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彻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我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利用10天的时间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舒心、优雅的`人居环境和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协同作战,讲求实效”的方针,本着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乡环境卫生水平的脏、乱、差等问题,抓好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主要任务:对镇区所有街道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建筑等物,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2、标准要求:要达到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塑料袋飘挂、无柴草乱垛、无建筑垃圾乱放,要保持24小时清洁。
三、整治内容
1、乱搭乱建。对镇区内的铁屋厦棚,遮阳篷、乱围乱占、广告牌匾等,要进行全面排查。
2、乱停乱放。对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划定停车位。
3、乱堆乱倒。对沿街经营户的垃圾处理,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定时倒放制度,对容易产生池外垃圾的地段,要实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搞好灯饰亮化管理,加强路灯的管理,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5、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搞好驻地道路的绿化完善和管护,合理规划各类广告、宣传栏、标识牌,确保美观。
6、积极保持城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通路清洁责任,一天两扫。
四、检查验收
组织有关人员,对镇区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2
为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确保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新区城管局决定从1月1日开始至1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全面提升新区市容环境水平为目标,集中对户外广告牌匾、非法广告、占道经营、餐饮油烟、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突出抓好主要街路、重点区域和敏感部位的市容环境,逐步向次要街路和背街小巷推进,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顽疾,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春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新区城管局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周立友
副组长:王纯刚、王刚、赵杨、甄庆龙
成员:各协调工作组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
三、实施步骤
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至10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1月10日至1月20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要有领导包保,挂图作战,确定时限内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1月20日至1月25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逐项验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城市品质有显著提升。
四、检查形式
以各开发区城管系统领导包保为主,环卫专项检查为辅的双循环方式展开检查。
1、高新检查组
组长:赵杨
成员:各协调工作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
2、北湖检查组
组长:王刚
成员:各协调工作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
3、空港检查组
组长:甄庆龙
成员:各协调工作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
4、环卫专项检查组
组长:王纯刚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人员
五、工作任务
(一)规范户外广告牌匾
工作重点是控制存量、减少增量,杜绝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年年拆、年年有,越拆越多现象。
1、拆除遮挡窗户、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高空字、大型高空广告、墙体广告和刀匾。
2、拆除设置在非牌匾位上的牌匾,拆除墙体上各类杂牌、墙体字。
3、拆除设置不规范、位置不当、设施残缺断亮的LED条屏,清理地面上乱摆乱放的落地灯箱、指示牌。
4、拆除工地破损围挡广告。
(二)非法广告治理
1、及时发现、上报、查处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楼道内或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张贴标语及宣传品、广告的非法广告行为人、公司或非法广告。
2、取证过程,要确定好时间、地点、违法事实和电话录音,并建立非法广告台账。
3、环卫部门及时清理街路发现的非法广告,属地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及时清理封闭和老旧散及弃管小区发现的非法广告。
(三)全面整治各类违法占道
1、清理各类占道物、堆放物,重点是清理利用地桩、地锁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
2、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治理店外经营和各类占道加工、占道销售等占道行为;坚决取缔游商散贩,特别是医院、商场、公园、轻轨站周边等重点部位的流动商贩。
(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对辖区范围内餐饮经营场所逐一排查,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监管档案。
2、对不按照规范设置餐饮油烟专用烟道、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的,责令整改,依法予以处罚。
3、督促商家利用转好天气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烟道及烟道周围油渍。
(五)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1、严查无证运输行为。
2、加强对工程渣土运输的管理,依法查处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及利用监管盲区的偷倒乱卸现象。
(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重点商圈、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等易产生死角死面区域的清扫保洁,对老旧散小区和物业弃管小区的垃圾及时清运。
2、扎实做好冬季清雪,加强清雪的组织协调,做好应急预案和值班工作,提高清雪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和雪灾的准备工作,确保城市正常运行、道路畅通和市民出行安全。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全域文明巩固深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营造整洁有序、道路通畅、健康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根本,坚持“依法治理、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相济”的原则,针对春节期间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易发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春节、元宵期间的整治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整治时间
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2月26日。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市容秩序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对“两节”期间的占道经营、偷建抢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严格规范管理,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巡查频次,做到街面全覆盖管理。(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查违城建科、市容劝导大队、开发区分局)
2、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按照“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对乱扔烟头、垃圾杂物、随地吐痰、不文明养宠等行为进行管理,提升市民素质,树立文明城市形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查违城建科、开发区分局)
3、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常态化开展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加大主次干道、生活小区违停车辆拖移和贴单管理力度,培养市民文明停车的习惯,让停车有序成为广德的一道靓丽风景。(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查违城建科、市容劝导大队、开发区分局)
4、加强城市环卫保洁工作。针对“两节”期间人流量大、垃圾产生多等情况,保洁难度有所增大的现状,开展一次环境大扫除活动,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水平,清理绿化带、下水道、公园广场等卫生死角,不间断开展“水洗广德”工作,做到垃圾清运及时、密闭装运、日产日清,营造干净整洁的节日生活环境。(责任单位:环卫处、开发区分局)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根据《20xx年广德市市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继续对全城区的楼顶字、楼盘布幔、道闸隔离栏等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商业广告,进行整改拆除,有效规范城区户外商业广告设置,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科、执法大队、查违城建科、开发区分局)
6、常态化开展网格共驻共建。年前适时开展网格共建活动,切实做好包保网格及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节日氛围营造等工作,标准不降。(责任单位:局机关、执法大队、查违城建科、环卫处、开发区分局)
7、开展好各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和“双禁”宣传等工作,通过定点宣传、流动宣传和网格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落实好“两节”期间的行为规范和自我防护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到“两节”期间开展专项整治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责任部门联合协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整治期间,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查纠整治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从严问责。各部门要抓好“两节”期间值班执勤制度的落实,局组宣督查科将对执法人员出勤到岗、着装规范、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和作风纪律等进行督查,并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履职成效不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春节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4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