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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泉州市贯彻落实20x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县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构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对照年度考核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筑牢我县粮食安全根基。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强化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5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85万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资金分配向补充耕地任务完成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成效大的地方倾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求,以推进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完成全年新增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0.3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新增耕地500亩。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把完善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强化用水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年度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2.5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
3.提升种粮科技水平。持续实施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推广工厂化育秧,提高育秧社会化水平,遴选发布年度主推技术并推广应用。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立省级农作物优质、绿色新品种核心展示和县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片,辐射带动新品种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和优质专用率,优化农作物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种植效益。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新建一批主要农作物、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基地,建成2个新机具推广基地,重点推广水稻机械播种、两薯移栽和收获等薄弱环节适用的机具。(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加强耕地质量保护。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继续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开展对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的全面评价,更新年度耕地质量评价成果。实施地力提升工程,推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完成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整合耕地土壤污染详查资料,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类。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因地制宜选用措施和技术模式,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 1.5万亩、严格管控类2700亩的任务。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二)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
5.强化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将粮食播种面积13.52万亩、总产5.87万吨粮食的生产目标细化分解到镇(乡)到村,按照“稳稻谷、增旱粮”的思路,突出做好稻谷和薯类等重点粮食作物的生产。充分发挥水稻生产功能区作用,继续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水稻种植保险和农机购置等补贴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充分利用农情信息系统,按品种、分季节掌握粮食生产进度,督促抓紧抓实抓细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广特色产业带动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加快培育出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适度、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制定出台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规定,及时采集、更新家庭农场信息。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分级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我县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合作社示范社。以产业为依托开展同业联合、以服务为纽带开展同域联合,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的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聚焦一家一户小农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引导小农户通过全程托管、环节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各类服务组织作用,发展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服务,推广水稻商品化育、插秧服务。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聚集农业生产资料、维修技术和市场信息形成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做好科学防治减灾。落实防灾应急预案,农业、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倒春寒、干旱、洪涝、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开展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加大绿色防控,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抓好科学用药技术与新型农药器械使用培训,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9.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20xx年完成400吨储备粮增储任务,全县总储备粮规模达到16400吨,同时将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调整到400吨;适时启动占地10亩的德化中心粮库三期建设,增加储备规模、调整品种结构。完善地方储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加强地方储备轮换管理,严格储备安全、质量管控等制度,确保常储常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推进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加快实现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动态远程监管,粮库在线监控,确保8月底完成德化县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试运行。不断健全储备仓库信息化工作平台,全面推进账、卡、表、簿电子化和账务处理标准化,提升粮食储备资金监控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0.加强储备粮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重点核查代储企业资格、承储企业日常管理情况以及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制度执行情况等。从20xx年起,由县政府督促发改(粮储)部门负责对本级管理的地方储备粮进行绩效评估评价,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储备粮监管责任,压实储备粮承储企业对储备仓储保管、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1.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依据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和实施意见,为依法推动粮食安全和管粮管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
12.加强粮食收购工作。实施粮食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补政策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实行优粮优价。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通过信用、商业性专项资金、货物质押、商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收购贷款信用保证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等主体支持力度,满足各类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需求。强化为农服务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13.强化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积极配合省粮储局开展的省内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加强超标粮食流向全程监管,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结合季度抽检、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加强对粮食加工、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各环节质量的抽查与监测,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涉粮企业在原粮、政策性用粮出库前赋予追溯码,并向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相关数据。加强粮食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中企业履行责任和粮食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管理激励措施,提升粮食追溯覆盖面和数据质量。加强对粮食流通全链条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涉粮案件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4.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第十六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进一步创新产销协作模式,深化产销合作内容,巩固产销协作关系,扩大产销协作成果。继续实施引粮入泉奖励政策,鼓励本县企业到产区多渠道筹集粮源,增加本县粮源供给。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开展粮食产销合作,调剂本地区品种余缺,促进粮食供需平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根据粮食产销和市场流通特点,结合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和建设规划,加强重点节点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完成“泉州好粮油”示范企业的项目建设,以2个“德化好粮油”示范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扶持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企业,研发生产“好粮油”产品,提升粮油质量品质,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广、“优质、营养、健康”的德化粮油品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落实用地、用电、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各项惠企政策,千方百计帮助粮食企业降本增效。积极申请省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安排县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和品牌培育等。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抓好“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大力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应急加工能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质量提升,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粮油产品的需求,确保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17.持续开展节粮减损活动。推进粮食四散化运输、优质粮食分仓储存、绿色仓储及粮油适度加工等流通各环节节粮减损工作。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抓手,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面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8.落实粮食保供稳价措施。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应对保障机制,强化支持调度,督促企业及时复产增供,着力抓好粮源保障,突出重点区域,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9.加强粮食统计和价格监测。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需及价格情况,强化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供求和价格等信息,精准落实调控措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0.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认真总结保供稳价有效经验做法,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粮食加工、应急网点建设,完善应急体系,推动涌兴粮食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8月底投产,确保我县2条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关键时刻保障应急加工需求。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提高应急加工能力。组织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各项粮食调控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内容
在秋粮收购期间,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部门关于20xx年秋粮收购的政策要求,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具体条件的规定办法,认真核查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的粮食收购资格。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对按规定需取得收购资格但未取得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对粮食收购主体未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从售粮款中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情节由发证机关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三)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和情况等义务。检查发现粮食收购主体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纳入统计范围但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
