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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后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建设安全工作现状,现制定20xx年xx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稳步有效推进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工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1、组长:xx县住建局局长。
2、成员:质安站全体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具体工作事项。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0xx年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的指示和“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的整治方针,不断巩固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并严格遵循以下体系:组织领导体系,工地动态实时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安全巡查、重点查体系,建筑施工劳务培训体系,建筑施工市场诚信体系,安全监理员管理体系,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调整联席会议结构和运作方法,力求高效、务实、平稳推进,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二)积极开展巡查、互查、抽查以及各项重点查、专项查。
20xx年继续坚持安全巡查、互查、抽查体系,同时结合去年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特点,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优势,合理调配安全监察力量资源,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重点查、专项查,确保了重要时期或事故易发时期的安全总体平稳。检查过程中并鼓励建筑施工工地争创各类标化、文明工地,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工地形象。具体工作如下:
1、每月按照惯例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巡查、抽查。
2、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都能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我县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呈现平稳态势。
3、落实县安委安全生产会议有关精神,组织夏季高温季节防汛防台、施工用电和防高处坠落的专项安全检查。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活动,使我县建筑行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四)继续开展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每一个季度分别组织xx县属及驻县各施工、监理、开发商代表等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我局安全生产会议,使我县属及驻县各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安全工作和责任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
(五)针对目前我县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检查工作重点如下:
1、深基坑:开挖深度及形象进度,监测(观测)支护结构变形情况。
2、塔吊:安装使用(含安装告知手续)、顶升加节、拆卸情况及装拆单位的资质情况。
3、人工挖孔桩:对我县的在建工程项目的人工挖孔桩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提供经有关管理部门同意使用人工挖孔桩的手续、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情况(如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安全防护设施、井内气体检测手段和记录、施工用电、渣土的堆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的情况。
4、其他项目的安全状况:主要反映“施工用电、各种建筑机械使用、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四口和临边防护、起重吊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
从业人员违章违规、安全意识差等因素是导致建筑工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安全管理,提高务工人员安全意识,我局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管理,增强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制订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我局实施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不断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方法和经验,加强研讨,制订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四)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乡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2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8号)、《市运输管理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运管【20xx】134号)和《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沂交运管【20xx】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结束,检查时间为20天。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订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与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管理台帐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二)车辆、人员管理情况。车辆资质、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维护保养情况;车辆GPS安装及使用情况;车辆投保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和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属地交管所检查为主。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工如下: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属地交管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按方案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货运科负责货运企业的重点督查工作。
参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单位和企业机构部门按照“三关一监督”的原则,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及时分析并汇总道路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指导道路运输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参与检查的各单位、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式,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和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集中力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类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形成一种行业引导、企业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参与检查的各科室、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在开展安全大检查时,同步要做好相应台帐积累,要对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运管处货运科和安全科。
乡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东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毒等涉危环节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镇安监站、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由派出所,文化站、工商所、东湖学区、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派出所、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东湖学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元月1日至3月31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提高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篇4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12〕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