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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送方案 篇1
为确保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学校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
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学校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学校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学校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
选取高中段学校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学校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学校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学校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学校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学校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
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学校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
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学校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
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设备配送方案 篇2
一、运行安全控制
1、交通管制
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交通管制;
2、运行时间
材料运输必须在白天进行;
3、运行速度
正常运输速度必须控制在5Km/h;道路不平整的路段速度必须控制在2Km/h以下;通过障碍的速度控制在3Km/h以下;
4、车辆启动前的检查
车辆启动前必须对平板车和加固情况作详细的检查,杜绝隐患,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必须在启动前排除;
5、运行过程中的检查
5.1横坡检查:通过横坡大于3%的道路,必须进行平板车的横坡校正,确保材料处于相对水平的状态;
5.2纵坡检查:通过较大的纵坡时,对平板车进行纵坡校正,确保材料处于相对水平状态;
6、车辆停放:
运输过程中,夜间停放或中途停车必须选择道路坚实平整、路面宽阔、视线良好的地段停放,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并派人守护;停放时间较长时,需要在平板车主梁下部支垫道木,降低平板车高度,主梁落在道木上,检查平板车压力表,将压力降低。
将平板车停放妥当后,检查材料捆绑情况和车辆轮胎等,及时排除隐患;沿途路段实行封闭或半封闭通行;停车时,作好安全隔离措施,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绕行。
二、运输保障控制
对准备运输的材料需进行适当的保管和包装,以防损伤。对运输的控制应该分四步进行:
1、装载前的'验证:装载前,必须对要运输的大件(材料)进行核对验收;
2、有效地执行细则——执行捆扎和加固方案;——到货后立即执行接收条款。
3、选取和维护运输工具——正确选用运输工具;——对运输工具进行维护;
4、正确选取运输路线(在运输前再次对路线进行勘查,确保运输条件与实际情况相符等)。
5、人员的安排和考核——明确人员的职责——进行有关细则的内容、作用、使用方法的宣传教育。
三、技术安全措施
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参加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对运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国家劳动防护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针
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确定实际需要的运输材料工具;在接货时,严格检查,如有残损,及时将残损情况报告客户,并按照客户意见处理,并做好相应交接记录;运行前必须检查大件(材料)装载与捆扎情况;做好超限运输标志;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配载方案;在运输途中,定时检查大件(材料)的绑扎加固情况是否完好,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以确保大件(材料)、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封刹工具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作业;夜间作业,施工人员配置反光背心,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人员以及材料的安全;安全质量监控人员全程跟踪,作好安全记录。
四、应急预案及处理
1、组织保障
项目部下设专门的应急支持小组,建立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项目经理亲自指导、指挥应急支持小组的日常工作,直接听取应急支持小组的各种报告。在特定的紧急状况下将召集会议,组织临时机构或者亲赴现场处理,直至紧急状况解除。各分组组长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措施的组织、落实、实施。
2、基本应急措施
针对影响业务正常运行典型的潜在风险因素,项目部将致力于通过采取“策划、分析和提高作业水平”等措施予以防控。由于第三方责任、不可控因素等导致的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时,将按照预先制定
的应急预案,“即时报告、维护现场、请求支援、替换替代、调整计划”等措施,在客户的确认或授权下处置,必要时,项目部将临时改变分工模式,由项目经理亲自调配资源,消除或减轻紧急情况给客户带来的不利影响。项目部还将通过培训,并制作便于携带的应急预案印刷品等方法,确保每一位具体从事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熟悉本应急预案内容,进而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最为恰当的措施。
3、应急预案
3.1天气突变应急预案
如在运输作业期间遇天气突变,如降雨降雪等情况,及时对货物进行遮盖并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保证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3.2车辆故障应急预案
在运输前,通知备用车辆及维修人员待命。如在途中运输车辆出现故障,立即安排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确定无法维修,及时调
用备用车辆,采取紧急运输措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运抵指定地点;
3.3道路紧急施工应急预案
项目部大件(材料)运输经过的陆路路线进行反复勘察,并在材料起运前一天再次确认道路状况,掌握运输路线的详细资料。尽管如此,仍难以完全避免因道路紧急开挖施工导致的通行受阻情况。遇到此类情况,现场经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难度较大项目经理将亲赴现场,协调内外部资源,及时提出运输路线整改方案,在施工部门配合下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施工道路进行整改,确保材料运输顺利通
设备配送方案 篇3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xx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四、工作要求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设备配送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xx)等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原则
1、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对于未封闭、通风较好的非流行区公共场所,日常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执行即可。
3、对于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4、如公共场所内发现有发热、呕吐、干咳等症状病人时,可以对其活动过的特定场所,在特定时间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
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范围和职责
全县各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原则实施。
1、县级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消毒,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
2、陇南机场、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国道省道留验站的消毒,依据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站工作规范的通知》(甘疫防办发〔20xx〕2号)由各留验站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县城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城关卫生院、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分别住建局和所属单位督促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4、各乡镇及辖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
5、各单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6、超市、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经营场所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具体按照预防性消毒的内容和方法,对场所的空气、场所的物表,场所的地面、场所的垃圾规范操作进行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旅局
7、城区垃圾站点的消毒由县执法局组织开展消毒,各乡镇辖区垃圾点的消毒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各乡镇
8、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对废弃物和存放场所按要求开展消毒,由成县绿色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10、省、市、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正常营运后,由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所有出租车的消毒工作由经营业主自行开展消毒,并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运管局
11、其它公共场所,由其经营、管理主体负责消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方法和内容
1、场所空气
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勤开门窗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在窗户安装向外流向的换气扇。每天停止工作,集中开窗(门)通风不低于30分钟。
2、场所物表
对人员经常触摸的公共用品物表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180份冷水,得到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至少在停止工作后彻底消毒一次。留观人员转换频次多,增加随时消毒次数。
3、场所地面
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90份冷水,得到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和浸泡拖布擦拭地面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地面消毒用量(以湿而不滑为标准)。每日不少于2次,即工作结束后和每日中午。
4、场所垃圾
场所内必要的地点必须有留观人员,废弃垃圾有集中收集的容器。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4份冷水,配制成含氯消毒剂进行收集时喷洒。根据84消毒液的浓度不同配制的比例也应不同。
四、消毒物资保障和技术指导
1、消毒物资。全县各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各乡镇、各单位、各经营场所业主自行采购。
2、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要全面负责加强对卫生消毒的技术指导,制定疫情消杀技术指导方案,强化对各医疗机构、卫生院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既要保证消杀效果,又要保证消杀药物的使用安全。
五、个人防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1、随时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2、选择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消毒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及方法按说明书进行。
3、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4、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县疫情联防联控物资保障专责组统一调配,各经营场所的消杀用品由经营业主自行采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严格按照《成县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合力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方案明确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预防性消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各经营业务消毒工作的落实。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城乡群众开展群众性预防消毒工作,切实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检查组将对全县公共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及时相关单位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