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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供货配送服务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员工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以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需要为本;尊重员工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员工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菜由配送公司配送,配送公司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选定,粮油、调料等由行政部在大型超市定点采购,菜的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食堂指派人员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配送公司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食堂终止与配送公司合同;配送公司每天九点前将菜送到公司,先由公司保安人员验货,然后交食堂厨师验货;验货人员做好三查工作:查数(要过称)、查质(有无霉变)、查账(有无差错);核实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其它采购物品进公司后交食堂保厨师验收签名,送菜单一式三份,配送公司、厨师、行政部各一份;厨师于周五盘点,配送公司每月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公司只做中、晚餐,早餐员工自己负责。厨师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行政部审批后,交给配送公司按计划供货;每天中、晚餐有三菜(两晕一素)一汤。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行政部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厨师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厨师进行协调。厨师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员工有饭吃。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厨师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并报下月采购清单。每月底行政部要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遵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工具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行政部和厨师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公司;行政部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厨师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行政部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切菜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1)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月清点库存一次,行政部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周都要检查一次。
(3)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行政部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五、食堂财务管理
1、公司计划中餐标准为除掉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外,每人6元标准。
2、由于公司有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吃饭,仍然实行打卡,公司给员工充15元/餐(中午工作餐)以每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员工用餐打卡,月度清零。外单位人员按15元/餐标准收取。
六、管理与考核
1、管理:每周一上午食堂及时公布当周中餐菜谱,中餐为员工免费工作餐,晚餐实行员工登记,适当收取物品成本费,控制在3-4元/餐,月底由行政部汇总,报人事专员,在工资中扣除晚餐用餐费用。
2、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膳食质量(色、香、味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膳食质量(色、香、味等)实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方法进行。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员工好评的(满意度达80%以上),考核后酌情给予100元—200元奖励。如出现饭菜质量不好,满意度在60%以下,有20%以上员工不在公司吃饭情况,扣除厨师当月绩效工资200-300元的处罚。出现两月以上满意度在60%以下,20%以上员工不在公司吃饭情况,视厨师为不能胜任工作,给予解聘。
2、如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检查监督时发现配送公司送的菜有腐烂变质的食物或短斤少两现象,分别给予值班保安和厨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次。
3、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行政部、厨师、值班保安;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师
粮油供货配送服务方案 篇2
为确保今年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保障有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我市“两节”期间,粮油供应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全市军民生活需求。实现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运行平稳”目标,保持粮油市场流通顺畅。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由粮食部门牵头,财政、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二)强化市场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各渠道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工作制度,将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
(三)严格市场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监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一是加大对粮食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二是督促粮食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历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散发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四)做好应急准备。督促市内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供应网点、运输企业做好粮油应急供应准备;同时对本地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的粮油加工、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随时掌握其库存、加工、销售数量。当粮油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应急粮油的市场投放,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粮油价格连续上涨,部分居民开始抢购时,立即逐级上报政府,同时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反映的困难或在企业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协调,督导企业切实落实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相关责任。
(六)引导舆论宣传。采取多方式对市内粮油储存情况、市场粮情正面宣传引导,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
三、明确责任
(一)市发改局。负责对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或申请动用中央省、市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供应。
(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安排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
(四)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粮油保供稳价供应工作。
(五)市市监局。负责加大对粮油市场特别是经营大户的监管力度,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依法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六)农发行沅江市支行。负责落实保供稳价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需要,对粮油运输实行运力倾斜,及时安排应急粮油运输,为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提供运力支持。
(八)市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指导主要媒体,中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信息,特别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监督。
粮油供货配送服务方案 篇3
为确保今年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保障有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我市“两节”期间,粮油供应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全市军民生活需求。实现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运行平稳”目标,保持粮油市场流通顺畅。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由粮食部门牵头,财政、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二)强化市场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各渠道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工作制度,将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
