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 篇1

一 、 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 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 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 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 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 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 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 近期生活照一张

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树立学习榜样,表扬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习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班风,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特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对象:

六—九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维,举手发言,声音响亮。

3.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字迹工整,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4.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6.较好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或者

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评选方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年级组审核讨论后,确立年级组“学习之星”。

2.“学习之星”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三种,比例分别为10%、30%、60%,每个年级评选10名左右。“进步之星”由班级推荐,每班2名学生。

六、上交要求:

1.年级组长在线编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

2.年级组长汇总“学习之星”照片及感言,一个年级汇总一个word上传ftp:2020学年/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文件夹。

3.截止时间:1月18日(九年级可延后)。

七、表彰及奖励

1.学校颁发“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荣誉证书,发放学习奖品。

2.学校微信平台推送“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名单及感言。

合作社星级评定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争创”活动的指导意见》(武组文〔20xx〕1号)。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开展“星级争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红色引擎工程”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支部研究,决定在党员中开展“星级争创”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星级争创”活动,充分发挥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和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通过定性评价和量化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评议相结合加强党员管理。以评定星级党员为载体,以解决一些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眼点,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切实把合格标准立起来、把先锋模范形象树起来,为服务好学校中心工作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力量。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星级争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红色引擎工程”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学校书记校长亲自抓、负总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部成员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精力到位,不断推动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2、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党员“星级争创”活动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紧扣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做到评星挂星与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开展、同步总结、同步考评。

3、树立典型,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激发党员“星级争创”考评管理的内在动力,培育、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氛围,既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又维护团结、增进和谐。

4、严格标准,坚持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星级标准,完善创评机制,坚持优中择优,按照自评、互评、群众测评、党组织总评、结果公示的“四评一公示”程序。认真进行评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5、稳步推进、坚持学创结合。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坚持把评星定级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重点工作考核有机结合,确保星级评定科学合理,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

三、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评星标准

1、“学习星”星级标准:

一是带头“讲政治、有信念”,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

二是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各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

三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

2、“服务星”星级标准:

一是积极参加在职党员“双认领”活动,至少认领1个“微心愿”;

二是带头践行“党员常青”,积极参加“三进三服务”、党员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带头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争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党员示范岗。

3、“业绩星”星级标准:

一是带头“讲奉献、有作为”,争当师德标兵、育人楷模;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贡献;

三是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日常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道德星”星级标准:

一是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自觉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二是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向上,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三是带头“讲道德、有品行”,自我要求严格,无不良道德品行记录。

5、“廉洁星”星级标准:

一是带头“讲规矩、有纪律”,廉洁自律、公私分明、洁身自好,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带头树立党员形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干部群众反映好;

三是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评星步骤

(一)评星方法

1、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学习星、服务星、业绩星、道德星、廉洁星”等五个评星项目及指标体系。

2、每个评星项目分考评指标和加分指标。考评指标满分100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分数;加分指标最高不超过5分,主要根据党员相关工作或事迹得到上级肯定批示、宣传表彰、交流推广和群众认可等方面情况给予相应加分。党员单个考评项目得分90分及以上的,获得相应星。

3、每个评星项目另设“一票否决”指标,主要根据党员相关工作或表现未落实上级任务要求、不严肃参加组织生活、违法违纪违规和群众满意率较低等方面情况设定。党员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该党员不能评星。

(二)评星程序

1、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星标准,对照服务承诺,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认定和评价,填写自评表,由学校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⑵党员互评。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星标准开展互评。

⑶群众测评。在开展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学校党支部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⑷组织评定。学校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结果,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名党员得星(分)情况。

⑸党员评星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原则上,五星党员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65%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上。

3、支部评定可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

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②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

③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

④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⑤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六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联系。

⑥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结果运用

党员评星定级结果与年度考核、激励奖励、评先评优、整改提高等挂钩,推动党员争“星”晋位:

1、公开亮星。以党支部为单位,设置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得星情况。

2、评先表彰。对获得5颗星的党员,优先纳入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畴,进行党内表彰。

3、督促后进。对未获星的党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对其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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