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取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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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取暖方案 篇1

冬季施工即将来临,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我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措施。

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在组织现场的实际施工时,主要考虑消防管道安装、自动报警管线配制、消防管道试压等工程进行冬季的施工准备。根据规范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季施工。本工程的冬季施工准备应从12月下旬进行考虑,在天气变化、气温降低时,重点观测室外的气温变化,根据天气情况确定进入冬季施工的具体时间。

一、冬季施工准备工作措施

1、做好天气预报工作

本工程由专人负责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情况,及时与土建装饰工程联系并向工地有关领导汇报,掌握、了解近期内的天气变化,以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寒流等灾害性天气突然袭击造成损失。

2、落实各级施工责任制。现场各专业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所有施工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认真贯彻落实冬季施工措施。

3、做好技术交底。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各安装分项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作出详细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冬季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各种自检制度及各种安装工程中所使用打压泵、切割机、弯管机、套丝机和电气焊等专业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4、加强施工质量检查。各安装分项现场负责人及专业质检人员要认真检查安装工程冬季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要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并认真作好各项检查的`原始记录。

5、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加工棚等临设工程在冬季施工前进行全面检查及维修,保证不塌陷、不漏水、不积水,并加强相应的保温措施。所需冬季施工的材料及设备应在冬季施工开始前备齐,妥善储存在仓库内。

二、安装工程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1、消防管道、报警管线及设备安装等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必须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气温低于5℃时采取相应防冻措施。

2、消防管道必须进行试水试压的,在试水试压完毕后必须把水排放干净,防止管道冻坏。各种设备内的水必须用压缩空气吹净;在特殊条件下,采取气压试验,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做好冬季施工成品保护工作。

4、在-5℃以下管道焊接时均采取预热措施,保证管道焊接质量。

5、电气暗配管道内穿铁丝扫管,清除管内积水后,封堵好管口。

6、防腐施工,严禁在雨、雾、雪和大风中露天作业,气温低于5℃时,应在采暖条件下施工。

三、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一)、冬季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加强冬季安全生产与现场防火的宣传教育。重点是防冻、防火、防毒、防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预防工作。现场张挂有关警示性标牌、标语,结合安装工程的实际特点做好宣传。

2、在冬季施工开始前,组织对现场各安装分项所有安装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冬季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做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充分发挥现场安全员、班组长的作用。安全员应对现场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机具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在施工之前必须排除。施工班组长要根据冬季施工措施及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落实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严格按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执行,严禁野蛮指挥,指导工人在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同时,注意施工作业面上的防滑、防坠落等问题。

3、抓好现场施工生活设施管理。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注意环境卫生,防止煤气中毒及食物中毒,保持文明施工。

4、施工用电

(1)、严格按《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严禁乱拉乱扯。

(2)、生活区内严禁采用电炉子取暖,室内人走后,应切断用电设施的电源。

(3)、在冬季施工前对现场所有施工用输电线路、用电器具及电气闸箱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5、现场安装工程加工区及生活区的临时给水管道均做好防冻保温措施,对不用的水管阀门及时拆除,防止乱用水、漏水造成冻害。

6、对施工现场的道路随时进行清理和整修,防止冬季积雪结冰,确保道路畅通。

7、消防措施

(1)、严格执行现场防火责任制,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防火培训,做好各项防火准备工作。

(2)、消防器材合理安排,统筹管理,均设置明显标志,不准随意动用。仓库内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妥善管理,并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检查。

(3)、坚持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应先提出申请,经安全人员批准按指定地点设专人负责用火,严禁施工人员在建筑物内随意用火。

(4)、电焊作业地点应设置防火屏障,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在高处电焊作业时,应设专人看管现场

(5)、下班前必须将办公室内的取暖设施断电、熄火,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巡逻检查。

(6)宿舍内严禁点火及私自接电取暖。

8、搞好现场安全生产。

(二)、冬季施工安全检查措施

1、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将各种责任制落实到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定期、不定期进行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巡检制度,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大风、雪、雾天气施工前,应重点检查各种施工用机械设备及现场施工作业环境。

3、随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其处理结果,应同时向所有冬季领导小组成员通报,确保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冬季施工顺利进行。

冬季施工取暖方案 篇2

按照济宁市20xx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二、技术路径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三、补贴标准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xx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时限要求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xx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冬季施工取暖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20xx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冬季施工取暖方案 篇4

一、冬季施工项目概述

我部施工的工程项目主要为隧道、桥梁及路基工程。冬季施工期间,隧道内施工采取相应的保证措施,基本不受季节性影响。受季节性影响的工序主要是原材料的储备、原材料的保温、中间产品的加工及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根据青兰高速公路LJ18标去年冬季施工经验,采取有效的冬季施工保温措施可保证结构物的质量要求。

根据榆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要求,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和年度施工计划,确定冬季施工项目为:

米脂二号隧道掘进、初期支护和仰拱施工。

二、冬季施工准备工作

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项目施工按冬季施工处理。

2、为了保证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我部成立了冬季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混凝土工、钢筋工、掺外加剂人员、测温保温人员、火炉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的有关知识,明确职责。

4、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掌握气象变化趋势及动态,以利于安排施工,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5、施工前,认真复核将要施工的'工程图纸,确保冬季施工的准确。

6、冬季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并组织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学习。

7、冬季施工前,搭建保温暖棚,备足冬季施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保温材料、加热及烤火器具,确保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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