(三)严格市场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监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一是加大对粮食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二是督促粮食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历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散发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四)做好应急准备。督促市内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供应网点、运输企业做好粮油应急供应准备;同时对本地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的粮油加工、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随时掌握其库存、加工、销售数量。当粮油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应急粮油的市场投放,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粮油价格连续上涨,部分居民开始抢购时,立即逐级上报政府,同时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反映的困难或在企业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协调,督导企业切实落实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相关责任。
(六)引导舆论宣传。采取多方式对市内粮油储存情况、市场粮情正面宣传引导,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
三、明确责任
(一)市发改局。负责对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或申请动用中央省、市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供应。
(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安排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
(四)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粮油保供稳价供应工作。
(五)市市监局。负责加大对粮油市场特别是经营大户的监管力度,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依法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六)农发行沅江市支行。负责落实保供稳价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需要,对粮油运输实行运力倾斜,及时安排应急粮油运输,为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提供运力支持。
(八)市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指导主要媒体,中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信息,特别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监督。
粮油供货配送服务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实施放心粮食工程就是实施民心工程,注重民生因势利导就是注重粮油食品安全,也是顺应和引导市民从吃饱到吃好的需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体现监督检查服务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做优做强;服务进一步构建放心粮油销售网络、扩大放心粮油产品的覆盖面、发展连锁经营,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单位采、销、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监管工作方案。
二、监督检查对象
本辖区的所有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单位),包括示范加工企业、示范配送中心和示范销售店。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实现对20xx年度、20xx年度评定的示范企业(单位)100%的覆盖面,实现对20xx年评定的示范企业满足50%以上覆盖面的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本局《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查验示范单位是否仍符合评审条件,是否落实了持证执照经营,是否落实了生产、销售、储存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二)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粮油商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采、销、存等环节粮油商品质量的检验制度;
(三)查验示范单位是否落实了计量年检制度,生产、销售的定型包装粮食的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要求;
(四)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储存是否符合粮油安全储存要求,有无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查验成品粮堆放是否规范;
(五)查验示范单位的粮食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是否落实了标示粮食质量、净含量、价格、产地等标志内容;
(六)查验示范单位经营(生产、销售、采购)的粮食及其制品的质量情况,有无经营“三无”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油商品;
(七)查验示范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有关情况自查表》制度,自查结果是否落实了主要负责人确认机制;查验已被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单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
(八)其他涉粮检查内容。
对既是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又是成品粮应急储备的单位,还将增加相应品种的数量、等级等检验项目。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为体现服务、效率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原则上,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一年检查一次(不含专案检查和受理举报核实)。时间计划是:
第一次,4月底前,落实对其中不低于50%的单位的检查和质量抽样工作;
第二次,10月底前,组织对余下的单位落实监督检查活动,同步落实质量抽检。
具体检查单位、检查时间由本局在组织检查时随机确定。
五、检查方式
对示范单位的检查采取用市场巡查与节日期间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涉及举报事项或市有关部门移交、移送的案件,由市或辖市(区)按管辖落实查处工作。
六、质量抽样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经营的粮油商(产)品落实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样品安排按本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
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对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处理。
七、费用
组织开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和由本局开展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八、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对经检查符合《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规定条件的单位予以保留示范企业资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之第十七条情形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时整改,由所在地的粮食部门落实跟踪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关于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加强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情形且影响较大的,作出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处理;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为,由粮食部门按照管辖要求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价格、计量、质量、经营范围等情况,由本局向价格、质监、工商部门办理移送查处;对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行为,由本局向市食安委办公室落实移交查办。
对被取消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资格的单位,自取消或应该知道取消之日起不得再以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单位的名义从事粮油经营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开展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确保粮油放心消费、落实质量安全”的要务,做到工作有计划,实务有成效;
(二)各放心粮油示范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产品(商品)的质量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法定负责人为本单位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粮油制品的安全负总责;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政策规定和国家粮油质量卫生标准,不断提升粮油标准意识;要强化对采购粮油制品的索证、检验要求,从源头上落实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的机制;要高度重视计量、价格、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产品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市级放心粮油的影响力。我局将继续落实诚信数据库信息的更新工作,有关市级放心粮油资质评定、监管、抽样结果、获奖受罚的信息将如实记载更新;
(三)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粮食抽样、检验工作规程,及时准确落实质量卫生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负责;要切实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要同步做好粮油标准的贯彻宣传工作,认真解答有关质量、标准、检验方面的问题,做示范企业的好帮手;
(四)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依规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案卷管理工作,落实方便查阅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