、投药技术骨干人员正确用药进行培训,确保用药效果和对“四害”的长效控制。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年“四害”密度的监测方案及公共场所春秋两季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提交其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的数量。3月30日前对各单位、场所除“四害”情况进行初步汇总,对未采取除“四害”消杀措施的单位场所加强宣传动员。采取“条块结合、条为主、块为辅”的方式,以行业职能部门管辖单位、场所为责任区,县政府补充管理辖区内公共区域、无主单位场所、居民区等,避免无人监管、提高覆盖率。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部门须如实、全面上报管辖内单位、场所资料,所报责任区数或相关工作情况要与实际相符。

4、县爱卫办要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实施情况,登记尚未开展除“四害”的工作单位,明确其预定选择除“四害”方式及完成期限,对未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各责任单位对有产权、有责任人的单位及场所宣传发动要全覆盖。

5、县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

(二)3月10日至3月30日: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阶段

开展全县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4月11日至4月28日:外环境整治阶段

各乡镇政府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实施,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干部群众打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除鼠迹和蟑迹,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督促各单位、商户完善、安装“四害”防护设施,修补门窗,对公共场所防制设施进行维修,对水泥地面裂缝处鼠洞进行水泥封补。

(四)4月29日至4月30日:查遗补漏阶段

各乡镇督促社区及各单位做好歼灭残鼠,清理鼠迹工作。

(五)5月12日至5月30日:为县城下水道污水井口的灭鼠时间。这项工作由县环卫站、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4月10日至6月30日:密度监测阶段

1.县疾控中心开展春夏季鼠密度灭前监测时间:3月1日至3月5日;灭后第一次监测时间:4月5日至4月10日,灭后第二次监测时间:5月8日至5月17日。

2.联合检查组检查春夏季下水道灭蟑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有责,必须统一行动,上下左右联动,群策群力,综合防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并落实工作任务,每季度最少开展1~2次除“四害”活动。

(二)确保除“四害”经费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保障本所辖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计划,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外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外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清除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项预防疾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发动群众,人人动手,结合聘请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爱卫办及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及时进行检查和鉴定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人员深入乡直各单位、社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抓好除“四害”工作。县爱卫委会将对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将进行检查督促并报告;对限期整改不达标者,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罚。县爱卫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当前除“四害”工作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超市仓库四害消杀方案 篇2

一、活动范围

全镇所属范围内的村、单位内外环境,不包括农田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四害滋生地治理。按行政管辖职责,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外垃圾、废物等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绿化带、疏通阴阳沟,清除角落鼠迹,阻塞鼠洞。妥善保管好食物。

(二)落实防鼠设施。要求重点行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区、粮库粮站[店]、医院、单位食堂)和重点场所(餐厅、加工间、厨房、仓库)设置防鼠网等设施。

(三)统一投放药物。各村、单位按镇爱卫办统一要求,在统一时间内投放药物。

三、时间与步骤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29日-)。制定活动方案,培训灭鼠队伍,宣传灭鼠技术知识及安全注意事项,药物采购与分发,开展四害滋生地治理。

(二)药物投放阶段(4月9日-16日)。各村落实人员将药物分到辖区各居民,并进行投放。建成区投药由除四害专业服务公司统一负责投放。药物采用一投二补的办法,即一次投放、二次补药,投药后,隔日检查,吃多少补多少,吃光的加倍补。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17日-22日)。对四害滋生地治理、重点场所防鼠设施、鼠药投放情况和灭鼠效果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技术方案

见奉爱卫2号文件。

五、药物与经费

为便于管理,确保杀灭效果,药物由镇爱卫办委托市爱卫会统一采购,各村卫生联络员免费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行动。春季是老鼠活动和繁殖的高峰期,开展春季灭鼠意义重大。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与人员,统一行动。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这次活动。下发灭鼠公告以及灭鼠技巧知识等宣传资料,做好必要的`告知工作,一手抓效果,一手抓安全,确保本次灭鼠工作顺利开展。

