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红领巾奖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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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红领巾奖章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及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教育、自己服务,促使学生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完善自己,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优良品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班评细则》,给其他同学起好榜样作用。

2、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考试、考查学期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做好事。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个性、会学习、知荣耻;在家有孝行、会自理、担责任;在社会有教养、会共处、守公德。

二、评选办法

以校为单位评选。全校每学期评出15名优秀学生(不分年级)。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班任根据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不限人数)

2、学校复评: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值周教师的记载情况综合评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现骂人、打架现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购买红领巾奖章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购买红领巾奖章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审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使我校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二、评选项目

全能之星,守纪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诚信之星,文明之星

三、评选标准

(1)全能之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诚实,积极向上;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学习困难;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守纪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3)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进步之星: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方法科学,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

(5)诚信之星: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6)文明之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具有中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l、班级中每周评选“班级之星”。由班长周末提名,星期天下午自习课进行评议表决。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组“每月之星”的评选,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三前,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年级组,由年级组评选出“每月之星”。

3、每周各班评选出的“班级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范围内予以表扬并在班级公示栏张榜公布;年级组评选出的“每月之星”由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班级之星”、学校“每月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

购买红领巾奖章方案 篇4

一、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学生总数的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人数的0.5%。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分别填写登记表,经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批。

五、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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