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一、考核对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与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综合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复签情况等。
2、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心病患者管理、风湿类风湿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筛查、地方病防控、中医治未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3、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绿色转诊通道建设情况。
4、中藏药服务包括中藏医治未病、中藏医医疗服务。
5、群众评价与监督?医患沟通及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城中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机构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基本医疗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城中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上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中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依照青海省卫计委《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单独进行考核并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主体。区卫计局组织考核组依据《城中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城中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项目承接主体进行全面考核,对60%的项目承接联合体进行抽查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城中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区级考核误差在10%以上推翻重新考核。
(二)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区卫计局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7月、12月进行上、下半年集中全覆盖考核。
(三)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在城中区政府网以及区卫计局微信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区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结果上报与反馈。区卫计局每年初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机构类别和考核等次分门别类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考核实行千分制,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医德医风、投诉举报、工作配合情况等)占300分;绩效考核成绩占70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得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0分以上为优秀;700-840分为良好;600-69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
(二)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助经费;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减补助经费。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扣减节余的政府补助和上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补资金,同时用于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机构,并对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靠后、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社区卫生服务站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业资格,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由所属中心接替;村卫生室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由区卫计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五、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区卫计局的指导下抓紧完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要对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严格管理考评,制定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第一条总则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原则:"评优评先"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第三条评选日程安排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第四条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第五条评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成绩;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工作完成质量高,差错率低;工作总结及汇报真实、及时、准确;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二)已确认奖项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评选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核查;
3、获奖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原则上,个人奖项只能荣获一个,如同时符合多个奖项,选择一个推荐;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数据的收集和验证;
6、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数据统一口径,以政策研究中心数据分析岗位发送数据为准;
8、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者不参与评选;
9、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汇中信审中心所有。
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规范年终奖发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分配方案适用于部长级(含)以下员工;不包括总经理等由董事会委派人员。
三、年终奖基数来源
根据公司20xx年经营成果和运行状况,结合年度预算利润目标,确定公司20xx年年终奖分配总额。
四、年终奖分配方法
1、员工的年终奖数额分配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核定标准基数;
2、员工的年终奖标准基数影响系数有如下分类: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全年月满勤系数、安全质量事故系数、绩效评价系数等。
3、具体标准基数如下:
五、年终奖计算方法
分类:
a.中层管理=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40%+全年月满勤系数*30%+绩效评价系数*30%);
b.普通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50%+全年月满勤系数*20%+绩效评价系数*30%);
c.一线员工=标准基数*(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20%+全年月满勤系数*40%+质量安全事故系数*10%)
年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第一条分配原则:
按照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所有销售人员
第三条实施办法(具体内容)
1、奖金总额管理
销售部根据部门年度经营业绩,在年末对企业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经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
2、分配方法
(1)发放时间
年终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于报告年度末,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2)年终奖金兑现的前提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第xx条第xx款规定,分配年终奖前提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对于凡没有达到分解指标要求的各部门一律不予发放,销售部门依据此规定执行。
(3)年终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与销售人员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具体标准如下:
各人年终奖金数量应根据绩效完成情况以及销售部本年度业绩对年度奖金进行发放。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年终奖金。
个人绩效年终奖金=个人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个人年终奖标准。
部门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考核系数×本年度部门年终奖标准。
个人年终奖总额=个人绩效年终奖金+部门绩效年终奖金。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资额*加发月数*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4)年终奖金的发放,与一年第12月岗位绩效工资一同或单独发放,但最迟也得在春节前五天汇到员工工资账户上。
(5)年终奖金领取的资格
1)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2)在年终奖金计算期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取消其年终奖金领取资格。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如有变更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