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优短文提供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精选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现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管理措施,强化安全防范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凌红副组长:徐芳、俞霞组员:胡丹、陆重维、邵萍、浦陈霞、许汉伦、张文元、樊星群、杨方、黄健、岳峰联络员:黄健重大信息报送员:浦陈霞

三、排查重点

一是教学、科研、生活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的防火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良好,电器设备连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规范。二是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储存、使用、回收等环节是否规范;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是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保卫机构设置及专职保安门卫值班是否按要求配备,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技防、物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四是学校基建工地、场所的管理情况。是否做到施工区域与师生生活区域、施工人员与师生相隔离,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施工,施工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五是饮食卫生情况。食堂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食品采购是否手续齐全,现场操作环境和食品提供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9月20日)

1、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人员职责。

2、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排查治理重点,仔细排查,并逐一登记填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学校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讨论提出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由于自身原因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要主动向东亭街道政府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请求支持帮助。

(二)督导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1、学校每周四16:00前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搜集、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

3、积极迎接区教育局对学校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发动、推进的职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校长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把排查治理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教职员工。教导处要切实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学生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以及食品安全,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应急逃生能力。总务处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专职保安、食堂人员、消防安全、电梯管理员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日常管理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学校要认真分析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完善日常办学行为,努力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排查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开展。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篇3

为认真吸取各地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海南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及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决定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照“够威、通过排查推进项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黄少和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加勤、郑钦仕、陈敏、林荣、陈少龙等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排查主要内容

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防护、大型施工设备为重点,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

2我项目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够严、够细”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1指导思想够硬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工序交接的验收情况。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治措施1入不良行为记录;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部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停工整改的项目须经项目部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20xx年96日开始至9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2日结束。排查工作应

根据排对各自职责9月13日前报公司建全面清除、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各项问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录月月12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工程部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2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深入开展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健全 “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完善“业主主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综合监控体系,逐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构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适用范围

宜宾伊力宜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须遵照本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内容

按照工艺、工序和作业活动的特征将工程施工划分为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和主要工序7个单元,紧紧围绕各单元系统的施工流程把具体的分项施工按照工艺特点细分施工工序,开展危险源评价、分级等工作,进而提出施工安全隐患的管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施工驻地与施工现场(材料准备、临时建筑)、场地清理(拆迁加固)。

(二)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石方爆破、防护工程、涵洞工程。

(三)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墩台工程、上部工程。

(四)隧道工程:掘进、装渣与运输、支护与衬砌、通风及防尘、竖井及斜井、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等。

(五)路面工程:沥青路面。

(六)交通设施工程:安全设施(护栏施工)、电力工程等。

(七)主要工序: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钢筋加工、钢筋安装)。

五、工作任务

(一)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1.危险源、安全隐患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公路工程危险源定义为: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不良自然环境条件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危险源责任单位在对排查出的危险源不采取针对性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到位时,即导致危险源转化为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安全隐患(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安全隐患(Ⅱ);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安全隐患(Ⅲ);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安全隐患(Ⅳ)。

3. 各级施工安全隐患管控级别

项目公司牵头,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1)项目公司承担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销号。

(2)监理和施工单位主要承担全部四级安全隐患的管控责任。

(二)项目公司工作任务

1、加强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管理,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编制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集中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调动全线救援器材、设备,实现各施工单位应急队伍的整合和互救体系。

3、汇总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附件2)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建立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将本项目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销号汇总表(附件3)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在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内,根据上报的安全隐患存续时段,在安全隐患关键控制时期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施工关键环节的监管控制;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每半年(6月底和12月中旬)将本项目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施工单位工作任务

施工单位要在项目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单位明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要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

1、排查登记

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各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查后执行。

2、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3、防范治理

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备案。

编制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控制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编制专项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公司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开展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施工单位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施工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的具体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坚持未公告与告知的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班前安全交底工作:施工单位应将未公告与告知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项安全交底,班组施工前组织一线施工人员学习、交底。

4、验收销号

建立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安全隐患销号制度;上报的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存续时段过期后隐患已消除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申请销号,尚未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重新上报消除期限。

(四)监理单位工作任务

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公司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核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项目公司。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公司书面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要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切实强化参建各方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环环紧扣,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治理各项施工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纳入到有关规划、计划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对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隐患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制度。

(三)查漏补缺,确保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按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附件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查漏补缺,建立与本项目相一致的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保证施工安全隐患分级正确、客观,确保本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施工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实现和完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真正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查处安全隐患瞒报谎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与上报备案情况不符,有瞒报、谎报行为的应严格查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