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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建设健康连云港行动计划(20xx—20xx)》(连委办发〔20xx〕18号)总体目标,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促进医疗机构以健康为中心,大力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实现从单一的医疗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化。
一、创建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创建目标任务
20xx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并于7月份通过市爱卫办评估验收。
三、创建标准与申报条件
各有关医院依据《健康促进医院考核标准(20xx版)》要求,在组织建设、环境建设、健康活动、健康技能、员工保健等五大方面,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需申报市级健康促进医院。
四、创建策略与措施
(一)制定完善医院健康政策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启动“市级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在制定建设健康促进医院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医院目标责任考核、医院发展规划、服务宗旨,包括有计划地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促进有关技能的培训,为医护人员提供职业健康服务,采取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健康意识,加强与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及社会各部门的合作,对出院病人继续开展健康促进服务等。为使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医院应成立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每年召开2次工作例会,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二)创建无烟单位
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首先要建成无烟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江苏省无烟单位创建标准,创建无烟单位,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目标责任考核和发展规划,有控烟巡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劝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健康促进的理念,进行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建设,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展开。
(三)开展职工培训
各创建医院应对全院职工进行每年一次创建无烟单位及健康促进医院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本理论与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原理及发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策略及方法等。另外,医院至少每年为医务人员举办一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技能的培训。
(四)建立完善健康教育阵地
医院设立固定、独立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县级及以上医院每月更换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两月更换一次;集中候诊区、治疗区(如输液室)、门诊科室、住院科室合理使用健康传播材料(如摆放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健康海报或健康提示,播放健康视频等);门诊大厅、各病房楼层应备多种供阅览的折页、处方和手册等健康教育资料;每个临床科室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有针对不同病种的健康教育档案记录。
(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开展院内及院外健康教育活动。门诊大厅、门诊和住院部的各楼层及各病区要有5种以上包括折页、处方和手册的宣传材料。宣传材料放置在门诊大厅的'入口显眼处,各楼层的护士咨询台显眼处,各病区的护士管理台显眼处。对住院病人要开展院前、院中及院后健康教育,开发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处方。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卫生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其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建院级健康科普讲师团,与社区相关功能机构合作开展健康促进讲堂活动。
(六)开展患者评估
创建医院应开展对病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需求评估,并根据不同病人类型的需要制定健康促进干预方案。每年医院还应开展患者的健康评估工作,进行住院患者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及服务满意度调查。
(七)自我评估
县区爱卫办和健康教育机构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20xx版)》相关要求,采用督导、验收、上交自评报告等方式组织医院项目评估与管理工作。各创建医院在接受验收考核前,需按此表对本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总结报告,以后每年根据此表组织一次自评,以便及时总结项目工作经验与成效,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市爱卫办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爱卫办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和保障工作,制定辖区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内已建成的“健康促进医院”进行长期动态管理。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健康促进医院考核标准(20xx版)》认真组织、积极落实各项健康促进工作,成立“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方案,建立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健康促进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多部门协同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健康促进工作经费,加强医院内部健康促进人员能力建设、环境建设、健康教育、配置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和装备,切实保障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落实申报评审
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填写申报表、自评表(《健康促进医院考核标准(20xx版)》)、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医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计划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区爱卫办、健康教育机构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健康教育机构、市爱卫办审核备案。创建期满后,市爱卫办将组织健康促进医院考核专家组,通过现场考核和查阅资料(近三年资料)等方式对医院进行市级验收。
(四)加大技术指导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负责辖区范围内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的技术指导,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能力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对创建过程中所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并收集、上报工作资料。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把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开展。市爱卫办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而不动、开展不力的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评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4月15日前,请各申报医院提交申报表、自评表、健康促进医院规划、计划,由各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负责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疾控中心健教科;
2、5月中旬,县区爱卫办组织中期督导,并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报告报市爱卫办;
3、20xx年6月下旬,各试点医院完成自评,各县区爱卫办组织县级专家做好评审验收工作,收集上报过程资料,提交县区级工作总结;
4、20xx年7月,市爱卫办组织专家对各相关医疗机构逐一进行评审验收。
乡镇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荆州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创建“健康医院”为目标,实施全员参与,更好地发挥我院自身优势,通过大力倡导健康理念、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全面展开“健康医院”建设,营造健康有益的医疗环境和生活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善就医环境,制定有利于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和社区居民健康的方案与措施,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和技能,通过加强与社区建立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措施,使我院从过去单一的医疗型向促进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医疗预防保健型转化的现代医疗服务模式,促进我院从当前以疾病为中心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模式的转变,力争20xx年8月底通过健康促进医院验收。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员:
2、建立院科二级健康教育管理网络医院设立健康教育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员。
3、建立例会制度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每年召开4次例会,总结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改进不足、交流经验。
4、设立“健康促进医院”专项经费,由财务科单独记账。
四、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实施方案
制定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长期规划和计划;健全、完善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制度;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计划,“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按医院有关考核制度处置;保证足够的“健康促进”工作经费预算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医院采取措施确保环境整洁、优美,为员工和患者提供舒适、安全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1、院内绿化达标,环境整洁,道路平坦,通风、采暖和排水系统完善,无安全隐患。
2、公共设施布局合理、完好洁净
(1)院内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标识清晰,收集、放置和转运合理,符合院感规定。
(2)药品袋、病历袋、购物袋等使用环保用品;
(3)座椅数量适当,方便病人及家属,无破损,无污迹;
(4)提供病人、家属公用洗手设施、流水洗手;
(5)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热水煲免费烧开水;
(6)各类公用设施落实消毒措施。
3、设置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通道畅通,管理有序。
