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短文提供的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强力推进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坚持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强化责任、夯实基础、科学预防、积极扑救,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力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组织内部分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及联防联保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明晰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协同联通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响应准备。
气象部门对大风高风险天气及时预警;林草部门通过远程监控设备加强24小时火情监控;各乡镇和林场护林员加强巡逻监测,形成全天候、高密度的监测网格。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队伍调配等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响应措施。
(三)强化措施落实,突出火源管控。
各乡镇及林场等森林草原责任单位强化农事用火管控措施,大风天和高火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惩。落实森林草原检查站监管职责,严禁人员车辆带入火种。
(四)全面排查隐患,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林草等部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打好隔离带,清理林下可燃物,做到查隐患、堵漏洞、抓治理同步进行。在大风等高火险时段,增设流动检查点,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风险隐患。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强化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提高扑火队伍实战能力。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保障消防车、消防泵、风力灭火机、报警器、防尘口罩、防灭火物资设备的需求,做好大型机械车辆调运准备。
(六)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和标语、条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内容。宣传教育做到无盲区、无死角,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宣传实效,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高火险期间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在岗带班,严禁空岗、脱岗情况,一经发现严肃通报问责。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同时抓紧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火灾情况发生。
四、火灾风险等级。
土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将火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风险区,三个风险区分别是:
1、高风险区是白石头沟林场段、大青山林场段、万家沟林场段、国营苗圃。(责任单位:白石头沟林场、大青山林场、万家沟林场、国营苗圃。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2、中风险区是京藏高速两侧100米、110国道两侧100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蒙草抗旱公司。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3、低风险区是平原乡镇区。(责任单位:属地乡镇)
五、工作步骤
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本部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逐项落实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全力抓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秋冬季防灭火工作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实施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林场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物资运输和调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督察组,经常性、不定时对各乡镇、相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隐患自查、问题整改、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旗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更加扎实升入开展。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2
一、 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 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三、 工作职责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四、 工作重点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五、 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20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六、 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3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4
一、强化资金保障
(一)建立银川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专项用于对接入我市电力主网的火力发电厂和供应三区范围天然气的城燃企业进行应急补贴,以及用于政府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时支付3天应急储气责任用气量的气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二、强化电煤保障
(二)强化辖区内煤矿管理。加强煤矿属地管理,兴庆区、灵武市对辖区煤矿实际生产状态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核定产能、实际产量、生产煤种、发热量、销售渠道及价格等,是否在自治区增产保供煤矿范围。各煤矿应按照民生供热用煤、区内发电用煤、外送电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顺序,实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优先保障我市民生供电供热用煤。
责任单位:兴庆区、灵武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苏银产业园,国能宁夏煤业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等
(三)保持我市煤矿安全稳定生产。严格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煤矿正常生产,不得擅自扩大停产整顿范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煤矿停产限产。各煤矿在确保今冬明春期间煤矿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职工轮休、调休。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兴庆区、灵武市人民政府
(四)多方增加电煤供给。国能宁夏煤业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加大对我市无系统内煤矿资源热电企业的电煤支持力度。建立市内热电企业电煤联动共享机制,共克时艰。热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区内外煤矿企业对接,抓紧签订20xx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全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合同签订量要100%覆盖全年计划用煤量。热电企业加大煤炭采购力度,争取存煤可用天数达到10天以上。针对热电企业要建立电煤存量日监测报告制度,在企业每日申报的基础上,由属地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电煤存量。对电煤中长期合同频繁严重违约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西夏区、灵武市人民政府,国能宁夏煤业公司、国能宁夏电力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等
三、强化电力保障
(五)严格落实自备电厂发电责任。燃煤自备电厂要严格落实“以发定用”要求,力争满负荷出力,电网企业原则上对自备电厂下网负荷全额执行错避峰用电。对下网负荷落实不到位的自备电厂将由电网企业进行限电限产。
责任单位: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燃煤自备电厂
(六)给予火电临时补贴。对接入我市主网的承担居民采暖供热的电厂,在完成我市冬季供暖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对10—12月供应市内的电量给予电价补贴,在自治区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度电再补贴0.5分。由电网企业进行电量计量并按月发放补贴。对承担城镇居民冬季供暖的热电联产企业核减供暖部分的固废处理费。补贴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七)给予煤电金融税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增加煤电企业信贷投放和转贷资金规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得违规抽贷、断贷,确保煤电企业现金流稳定。落实自治区煤电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阶段性缓征政策,减轻煤电企业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银川税务局
(八)充分发挥新能源电力保供作用。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力并网进度,提高新能源消纳比重。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灵武市新能源规划获得批复。加快推进兴庆区、贺兰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鼓励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结合消纳接入等实际,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九)严格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各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企业应支持配合实施错避峰用电生产,确保电网企业下达的错避峰负荷执行到位。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在保证民生照明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额配合错避峰用电生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的错避峰用电生产管理工作,如计划内企业未按要求准时、足额压降负荷,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企业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政企联动驻场督办。如因企业错避峰用电执行不到位,引起电网频率越限等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情况,将对计划执行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紧急限电拉路措施,确保大电网安全,同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错避峰生产对我市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发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十)适时启动有序用电。坚守民生底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能耗双控,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根据自治区统筹安排配合稳妥实施有序用电,全力落实保民生、保公用的责任。不得将燃煤电厂纳入能耗双控和错避峰生产范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四、强化天然气保障
(十一)加快做好应急储备。按照“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储气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应急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在入冬前应储尽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三区范围内储气责任落实,两县一市储气责任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落实。如供暖季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根据市场价对代政府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按用量支付相应气款。对11月底完成自身储气责任的三区范围内城燃企业,按1000元/万立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未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由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戒。政府应急调峰气款及奖励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宁夏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气企业
(十二)多方争取增量资源。在严格落实天然气年度供销合同的基础上,多方争取天然气资源,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抓紧补签增量合同,提高用气供应保障能力。各城燃企业要积极参加重庆和上海油气交易中心现货竞价交易解决燃气供应缺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宁夏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气企业
(十三)完善“压非保民”应急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定完善市、县、区分级应急预案,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天然气液化工厂、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大民生用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宁夏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各城市燃气企业
五、强化统筹协调
(十四)建立调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旭辉为组长,副市长韩江龙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金融局、银川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及有关重点能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银川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协调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电力错避峰生产方案、有序用电方案、用户轮停用电方案、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形成责任清晰、响应灵敏、应对恰当、保障有力的能源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政管理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中石油宁夏天然气销售分公司
(十六)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协调辖区热力公司预付今冬明春供热费用,缓解热电企业资金压力,协调解决燃煤电厂煤炭运输、临时储存、环保防尘等环节的困难问题,确保冬供期间发挥应急保供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十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引导。广泛开展全民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约用能意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预期,释放正面消息,增进公众理解,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相关舆情,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上述政策措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