(三)综合防治,科学灭鼠。灭鼠工作要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消灭四害滋生地。同时全方位放置药物,科学杀灭。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注意用药安全,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如有误食中毒者,即送医院救治,维生素K1为解药。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村要抓住滋生地治理、防鼠设施配置、投药等几个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超市仓库四害消杀方案 篇3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灭鼠是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和环境卫生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分级落实灭鼠工作专(兼)职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人人参与

各村(居)、各单位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和灭鼠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充分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滋生地,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使统一灭鼠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科学实施,务求实效

为保证灭鼠效果,要结合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除害力度,实行科学防制,全乡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积极推进除四害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重点行业和单位可以委托具备服务资质的专业防制机构开展灭鼠工作。

要经常进行环境清洁,扫除鼠粪,维修鼠咬痕迹,查找和封堵鼠洞、鼠道。在鼠类活动场所连续饱和投放鼠药5-7天,室外每50米一堆,室内每15平方米投放2堆,每堆20克,投药率、到位率达95%以上,确保药物灭鼠效果。各村(居)、各单位、物业小区要在房屋四周的外墙角及围墙墙角设置长期固定的鼠药毒饵站,对缺失的或未按照要求设置毒饵站的区域要及时予以补充,毒饵站按照每30-40米设置一个,每个毒饵站一次投放30克鼠药。

二、职责分工

灭鼠活动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一)各村(居)、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居民户、驻地单位和公共环境的灭鼠工作;

(二)农贸市场、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河道、河岸、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的灭鼠工作由城管队负责;

(三)乡镇所有学校的灭鼠工作由实验学校负责;

(四)拆迁和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由村建办负责;

(五)宾馆、旅社、餐营业、医疗卫生单位灭鼠工作由乡卫计中心负责;

(六)乡卫计中心要做好灭鼠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灭前、灭后的密度监测工作。

三、保障措施

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春季灭鼠工作方案,分级落实灭鼠工作专职人员,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检查督促,保证灭鼠成效。

各村(居)、场、各单位毒饵站设置及鼠药经费自行筹措,所需鼠药数量按辖区内居民每户2包加上乡公共场所灭鼠用药量进行落实。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除害经费,保障灭鼠工作正常开展。

本次春季灭鼠以药物消杀为主,灭鼠工作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防护,在公共环境投放鼠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药物、器械,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氟乙酰胺、毒鼠强、“三步倒”等急性剧毒违禁鼠药。在灭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鼠药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死鼠作焚烧或深埋处理,避免发生人畜中毒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日-5月7日)

各村(居)、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业务培训,完善防制措施,按规范设置毒饵站,备足鼠药。各村(居)、各单位灭鼠所需药量于5月5日报送到乡卫计中心,费用由各村(居)、场、各单位自筹。

(二)环境整治阶段(5月8日-5月20日)

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治本措施。各村居、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全面开展环境整治,清除容器积水和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杜绝鼠粮,抹平缝隙,消除露天粪坑等活动,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28日)

投放鼠药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投放,灭鼠药物要保留5天以上为一次投药期,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同时检查督促重点单位因地制宜落实除四害设施,堵塞鼠洞,清除鼠迹。

(四)督促检查阶段(6月5日-6月15日)

灭鼠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8日前报送乡卫计中心。乡卫计中心负责汇总检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购药、投药的村居和单位汇报乡纪委并由乡纪委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超市仓库四害消杀方案 篇4

一、结合本合作社实际,制定消毒程序,并严格执行。

二、选择低毒、高效的消毒药品,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三、场区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各圈舍出入口的消毒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定时更换消毒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四、进入场区的车辆及随车物品经消毒池或消毒通道消毒后进场,随车人员经人行消通道消毒后进场;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更衣,经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后进入生产区。

五、场内工作服、鞋帽、手套实行专人专用,并定期清、消毒,不得带出。

六、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消毒;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载和卸载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七、定期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同时,结合环境消毒,消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防止蚊、蝇孪生,消灭传播媒介。

八、发生一般性疫病或动物突然死亡时,立即对圈舍、处理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强化毒。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规定进行消毒。

九、按规定做好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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