4、按照医院就医与工作环境中健康与安全、职业伤害的危险因子的定期评估机制或规定,评估是否符合,并不断提出改进建议。
5、室内候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区整齐干净,就诊有秩序,重点场所如病房、水房、厕所等切实做到无异味,无卫生死角和安全隐患。
(二)设立健康的生活、运动场所,引导健康生活方式。
1、设立有益患者身心健康的运动场所。
2、设立环境怡人的患者室外活动区域。
3、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医院职工及患者的食品安全。
4、根据病人的文化背景、饮食习惯、社会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方面的不同需求,提供人性化的设施或服务。
(三)医院为职工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1、按医院《职工体检制度》为全院职工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并对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流行水平进行总结。
2、根据员工的年龄及职业暴露危害情况增加体检项目及次数。
3、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告知职工健康的影响因素,或提供个性化的健康促进指导,定期组织由医护人员参加自我保健、生活方式、心理调适和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健康促进活动。
4、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5、设立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室),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参与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健身活动。
6、有员工健康促进计划。如员工戒烟计划、体育健身计划等。
7、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解决家庭特殊困难。
(四)严格执行《无烟医院》规定,落实院内控烟实施细则。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及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10、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11、制定控烟考核标准及考核流程;
12、负责院内全面无烟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13、制定控烟管理计划及培训计划,并开展活动,每年在全体职工中至少开展1次与烟草有关的政策、法规、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14、负责院内控烟考核结果的整理、分析、反馈及整改报告。
(五)开展健康教育
1、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1)门诊、病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或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
(2)利用电子屏播放健康教育科普片。
(3)门诊咨询台分发健康教育资料至少3种以上。
2、医院健康教育活动。
(1)对职工、病人及家属进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每月开展一次面向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讲座;
(2)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各项健康促进政策与措施的宣传,至少每年举办一次“健康促进医院”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理论、技能培训,并将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院政策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3)医院有健康教育处方10种以上。每个门诊和病房都应该备有2种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4)医护人员开展院前、院中、院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与卫生知识宣传,住院病人及其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需达80%。
(5)为不少于50%的新进住院患者提供个体化干预,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6)各临床科室制定本科室接触到的主要慢性病及病人健康促进临床操作指南,并根据患者的不同状况及病情提供健康促进干预的内容与方法的说明;
(7)建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开设健康教育个性化处方项目,并努力扩大覆盖率;
(8)病区开展新进住院患者的健康需求评估,为病人提供明确的有关患者所患疾病、健康状况和危险因素的基本信息,并根据不同病人类型的需要制定健康促进干预方案、健康干预实施,并建立健康干预档案;
(六)加强与社区合作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1、面向社会,定期免费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开展院外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2、按要求派出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义诊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3、患者出院后,在病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将病人病情与治疗、健康促进需要资料以书面摘要或其他方式告知社区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确保病人在出院后健康促进项目的延续与实施。
五、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1、成立创建领导机构。成立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落实到人,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职责有明确分工,各项任务有专人承担,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2、完善各项制度。将上述创建标准进行归纳分类,属于医院管理、行风建设、医务人员行为准则等,分别进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督促检查,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并形成工作行为准则,潜移默化中推动“健康医院”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动员全员参与。开展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让全院职工了解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人人代表医院形象”的意识,自觉主动积极地进行创建“健康医院”活动。
(二)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0日)
对照“健康促进医院”的具体标准,软、硬件建设同步进行,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事项,逐条落实。在医院员工教育方面,加强医护人员、卫勤人员及后勤人员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能培训,力争在要求的时间内,让全体干部职工的了解、掌握健康促进工作宗旨及内容,形成和谐医院、健康医院的氛围。
(三)自查自评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20日)
以“健康促进医院”的具体标准为依据,高标准、严要求,定期、不定期对自身的创建工作反复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组织相关单位的学习参观,汲取他人之长,服务自身建设。各部门分管领导之间、各科室之间定期、不定期组织互查,力争找出工作盲点,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
(四)申请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按照创建健康医院具体标准,查漏补缺,补充完善详细工作任务,迎接“健康促进医院”创建验收。
乡镇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 篇3
健康促进医院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医院健康新理念。为进一步促进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统筹推进我县医院健康促进工作,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健康促进医院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健康促进中的排头兵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形势下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发挥专业阵地和人才优势推进健康促进为抓手,以健全健康促进管理长效机制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促进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全过程,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武义建设。
二、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加强医患沟通和科普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改善诊疗和卫生环境,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三、工作内容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附件2)。
(一)符合无烟卫生医疗机构标准是健康促进医院的前提条件。
(二)成立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配备专职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建立与完善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的组织网络。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纳入医院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三)开展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动员及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技能培训、人际沟通能力,提高员工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的主动性和技能水平。
(四)保持医院内环境整洁,开展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知识传播,建设安全、和谐、有益健康的诊疗环境。
(五)开展院内、院外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家属、和社区居民及医护人员技能。
(六)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自评工作,记录、整理、总结将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管理政策、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健康促进干预效果及患者满意度的有效证据与典型经验、工作方法与模式。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工作启动阶段。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康促进医院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建设阶段。各医疗机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迎接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促进县建设的'具体行动,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地。
(二)县健康办、县爱卫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乡镇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xx〕3号)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xx〕1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健康三元,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xx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四、实施办法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