(四)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执行政策情况。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的`地区,在政策启动后要对有关企业执行政策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和收储条件、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是否规范,以及审核验收单位对政策性粮食入库验收把关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三、检查时间
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与收购工作同步进行,到20xx年xx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当前粮食市场价格处于高位运行,粮食市场形势仍然非常复杂。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稳定物价总水平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切实加强今年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检查。粮食部门成立以xxx为组长,监督检查科、调控科、储运科等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县级粮食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宜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形成执法合力。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督查,提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巡查,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二)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粮食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今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在地检查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秋粮收购主体进行检查。要采取抽查、巡查、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秋粮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实施检查时都要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的时间、对象、结果以及处理等情况。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和投诉。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及时予以通报。
(三)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为及时掌握各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在秋粮收购检查期间,要密切关注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汇总秋粮收购检查工作信息,并逐级上报。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的品种与依据。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县对种粮农民补贴品种为小麦,以20xx年前出苗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补贴资金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确定我县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为种植每亩小麦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
(四)补贴时间。为了更好的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xx年全镇“直补”工作大致划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健全机构。镇、村都要建立“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长、经管站长、总支书记等为成员,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二是补贴资金筹集兑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以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作为“直补”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时从有关单位抽掉部分人员共同参与,各工作小组和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广泛宣传。各村要多形式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和种粮农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补”政策、办法,尤其要针对今年核定面积工作新增加的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层次和环节,要让每一户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的时间,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核实面积阶段
1、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原则和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xx年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2、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镇办政府统计、公示、确定,县政府统计上报四个层次进行。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具体操作程序为:
(1)自报告折实面积。自报今年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折实面积的截止日为20xx年底,截止日前由种植小麦的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按直接法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具体方法为:一是纯播小麦按100%折实上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上报。二是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xx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上报。
(2)核实。由镇政府指导村委会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实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将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包村干部,深入农村与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一个小麦面积核实小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包村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农户小麦折产面积的核实工作。核实时可参照年度的小麦种植面积,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为确保面积核实的准确性,核实小组要与农户一块,逐户、逐块到各农户的麦田中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对每户的每块麦田核实结束后,当场由农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干部、包村干部签字认可,以便进行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
(3)村公示确定。村委会核实后要及时张榜公布各农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村各户的小麦种植面积并按时上报镇办。各村上报小麦面积统计表时,要由农户、村书记主任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的准确可靠,这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镇“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对各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签字认可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下一步资金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听取各方面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小麦折实面积的准确无误和兑付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计上报阶段
镇政府收到各村确定上报的小麦折实面积后,将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安排人员重新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镇政府按规定要求进行微机录入和统计上报。
(四)资金兑付阶段
1、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安排。镇办财政将在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2、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兑付。镇财政所将在银行中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以镇财政所为主,前镇财政所要按核实到户的小麦折实面积和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把《粮食补贴通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和《粮食补贴通知书》到镇财政所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补贴窗口领取资金,或采取“设立流动兑付窗口、到村到户兑付”的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粮食“直补”工作事关稳定大局,事关老百姓根本利益,事关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把这一“好事”办好。
1、明确各工作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现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减扣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2、包村干部和村里的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对未认真核实就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发现核实,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三天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迎国庆保全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运期间城市食品、药品安全运行,结合我管区实际,xx街道根据区统一行动在管区内开展百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活动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抓好全运期间公共服务和城市卫生管理及创城工作过程中管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为迎接国庆、全运会的到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主要目标
着眼于科学管理、监督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要求,对管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以下目标:
1、食品零售单位要求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好销售备案。
2、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监管制度,对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3、建筑施工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票率达到10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4、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
5、各宾馆、商店、集贸市场等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要100%退货或销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责任,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提高小作坊的质量意识,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尽快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3、突出重点,针对各饭店、早餐点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其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
2、严格实行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批发、零售、经营点物品的源头监管,实行经营主体备案制。
3、针对冒用食品质量标志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1、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的审查。
2、重点对餐饮单位销售的肉制品、海产品、豆制品的检查及餐具清洗、消毒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各集体食堂及重点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是否落实,采购渠道是否规范。
(四)保健食品安全整治
1、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2、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推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整治行动步骤
根据全区统一行动及活动安排,街道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街道成立食品药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在管区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7月27日—9月14日)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街道将组织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排查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至10月5日)。为保障全运会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 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19日)。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妥善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跟全区工作安排的一致性。认真做好跟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街道在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中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将充分利用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管区食品卫生的安全,及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